武城县有轻工企业9处,酒厂、造纸厂、印刷厂为一轻企业,塑料厂、制鞋厂、木器厂、修配厂、服装厂、地毯厂为二轻企业。其中酒厂、造纸厂属地方国营企业,其他7处属县办集体企业。
地方国营企业
武城酒厂 1958年建于老城镇小屯村西。建厂初期以枣树林作厂房,用一口大锅蒸煮白酒。一头小驴是全厂唯一的动力。制酒原料主要是地瓜干和红高粱。由于设备甚为简陋,技术水平不高,出酒率仅20%,年产白酒6吨。
1959年,制糖厂、焦化厂撤销,工人并归酒厂,职工100余人。1963年,工人大胆进行技术革新,将铁锅蒸煮改为多空串心锅,出酒率上升,酒的质量也有所提高。为发展生产,又扩建厂房100多平方米,购置了3.5马力柴油机和水泵,40马力柴油机及22千瓦发电机组等设备,修水塔一座,扩建了制曲房和化验室。
1973年,全厂工人奋发努力,经过反复试验,终于成功地酿造出以红高粱为主要原料的“武城大曲”白酒,改变了过去仅能生产地瓜干白酒的落后面貌。
1975年,酒厂在学习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高温大曲、老窖泥接种、双轮发酵、掐头去尾、分级存放、合理勾兑”的新工艺,经数十次试验,终于又酿制出浓香型“武城特曲”白酒。1976年,又酿制出“古贝春”优质白酒。此后。“武城佳酿”、“武城头曲”、“武城二曲”等白酒先后问世。为活跃市场,又增加了“武城套酒”、瓷瓶等花色品种,设计了别具一格的系列包装,扩大了产品的销路。1977年,“武城特曲”被评为省优质白酒,到1981年,年产白酒1116吨,年总产值210万元,实现利润114万元。固定资产达128.8万元,有职工210人。
1983年,酒厂实行全面改革,制定厂规、厂法,破除任人唯亲的人事制度,实行唯才是用的人事管理制度;生产上克服“一统”体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为适应市场变化,积极进行产品结构的调整;在分配制度上,打破“大锅饭”,一律实行计时工资制。自1984年,又实行了浮动工资制。由于坚持改革、创新,生产能力不断扩大。同年4月,武城酒厂扩建酿酒车间,地址在县城西3公里处,距老酒厂19公里,投资1000万元,建筑面积117亩。建发酵池1050个,安装锅炉2个,发电机组一套。1985年生产白酒1878吨,总产值360多万元,利润174万元,固定资产700余万元,职工增加到575人。
武城造纸厂 1970年建于武城镇高庄村南恩武公路南侧,1975年投入生产。开始,工艺简单,仅能生产以废纸为原料的卫生纸。1978年,自制日产2吨109型纸机,增加了包装纸、条纹包装纸、仿牛皮纸、瓦楞纸等产品。后因管理混乱造成企业亏损,于1980年被迫停产,进行企业整顿。
1981年下半年,2Y5—1575纸机进行安装调试。1983年初,由于资金所限,基建安装任务在扫尾阶段被迫停止。1983年6月,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德州造纸厂正式签定了《经济技术联合协议》。德州造纸厂按《协议》规定,完成了产前安装扫尾工程和备料任务。1983年9月正式投入生产。产品是52克凸版纸。到年底,盈利12.9万元,弥补了前8个月的亏损,还盈利1.19万元。
1984年,年产纸2426.7吨,年产值327.75万元,实现利润22.9万元。1985年,年产3112.4吨,产值415万元,实现利润63万元。固定资产达241.7万元,职工也由1983年的185人增加到376人。
造纸厂干部职工,锐意改革,大搞横向联合,使濒于倒闭的企业起死回生,并成为武城经济的四大支柱之一。
县办集体企业
印刷厂 建于1950年,原址在老城镇东南1.5公里处酒厂北边。1977年7月迁至县城后街六干三渠东岸。
1950年,由三家手工业者组成“力颖印刷小组”,1955年转为印刷合作社。以印刷一般的帐簿、表册、单据和小学生作业本为主。1958年,添置了7台印刷机,以铅字活板代替了笨重的石印。同年转为地方国营企业。1962年又改为县办集体企业。
1968年,印刷合作社转为印刷厂。1981年,该厂已拥有四开胶印机1台,其他印刷配套设备25台,能印刷各种表册、高档商标和书籍。年总产值37万元,固定资产40余万元。
