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苗
1921年(民国10年)3月,劝业所建苗圃3处。第一苗圃14亩,在县城(今老城)西关运河东岸;第二苗圃9亩,在县城南关运河东岸;第三苗圃12亩,在县城东关外以北;共35亩。1922年,第三苗圃增加5亩,共计40亩。各苗圃育有桑、槐、榆等树苗。1930年,苗圃面积共41亩,育有榆、桑、杏、白杨、侧柏、皂角等树苗,计1362畦。1942年,苗圃面积为53亩,育有传统树苗229400株。
建国初,全县大面积树苗繁育仍然较少。1961年,武城县在城关公社(今老城镇)东屯村南建国营苗圃1处,面积40亩,主要培育适合当地生长的白杨、刺槐、泡桐、臭椿、香椿、苦楝子等树种。1968年,全县开始大办社、队苗圃,该年建苗圃1209亩。至1976年,全县共建社办苗圃11处,面积4400亩,当年育苗1200亩,加上生产队苗圃2000余亩,该年共有苗圃6400余亩。至此,初步扭转了植树靠买苗的被动局面。1980年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后,由于林业生产管理不善,许多生产队把苗圃改为粮棉田。1981年有社办苗圃7处,面积800亩,育苗120余万株,树种主要是杨树和泡桐树;队办苗圃1400亩,育苗210余万株,树种主要是杨树。1982年春,在武城镇沙西村西南建国营苗圃1处,面积110亩。1985年,全县有国营苗圃2处,面积100亩,乡(镇)村苗圃1280亩。
植树造林
建国前,武城县人民植树主要是四旁(宅旁、路旁、村旁、水旁)植树。1921年(民国10年)全县植树7万余株,1922年(民国11年)全县植树5万余株,树种多为杨、柳、榆、槐、枣、杏等。因无看护措施,后多被人畜损害,成活率较低。1928年,(民国17年)在河淤地西段建“中山纪念林”,占地7.39亩,植树980株。1931年(民国20年),新栽树木71315株,加上原有树木2157411株,共有树木2228726株。1942年(民国31年)建国营林场15亩,植树535株,并且植行道树7里, 995株。
建国后,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林业的发展,建立了专门机构,制定了一系列发展林业的方针、政策。1950年,全县植树造林3175亩。至1958年,累计植树造林16945亩。1959年至1961年,由于自然灾害,林业发展比较缓慢。1962年后,国民经济逐步好转,林业发展又有了新的进展,全县在林业生产上提出“白天不见村庄,晚上不见灯光”的要求,“四旁”植树进展很快。特别是1963年恩县洼滞洪后,洼内村村营造高标准的环村林,并在全长40公里的恩武公路两侧植加拿大杨27000株。1964年,武城县进行林木确权发证工作,这一工作的进行极大地调动了群众植树造林的积极性。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尽管受极“左”路线的干扰,林业生产仍有发展,仅1968年“四旁”植树就500余万株。1970年后,全县重点搞村庄绿化,环村林又进一步发展。1975年大搞农田林网和河道绿化,进行“排灌路林”四结合的综合治理。1977—1978年重点进行陈公堤上郝王庄、张官寺(今蔡村乡)、董王庄3个公社的农田林网化建设,到1980年底,全县共建农田林网面积18万亩,其中标准较高的5万亩。同年树木存活量达到600万株。1981年下半年,制定陈公堤上东沙河治理规划,1982—1983年进行东沙河治理。1983年春在老城公社搞林业政策试点。沟、渠、路用材林承包到人,分段管理;经济林进行“投标承包”,一定三年、五年不等。这个政策在全县推广,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同年,“四旁”植树共有树木294万株,人均9.4株,蓄积82530m3,覆盖率2.3%,占村庄占地面积的27.7%。用材树主要是柳树、榆树、刺槐等,经济树以枣树为最多。营造防护林,全县在16条骨干河、沟、渠上已造林8436亩,有树木90.68万株,活立木蓄积21442m3其中幼龄林面积2486亩,中龄林面积5950亩,无成熟林。营造经济林,该年计7693亩,共有果树134429株,其中结果株102092株。1985年,全县“四旁”植树142万株,复盖率5.8%,建农田林网累计面积280782亩,其中经济林9575亩,共有果树128万株。
