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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工农业生产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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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城县工农业生产用电始于1930年,后因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掠夺而中断。建国后,党和政府为发展工农业生产,十分重视电力事业的发展。1958年,修建电厂,但规模较小,年供电量仅有40万度,并且只供县城用电。加上张官寺、郝王庄两公社在德州接线(配电线路不足30公里),全县供电量比较少。1970年,漳南镇变电所建成(由德州电厂供电)后,武城县电力事业有了新的发展,仅在1975年,上级拨给和武城县自筹电业发展基本建设资金总额为712000元,新增送电线路20公里,新增变压器计1835千伏安,年工农业供电量407.3万度。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由于党对工厂企业及农村的政策进行了较大的改革,工农业生产蓬勃发展,因而对电力能源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1981年,工农业年用电量1463.4万度,其中工业年用电量351.6万度;农业年用电量1111.8万度。全县耕地面积年平均每亩用电19.03度,电灌面积年平均每亩用电24.56度。通电村庄213个,占全县村庄总数57%,全县15个公社机关和所属单位皆已通电。1985年,全县工农业用电量达2183.4万度,是1975年工农业用电量的5倍多,其中工业生产用电1421.2万度,农业生产用电762.2万度;全县通电村庄334个,占全县村庄总数的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