1983年实行经济责任制,把制版、机印、装订3个车间合并为两个车间,形成制版、机印、装订一条龙。全厂实行承包责任制,厂部实行五统一,人员统一调配,质量统一标准,产品统一销售,资金统一管理,原料统一采购。由于改革,职工的工作热情空前高涨,生产效率不断提高。
1984年7月,机构改革,实行民主选举,职工选出自己信赖的厂长。产量不断增加,质量不断提高。年产值50.1万元,实现利润2.59万元。到1985年,该厂主要设备有,四开机动胶印机1台,卧飞印刷机1台,对开自动印刷机1台,四开平台印刷机1台,方箱印刷机1台,方盘印刷机1台,附属设备有:对开切纸机1台,铁线订书机1台,铸字机2台,多能冲截机1台。年总产值52万元,固定资产54.5万元。有职工104人。
塑料厂 该厂是由原皮麻社逐步发展起来的。原址在老城东南1公里处,1977年迁至新县城。
1954年,12名纺麻手工业者自带土纺麻车组成绳业组。1958年,该组与皮革社合并为武城县皮挽厂,转为国营企业。主要生产绳经、皮制品(车马挽具)等。年产值6.3万元。1963年该厂又转为集体合作社,称皮麻社。1969年增加了纺麻组、转鼓机和火柴机,新上了火柴生产项目。
1974年,皮麻社转为塑料厂,成为县办集体企业。开始只能生产塑料鞋底,随着技术水平提高,又增加了塑料鞋、塑料管等产品。
1977年,塑料厂迁至新城。固定资产8.85万元,年产值87.67万元,实现利润6.78万元。
1984年9月,实行厂长组阁。新班子对产品结构进行调整,开发新品种,新上彩印机及小膜机组2个。产值158.5万元。1985年,制定了十项管理制度,改按工资超定额计件工资为计件工资。同时又自筹资金盖起热合车间及批发部,扩大了生产。能生产鞋底、管材、彩印袋、地膜、农膜、输水带等产品。年产值102万元,固定资产72万元,有职工107人。
制鞋厂 建于1954年,该厂是由武城县胜利制鞋合作社,逐步发展为集体工厂企业的。
1954年,7名制鞋手工业者自带3台缝纫机,在河西街和平村租赁民房5间,组成了胜利制鞋合作社,从事布鞋、皮鞋的制作和修理。1958年与被服社合并,转为国营企业。1962年又与被服社分开,转为集体合作社。
1977年,经德州地区批准,制鞋合作社改为制鞋厂,转为县办集体企业。同年,该厂增加了皮毛制作加工项目,企业生产得到发展。
1981年,该厂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制定了全年生产方针:以制鞋为主,大搞皮毛业务。配置了冷粘机、合布机、裁断机。生产布鞋41859双,皮鞋8686双。年产值45万元,利润3.5万元。全厂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500元以上的设备17台,到1985年,年产值达117.3万元。生产革皮服装6112件,坎肩717件,其他服装1500件。固定资产14.8万元,有职工98人。
木器厂 1952年,13名木匠自筹股金建立民丰木业社,年产值900元。1985年转为地方国营企业。1962年复转为集体合作社。1977年转为县办集体企业,改名为武城木器厂。该厂自组建以来,主要生产推车排、拉车排、大车排及木制家具。
1981年,全厂设有带锯、配料、成装、油漆4个车间。拥有轮锯、活盘锯、中型带锯、大压刨、立式刨、电动打孔机、严缝机等生产设备,固定资产达23万元。年产值53万元,有职工100余人。
1982年12月,木器厂分为一厂和二厂。一厂设在县城,二厂设在老城。
木器一厂,分厂时拥有带锯1台,大压刨1台,圆锯机3台。厂房2600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16.1万元。1983年,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年产值31.9万元,利润3010元。1984年,调整了厂领导班子,进一步完善了经济承包责任制,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到1985年,新建厂房150平方米,购置带锯1台,固定资产(原值)20.1万元。年总产值36万元,利润5100元,有职工44人。
