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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文艺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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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及民国年间,武城县的文艺演出活动除民间业余剧团演出的传统古装剧目外,还有架鼓、龙灯、花杠舞、高跷、旱船、狮子舞、地秧歌等。其演出多在春节前后,及庙会、集会期间。
1945年9月武城县解放后,人民群众为欢庆胜利集会游行载歌载舞,演出内容有传统剧目和歌舞。尔后为配合当时的土地改革运动,演出一些现代题材的时装戏。1947年,城关完小演出的《空棺记》深刻揭露了恶霸地主的阴谋诡计,深深地教育了广大群众。
建国初期,为配合党的中心工作,中共武城县委、县人民政府号召和组织人民群众采取传统的艺术形式进行广泛演出现代剧《小女婿》、《李二嫂改嫁》等。对婚姻法的贯彻执行起到很大作用。
1958年,贯彻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全县群众性的业余文艺活动广泛开展,其演出内容以配合形势发展的新剧目为主。如《社员都是向阳花》、《丰收不忘国家》、《夺印》等。1963年,由文化馆搜集、排演的《唱秧歌》在地区汇演中,被评为优秀节目,后又相继参加山东省汇演和“上海之春”音乐会,均受到奖励。
“文化大革命”期间,传统文艺节目被视为“四旧”禁演,文艺演出只演“样板戏”和配合当时形势的小节目。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县业余文艺演出活动迅速开展起来,传统的文艺演出形式相继恢复。1979年至1985年,每年的春节和元宵节全县举行龙灯、高跷、狮子舞、花杠舞、架鼓舞等传统节目汇演。民间业余剧团也都纷纷搭台演出。
近年来地区文艺汇演获奖节目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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