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影剧院
武城县影剧院1975年6月动工修建,1977年5月竣工,并开始营业。影剧院前庭为3层,观众厅为2层,楼上、楼下共有座席1458个,均为单人折迭椅。备有35毫米坐式放映机和提包式放映机各1台。1985年,影剧院有工作人员14名
滕庄影剧院
滕庄影剧院为露天简易影剧院。1979年10月动工修建,是年11月竣工,1980年3月开始营业。影剧院无有常备电影放映机,每逢放映电影时由电影队自带。院内座席为水泥台,可容纳2000人。1985年,影剧院有工作人员3名(均为临时工)。
甲马营影剧院
甲马营影剧院于1982年4月动工修建,是年12月主体工程完成,并开始营业。1984年4月动工修建剧院前庭,是年11月竣工。总投资46万元。影剧院前庭为3层,观众庭1层,有座席1308个,备有35毫米提包式放映机1台。1985年,影剧院有工作人员3名。
老城影剧院
老城影剧院1980年6月动工修建,1981年11月竣工,并开始营业。影剧院前庭为3层,观众庭1层,有座席1292个。备有35毫米坐式放映机1台。35毫米提包式放影机1台。1982年,著名书法家舒同为影剧院题名。1985年,影剧院有工作人员9名。
文化馆
1947年,县委在院内设一图书室。1948年,建立县文化馆,工作人员2名,房屋10间,设备简陋。1954年,工作人员增至4名,分文艺、图书2个组,并设有阅览室和娱乐室。1958年,武城县并入夏津县,文化馆并于夏津县。1961年,夏津武城分县,武城县文化馆恢复,而文物、资料大部分未有带回。1962年初,文化馆被撤销,下半年复建,工作人员增至5名。1973年,县城搬迁,文化馆迁至新城。至1985年,文化馆分设文艺、图书、美术、摄影、文学、文物6个组,负责图书和文物的管理,及全县文艺、美术、摄影、文学作品的创作辅导等工作。全馆有工作人员17名,房屋40间,固定财产134000余元。
文化站
1954年,由国家投资在饶阳店和旧城(现武城镇)建立起2个文化站, 1962年撤销。1976年,按照上级指示,全县15个公社均建立文化站。1985年,每站设站长1名,负责全乡(镇)的文化工作。
工人俱乐部
1950年,武城县建立工人俱乐部,地址在县城(今老城)东关,隶属于县总工会。初建时有房屋6间,设有图书室、接待室、乒乓球室和篮球场地。1973年,俱乐部迁至新城。至1985年,有工作人员3名,房屋14间,灯光篮球场地1个,并配有电影放映机、彩色电视机、录音机及其他文体器材。
第五节 文化设施
县影剧院
武城县影剧院1975年6月动工修建,1977年5月竣工,并开始营业。影剧院前庭为3层,观众厅为2层,楼上、楼下共有座席1458个,均为单人折迭椅。备有35毫米坐式放映机和提包式放映机各1台。1985年,影剧院有工作人员14名
滕庄影剧院
滕庄影剧院为露天简易影剧院。1979年10月动工修建,是年11月竣工,1980年3月开始营业。影剧院无有常备电影放映机,每逢放映电影时由电影队自带。院内座席为水泥台,可容纳2000人。1985年,影剧院有工作人员3名(均为临时工)。
甲马营影剧院
甲马营影剧院于1982年4月动工修建,是年12月主体工程完成,并开始营业。1984年4月动工修建剧院前庭,是年11月竣工。总投资46万元。影剧院前庭为3层,观众庭1层,有座席1308个,备有35毫米提包式放映机1台。1985年,影剧院有工作人员3名。
老城影剧院
老城影剧院1980年6月动工修建,1981年11月竣工,并开始营业。影剧院前庭为3层,观众庭1层,有座席1292个。备有35毫米坐式放映机1台。35毫米提包式放影机1台。1982年,著名书法家舒同为影剧院题名。1985年,影剧院有工作人员9名。
文化馆
1947年,县委在院内设一图书室。1948年,建立县文化馆,工作人员2名,房屋10间,设备简陋。1954年,工作人员增至4名,分文艺、图书2个组,并设有阅览室和娱乐室。1958年,武城县并入夏津县,文化馆并于夏津县。1961年,夏津武城分县,武城县文化馆恢复,而文物、资料大部分未有带回。1962年初,文化馆被撤销,下半年复建,工作人员增至5名。1973年,县城搬迁,文化馆迁至新城。至1985年,文化馆分设文艺、图书、美术、摄影、文学、文物6个组,负责图书和文物的管理,及全县文艺、美术、摄影、文学作品的创作辅导等工作。全馆有工作人员17名,房屋40间,固定财产134000余元。
文化站
1954年,由国家投资在饶阳店和旧城(现武城镇)建立起2个文化站, 1962年撤销。1976年,按照上级指示,全县15个公社均建立文化站。1985年,每站设站长1名,负责全乡(镇)的文化工作。
工人俱乐部
1950年,武城县建立工人俱乐部,地址在县城(今老城)东关,隶属于县总工会。初建时有房屋6间,设有图书室、接待室、乒乓球室和篮球场地。1973年,俱乐部迁至新城。至1985年,有工作人员3名,房屋14间,灯光篮球场地1个,并配有电影放映机、彩色电视机、录音机及其他文体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