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
1963年,武城县开始提倡晚婚,且开展了晚婚的宣传工作。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晚婚工作无人问津。1974年,全县普遍推行晚婚,强调结婚年龄男25岁,女23岁。
1982年,县人民政府颁发《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的文件,对晚婚晚育做出明确规定,未婚男女青年结婚年龄比婚姻法规定各推迟3年。到1985年,晚婚率为67%,控制了人口的自然增长。
节育
1957年,武城县开始开展节制生育工作,由县妇幼保健站具体负责宣传和销售避孕工具。1960年采取了以口服避孕药为主的节育措施。1963年,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后,首次于祝官屯公社进行放环节育试点,而后于全县普开。1964年,县妇幼保健站设立避孕指导门诊部,进行技术指导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同年,部分党员干部在参加德州地区召开的万人干部大会期间,首次做了绝育手术。
1970年,武城县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大力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提倡晚婚晚育。明确要求“一对夫妇两个孩,时间间隔四、五年”,并采取“结扎为主、促进放环”的节育措施,推广综合节育办法,执行一系列计划生育政策。如免费供应避孕药具,免收节育手术费,给节育手术者休假和工资、工分等项照顾。1972年至1973年,全县共做四种节育手术18873例,其中男、女绝育手术6828例。1977年,全县共做四种节育手术16140例,其中男女绝育手术10445例。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逐年下降,1970年为20‰,到1978年为14‰。
1980年后,强调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严格控制二胎,坚决杜绝三胎。实行以结扎促放环,大力开展计划外流、引产手术的节育措施。同时,县政府两次下达《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的文件,大力推行计划生育奖惩政策。到1982年,全县共做五种节育手术118733例(引产1695例,人工流产19986例,放节育环67125例,男扎25268例,女扎4695例)。
1985年,全县有生育能力的51426对夫妇,已落实节育措施的有44352对,节育率为86.2%。全县一胎报名只要一个孩的夫妇8846对,占一胎总数的83.2%,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到6.36‰。
全县节育手术情况表
续表
全县落实节育措施情况表
续表
全县人口增长情况表
优生优育
武城县政府在开展计划生育的同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优生优育,使婴幼儿健康成长。1977年,县妇幼保健站对15岁以下儿童建立了“预防接种登记卡”,按各种生物制品的免疫程序有计划地进行接种,以预防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生和传播。1979年后,每年都对城乡7岁以下的婴幼儿进行一次健康查体,发现疾病及时治疗。
1980年,县医院、县分院及各乡镇卫生院均设立小儿科门诊及计划生育咨询门诊,并开展婚前检查、妊娠早期诊断、临产保护、育婴指导等业务,有力地促进了优生优育工作的开展。同年底,一孩化报名率由1979年的5.1%提高到84.1%。至1985年,全县婴幼儿查体时,没有发现特殊病例,儿童身体素质明显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