木器二厂,分厂时,有职工40人,厂房、宿舍共57间,建筑面积1864平方米,固定资产8.5万元。该厂自1985年8月改革,实行厂长负责制,制定了岗位责任制,调整了生产结构。又扩建厂房10间,增添锉锯机1台。年总产值40.81万元,利润1.16万元。有职工39人。
修配厂 厂址在县城中心街东部路南,是一个有多种修配业的服务性企业。
该厂设有自行车修理、小五金加工、钟表修理、服装加工、印染、刻字等门市部。这些门市部多为1952年后分别成立的合作社,1978年,县革命委员会决定将以上各合作社合并为修配厂,归工业局领导。
因设备简单陈旧,生产分散,管理不便,年产值下降,造成经济亏损。1983年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年总产值24.5万元,利润2000元。到1985年,年总产值25万元,利润2500元。该厂是以手工为主的修理业,没有正式产品,生产任务能按国家标准完成。
服装厂 1954年9月,18名服装手工业者自带14台缝纫机,租赁7间民房成立了以服装加工为主的生产合作社。1958年与制鞋合作社合并为武城鞋服厂,转为国营企业。有缝纫机80台,厂房30间,职工120名。1962年复转为集体合作社,和制鞋社分开,有职工40人。
1970年,该社改装脚踏缝纫机为小型电动缝纫机,购置平缝机2台和锁边机、电烫斗等设备,增加了印染、针织毛衣、修补秋衣、批量加工维棉工作服等生产项目。
1976年,该合作社转为县办集体企业,称武城县服装厂。
1981年,该厂有各种缝纫机50台,年总产值46万元,固定资产11万元,职工71人。1982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产品积压,亏损严重。1983年,武城县人民政府下达武政发(1983)78号文件,决定关闭服装厂。1985年底交酒厂管理。
地毯厂 建于1958年,厂址在老城镇北街村南。
该厂初建时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有厂房30间,织毯机架10台,职工80人。以手工生产90道男工地毯为主。1959年,将甲马营、滕庄、旧城3个公社地毯厂并入该厂,大力发展生产。先后为北京人民大会堂、山东宾馆、济南南郊宾馆等单位承做地毯。1961年,该厂生产的地毯开始向苏联出口。
1962年,该厂转为地毯合作社,为集体企业。
1965年,企业对地毯图案进行了革新,使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同时,又安装了平毯机和电剪子,初步走向机械化生产。1966年,生产列入国家计划,产品畅销国内外,生产不断地扩大。
1976年,地毯社改为地毯厂,为县办集体企业。1979年6月,全厂将计时工资改为计件工资,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企业充满活力。到1981年,全厂发展为水洗、合经、染线、纺毛、织毯、平毯、开花、维修等10个车间。拥有织毯机330台,平毯机2台,洗毯机1台,合经机2台,染线槽4个,600马力柴油机发电机组1组,2吨锅炉2个。全厂占地28800平方米,建筑面积7300平方米。年总产值162.7万元,实现利润30.6万元。固定资产达181.3万元,有职工316人。为扩大生产,在农村设有72处加工点。
1984年,该厂进行领导体制改革,民主选举厂长,组成了坚持改革、勇于开拓、年富力强、懂业务、会管理的新领导班子。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制度,企业的经济效益大幅度增长。1985年,生产90道机拉洗男工地毯23053平方米,比1981年增长2.5倍;年总产值611万元,比1981年增长3.5倍,实现利润56.6万元,固定资产320万元,有职工746人。该厂成为武城经济的支柱之一。
1985年,该厂生产的90道机拉洗男工京式地毯在全省地毯评比会上,获全省第一名。
第一节 轻工业
