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城县加工工业有玻璃钢、地毯、玻璃纤维、木器、铁器、人造革制品、橡胶制品、皮毛、柳编工艺品、竹编、三条编、草编、砖瓦、粮油加工、食品加工、酿造加工和服装加工等。这些加工业的经营性质因历史时期的不同而变化。
建国前,武城县的加工业仅有食品、粮油、草编、竹编、三条编、木器和服装等项目的加工。这些加工业均为私人开业,归私人所有。其经营方式多为粗放经营,且产量低微,产品销售无保证,只能在集市上交换。
建国后,中共武城县委和人民政府为发展武城县加工业,建立了土产公司。由土产公司和有关部门对全县的加工业进行指导。在农业合作化过程中,农副产品加工得到发展,加工项目及加工品种增多,产量提高,产品的销路有了一定的保证。其加工方式有私人开业或合伙经营。1956年,社会主义公有制基本建立,普遍建起农业合作社,农村加工业转为集体经营。由于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跟不上,一度使一些传统加工项目的能工巧匠的技艺得不到很好地发挥,甚至使某些传统加工项目和品种失传。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集体兴办的加工业在经营范围上不断扩大,产品的品种和数量有较大增长,产值不断上升。但由于片面强调“公有化程度”,在加工业领域实行“大锅饭”、“大呼隆”,某些加工业不稳定,再加上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加工业的纯收入与经营范围不成比例,产品质量提高较慢。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人民政府改革农村体制,加工业因地制宜,实行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同时,政府在组织领导、技术指导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调动了加工业从业人员的积极性。一些加工专业户、重点户逐渐发展起来。与此同时,又改革了加工业的经营方式,变单一的集体经营为私人、集体、私人与集体合营或私人间的联营。使加工项目和加工品种增加,产品质量不断提高。
加工业除有农副产品加工的柳编、竹编、三条编、草编、粮油加工、食品加工、酿造加工等项目外,还有工业品的加工项目。仅粮油加工一项,平均年加工量达0.5亿多公斤。饲料加工实现了专业化。粮油加工和饲料加工两项年收入可达100多万元。供外贸出口的草编、柳编、皮褥子、地毯等加工工艺品,从1972年至1982累计总收入达661万元,仅1982年就收入195万元。到1985年,全县加工业达1220多处。
第四节 加工业
武城县加工工业有玻璃钢、地毯、玻璃纤维、木器、铁器、人造革制品、橡胶制品、皮毛、柳编工艺品、竹编、三条编、草编、砖瓦、粮油加工、食品加工、酿造加工和服装加工等。这些加工业的经营性质因历史时期的不同而变化。
建国前,武城县的加工业仅有食品、粮油、草编、竹编、三条编、木器和服装等项目的加工。这些加工业均为私人开业,归私人所有。其经营方式多为粗放经营,且产量低微,产品销售无保证,只能在集市上交换。
建国后,中共武城县委和人民政府为发展武城县加工业,建立了土产公司。由土产公司和有关部门对全县的加工业进行指导。在农业合作化过程中,农副产品加工得到发展,加工项目及加工品种增多,产量提高,产品的销路有了一定的保证。其加工方式有私人开业或合伙经营。1956年,社会主义公有制基本建立,普遍建起农业合作社,农村加工业转为集体经营。由于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跟不上,一度使一些传统加工项目的能工巧匠的技艺得不到很好地发挥,甚至使某些传统加工项目和品种失传。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集体兴办的加工业在经营范围上不断扩大,产品的品种和数量有较大增长,产值不断上升。但由于片面强调“公有化程度”,在加工业领域实行“大锅饭”、“大呼隆”,某些加工业不稳定,再加上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加工业的纯收入与经营范围不成比例,产品质量提高较慢。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人民政府改革农村体制,加工业因地制宜,实行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同时,政府在组织领导、技术指导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调动了加工业从业人员的积极性。一些加工专业户、重点户逐渐发展起来。与此同时,又改革了加工业的经营方式,变单一的集体经营为私人、集体、私人与集体合营或私人间的联营。使加工项目和加工品种增加,产品质量不断提高。
加工业除有农副产品加工的柳编、竹编、三条编、草编、粮油加工、食品加工、酿造加工等项目外,还有工业品的加工项目。仅粮油加工一项,平均年加工量达0.5亿多公斤。饲料加工实现了专业化。粮油加工和饲料加工两项年收入可达100多万元。供外贸出口的草编、柳编、皮褥子、地毯等加工工艺品,从1972年至1982累计总收入达661万元,仅1982年就收入195万元。到1985年,全县加工业达1220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