第二节 植树造林
育苗
1921年(民国10年)3月,劝业所建苗圃3处。第一苗圃14亩,在县城(今老城)西关运河东岸;第二苗圃9亩,在县城南关运河东岸;第三苗圃12亩,在县城东关外以北;共35亩。1922年,第三苗圃增加5亩,共计40亩。各苗圃育有桑、槐、榆等树苗。1930年,苗圃面积共41亩,育有榆、桑、杏、白杨、侧柏、皂角等树苗,计1362畦。1942年,苗圃面积为53亩,育有传统树苗229400株。
建国初,全县大面积树苗繁育仍然较少。1961年,武城县在城关公社(今老城镇)东屯村南建国营苗圃1处,面积40亩,主要培育适合当地生长的白杨、刺槐、泡桐、臭椿、香椿、苦楝子等树种。1968年,全县开始大办社、队苗圃,该年建苗圃1209亩。至1976年,全县共建社办苗圃11处,面积4400亩,当年育苗1200亩,加上生产队苗圃2000余亩,该年共有苗圃6400余亩。至此,初步扭转了植树靠买苗的被动局面。1980年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后,由于林业生产管理不善,许多生产队把苗圃改为粮棉田。1981年有社办苗圃7处,面积800亩,育苗120余万株,树种主要是杨树和泡桐树;队办苗圃1400亩,育苗210余万株,树种主要是杨树。1982年春,在武城镇沙西村西南建国营苗圃1处,面积110亩。1985年,全县有国营苗圃2处,面积100亩,乡(镇)村苗圃1280亩。
植树造林
建国前,武城县人民植树主要是四旁(宅旁、路旁、村旁、水旁)植树。1921年(民国10年)全县植树7万余株,1922年(民国11年)全县植树5万余株,树种多为杨、柳、榆、槐、枣、杏等。因无看护措施,后多被人畜损害,成活率较低。1928年,(民国17年)在河淤地西段建“中山纪念林”,占地7.39亩,植树980株。1931年(民国20年),新栽树木71315株,加上原有树木2157411株,共有树木2228726株。1942年(民国31年)建国营林场15亩,植树535株,并且植行道树7里, 995株。
建国后,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林业的发展,建立了专门机构,制定了一系列发展林业的方针、政策。1950年,全县植树造林3175亩。至1958年,累计植树造林16945亩。1959年至1961年,由于自然灾害,林业发展比较缓慢。1962年后,国民经济逐步好转,林业发展又有了新的进展,全县在林业生产上提出“白天不见村庄,晚上不见灯光”的要求,“四旁”植树进展很快。特别是1963年恩县洼滞洪后,洼内村村营造高标准的环村林,并在全长40公里的恩武公路两侧植加拿大杨27000株。1964年,武城县进行林木确权发证工作,这一工作的进行极大地调动了群众植树造林的积极性。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尽管受极“左”路线的干扰,林业生产仍有发展,仅1968年“四旁”植树就500余万株。1970年后,全县重点搞村庄绿化,环村林又进一步发展。1975年大搞农田林网和河道绿化,进行“排灌路林”四结合的综合治理。1977—1978年重点进行陈公堤上郝王庄、张官寺(今蔡村乡)、董王庄3个公社的农田林网化建设,到1980年底,全县共建农田林网面积18万亩,其中标准较高的5万亩。同年树木存活量达到600万株。1981年下半年,制定陈公堤上东沙河治理规划,1982—1983年进行东沙河治理。1983年春在老城公社搞林业政策试点。沟、渠、路用材林承包到人,分段管理;经济林进行“投标承包”,一定三年、五年不等。这个政策在全县推广,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同年,“四旁”植树共有树木294万株,人均9.4株,蓄积82530m3,覆盖率2.3%,占村庄占地面积的27.7%。用材树主要是柳树、榆树、刺槐等,经济树以枣树为最多。营造防护林,全县在16条骨干河、沟、渠上已造林8436亩,有树木90.68万株,活立木蓄积21442m3其中幼龄林面积2486亩,中龄林面积5950亩,无成熟林。营造经济林,该年计7693亩,共有果树134429株,其中结果株102092株。1985年,全县“四旁”植树142万株,复盖率5.8%,建农田林网累计面积280782亩,其中经济林9575亩,共有果树128万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