武城县有轻工企业9处,酒厂、造纸厂、印刷厂为一轻企业,塑料厂、制鞋厂、木器厂、修配厂、服装厂、地毯厂为二轻企业。其中酒厂、造纸厂属地方国营企业,其他7处属县办集体企业。
地方国营企业
武城酒厂 1958年建于老城镇小屯村西。建厂初期以枣树林作厂房,用一口大锅蒸煮白酒。一头小驴是全厂唯一的动力。制酒原料主要是地瓜干和红高粱。由于设备甚为简陋,技术水平不高,出酒率仅20%,年产白酒6吨。
1959年,制糖厂、焦化厂撤销,工人并归酒厂,职工100余人。1963年,工人大胆进行技术革新,将铁锅蒸煮改为多空串心锅,出酒率上升,酒的质量也有所提高。为发展生产,又扩建厂房100多平方米,购置了3.5马力柴油机和水泵,40马力柴油机及22千瓦发电机组等设备,修水塔一座,扩建了制曲房和化验室。
1973年,全厂工人奋发努力,经过反复试验,终于成功地酿造出以红高粱为主要原料的“武城大曲”白酒,改变了过去仅能生产地瓜干白酒的落后面貌。
1975年,酒厂在学习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高温大曲、老窖泥接种、双轮发酵、掐头去尾、分级存放、合理勾兑”的新工艺,经数十次试验,终于又酿制出浓香型“武城特曲”白酒。1976年,又酿制出“古贝春”优质白酒。此后。“武城佳酿”、“武城头曲”、“武城二曲”等白酒先后问世。为活跃市场,又增加了“武城套酒”、瓷瓶等花色品种,设计了别具一格的系列包装,扩大了产品的销路。1977年,“武城特曲”被评为省优质白酒,到1981年,年产白酒1116吨,年总产值210万元,实现利润114万元。固定资产达128.8万元,有职工210人。
1983年,酒厂实行全面改革,制定厂规、厂法,破除任人唯亲的人事制度,实行唯才是用的人事管理制度;生产上克服“一统”体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为适应市场变化,积极进行产品结构的调整;在分配制度上,打破“大锅饭”,一律实行计时工资制。自1984年,又实行了浮动工资制。由于坚持改革、创新,生产能力不断扩大。同年4月,武城酒厂扩建酿酒车间,地址在县城西3公里处,距老酒厂19公里,投资1000万元,建筑面积117亩。建发酵池1050个,安装锅炉2个,发电机组一套。1985年生产白酒1878吨,总产值360多万元,利润174万元,固定资产700余万元,职工增加到575人。
武城造纸厂 1970年建于武城镇高庄村南恩武公路南侧,1975年投入生产。开始,工艺简单,仅能生产以废纸为原料的卫生纸。1978年,自制日产2吨109型纸机,增加了包装纸、条纹包装纸、仿牛皮纸、瓦楞纸等产品。后因管理混乱造成企业亏损,于1980年被迫停产,进行企业整顿。
1981年下半年,2Y5—1575纸机进行安装调试。1983年初,由于资金所限,基建安装任务在扫尾阶段被迫停止。1983年6月,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德州造纸厂正式签定了《经济技术联合协议》。德州造纸厂按《协议》规定,完成了产前安装扫尾工程和备料任务。1983年9月正式投入生产。产品是52克凸版纸。到年底,盈利12.9万元,弥补了前8个月的亏损,还盈利1.19万元。
1984年,年产纸2426.7吨,年产值327.75万元,实现利润22.9万元。1985年,年产3112.4吨,产值415万元,实现利润63万元。固定资产达241.7万元,职工也由1983年的185人增加到376人。
造纸厂干部职工,锐意改革,大搞横向联合,使濒于倒闭的企业起死回生,并成为武城经济的四大支柱之一。
县办集体企业
印刷厂 建于1950年,原址在老城镇东南1.5公里处酒厂北边。1977年7月迁至县城后街六干三渠东岸。
1950年,由三家手工业者组成“力颖印刷小组”,1955年转为印刷合作社。以印刷一般的帐簿、表册、单据和小学生作业本为主。1958年,添置了7台印刷机,以铅字活板代替了笨重的石印。同年转为地方国营企业。1962年又改为县办集体企业。
1968年,印刷合作社转为印刷厂。1981年,该厂已拥有四开胶印机1台,其他印刷配套设备25台,能印刷各种表册、高档商标和书籍。年总产值37万元,固定资产40余万元。
1983年实行经济责任制,把制版、机印、装订3个车间合并为两个车间,形成制版、机印、装订一条龙。全厂实行承包责任制,厂部实行五统一,人员统一调配,质量统一标准,产品统一销售,资金统一管理,原料统一采购。由于改革,职工的工作热情空前高涨,生产效率不断提高。
1984年7月,机构改革,实行民主选举,职工选出自己信赖的厂长。产量不断增加,质量不断提高。年产值50.1万元,实现利润2.59万元。到1985年,该厂主要设备有,四开机动胶印机1台,卧飞印刷机1台,对开自动印刷机1台,四开平台印刷机1台,方箱印刷机1台,方盘印刷机1台,附属设备有:对开切纸机1台,铁线订书机1台,铸字机2台,多能冲截机1台。年总产值52万元,固定资产54.5万元。有职工104人。
塑料厂 该厂是由原皮麻社逐步发展起来的。原址在老城东南1公里处,1977年迁至新县城。
1954年,12名纺麻手工业者自带土纺麻车组成绳业组。1958年,该组与皮革社合并为武城县皮挽厂,转为国营企业。主要生产绳经、皮制品(车马挽具)等。年产值6.3万元。1963年该厂又转为集体合作社,称皮麻社。1969年增加了纺麻组、转鼓机和火柴机,新上了火柴生产项目。
1974年,皮麻社转为塑料厂,成为县办集体企业。开始只能生产塑料鞋底,随着技术水平提高,又增加了塑料鞋、塑料管等产品。
1977年,塑料厂迁至新城。固定资产8.85万元,年产值87.67万元,实现利润6.78万元。
1984年9月,实行厂长组阁。新班子对产品结构进行调整,开发新品种,新上彩印机及小膜机组2个。产值158.5万元。1985年,制定了十项管理制度,改按工资超定额计件工资为计件工资。同时又自筹资金盖起热合车间及批发部,扩大了生产。能生产鞋底、管材、彩印袋、地膜、农膜、输水带等产品。年产值102万元,固定资产72万元,有职工107人。
制鞋厂 建于1954年,该厂是由武城县胜利制鞋合作社,逐步发展为集体工厂企业的。
1954年,7名制鞋手工业者自带3台缝纫机,在河西街和平村租赁民房5间,组成了胜利制鞋合作社,从事布鞋、皮鞋的制作和修理。1958年与被服社合并,转为国营企业。1962年又与被服社分开,转为集体合作社。
1977年,经德州地区批准,制鞋合作社改为制鞋厂,转为县办集体企业。同年,该厂增加了皮毛制作加工项目,企业生产得到发展。
1981年,该厂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制定了全年生产方针:以制鞋为主,大搞皮毛业务。配置了冷粘机、合布机、裁断机。生产布鞋41859双,皮鞋8686双。年产值45万元,利润3.5万元。全厂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500元以上的设备17台,到1985年,年产值达117.3万元。生产革皮服装6112件,坎肩717件,其他服装1500件。固定资产14.8万元,有职工98人。
木器厂 1952年,13名木匠自筹股金建立民丰木业社,年产值900元。1985年转为地方国营企业。1962年复转为集体合作社。1977年转为县办集体企业,改名为武城木器厂。该厂自组建以来,主要生产推车排、拉车排、大车排及木制家具。
1981年,全厂设有带锯、配料、成装、油漆4个车间。拥有轮锯、活盘锯、中型带锯、大压刨、立式刨、电动打孔机、严缝机等生产设备,固定资产达23万元。年产值53万元,有职工100余人。
1982年12月,木器厂分为一厂和二厂。一厂设在县城,二厂设在老城。
木器一厂,分厂时拥有带锯1台,大压刨1台,圆锯机3台。厂房2600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16.1万元。1983年,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年产值31.9万元,利润3010元。1984年,调整了厂领导班子,进一步完善了经济承包责任制,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到1985年,新建厂房150平方米,购置带锯1台,固定资产(原值)20.1万元。年总产值36万元,利润5100元,有职工44人。
木器二厂,分厂时,有职工40人,厂房、宿舍共57间,建筑面积1864平方米,固定资产8.5万元。该厂自1985年8月改革,实行厂长负责制,制定了岗位责任制,调整了生产结构。又扩建厂房10间,增添锉锯机1台。年总产值40.81万元,利润1.16万元。有职工39人。
修配厂 厂址在县城中心街东部路南,是一个有多种修配业的服务性企业。
该厂设有自行车修理、小五金加工、钟表修理、服装加工、印染、刻字等门市部。这些门市部多为1952年后分别成立的合作社,1978年,县革命委员会决定将以上各合作社合并为修配厂,归工业局领导。
因设备简单陈旧,生产分散,管理不便,年产值下降,造成经济亏损。1983年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年总产值24.5万元,利润2000元。到1985年,年总产值25万元,利润2500元。该厂是以手工为主的修理业,没有正式产品,生产任务能按国家标准完成。
服装厂 1954年9月,18名服装手工业者自带14台缝纫机,租赁7间民房成立了以服装加工为主的生产合作社。1958年与制鞋合作社合并为武城鞋服厂,转为国营企业。有缝纫机80台,厂房30间,职工120名。1962年复转为集体合作社,和制鞋社分开,有职工40人。
1970年,该社改装脚踏缝纫机为小型电动缝纫机,购置平缝机2台和锁边机、电烫斗等设备,增加了印染、针织毛衣、修补秋衣、批量加工维棉工作服等生产项目。
1976年,该合作社转为县办集体企业,称武城县服装厂。
1981年,该厂有各种缝纫机50台,年总产值46万元,固定资产11万元,职工71人。1982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产品积压,亏损严重。1983年,武城县人民政府下达武政发(1983)78号文件,决定关闭服装厂。1985年底交酒厂管理。
地毯厂 建于1958年,厂址在老城镇北街村南。
该厂初建时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有厂房30间,织毯机架10台,职工80人。以手工生产90道男工地毯为主。1959年,将甲马营、滕庄、旧城3个公社地毯厂并入该厂,大力发展生产。先后为北京人民大会堂、山东宾馆、济南南郊宾馆等单位承做地毯。1961年,该厂生产的地毯开始向苏联出口。
1962年,该厂转为地毯合作社,为集体企业。
1965年,企业对地毯图案进行了革新,使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同时,又安装了平毯机和电剪子,初步走向机械化生产。1966年,生产列入国家计划,产品畅销国内外,生产不断地扩大。
1976年,地毯社改为地毯厂,为县办集体企业。1979年6月,全厂将计时工资改为计件工资,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企业充满活力。到1981年,全厂发展为水洗、合经、染线、纺毛、织毯、平毯、开花、维修等10个车间。拥有织毯机330台,平毯机2台,洗毯机1台,合经机2台,染线槽4个,600马力柴油机发电机组1组,2吨锅炉2个。全厂占地28800平方米,建筑面积7300平方米。年总产值162.7万元,实现利润30.6万元。固定资产达181.3万元,有职工316人。为扩大生产,在农村设有72处加工点。
1984年,该厂进行领导体制改革,民主选举厂长,组成了坚持改革、勇于开拓、年富力强、懂业务、会管理的新领导班子。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制度,企业的经济效益大幅度增长。1985年,生产90道机拉洗男工地毯23053平方米,比1981年增长2.5倍;年总产值611万元,比1981年增长3.5倍,实现利润56.6万元,固定资产320万元,有职工746人。该厂成为武城经济的支柱之一。
1985年,该厂生产的90道机拉洗男工京式地毯在全省地毯评比会上,获全省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