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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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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时期,全县民兵在中共武城县委提出的“不受敌人‘三光’(烧光、杀光、抢光),我们就得拿枪”口号鼓舞下,踊跃加入抗日队伍。当时民兵参军的方式是,在区中队的指导下,先搞民兵联防,联防搞得好就升级为区中队,区中队超过30人就输送到县大队,县大队超过100人再输送到正规部队。
1945年7月武城解放后,县委号召组织反攻营,县委书记王新带头参军。在他的带动和领导下,反攻营很快组织起来,共计500人。王新带领县大队基干连,武委会主任李青英带领反攻营,被编入冀南六分区运河支队,王新任支队政委,李青英任反攻营营长。这次共有1200人参军。后运河支队改编为28团。
1945年冬,第一次开展大规模的参军活动,全县共有2000多名青年民兵入伍。参军模范村有祝官屯、南屯、毛店(今属河北省故城县),祝官屯、南屯一次参军各组成一个连,分别有200多名青年民兵入伍;毛店村的青年大部分参军。这次参军的民兵入伍后补充到晋冀鲁豫野战军17团和18团。1946年11月28日东七里庄村的民兵,在民兵队长的带领下,各自做通自己家属的工作,一个班计10人集体参军入伍,参加了大别山战役。原恩县五区区委为表彰他们的事迹,于1947年5月在东七里庄村西立了参军光荣纪念碑。
1947年,全县开展第二次大规模的参军活动。2000多名青壮年民兵参军入伍,补充到独四旅,原恩县现武城境内有1500多名青年民兵参军,补充到晋冀鲁豫野战军第二纵队。参加了羊山集战役。
1950年12月,在“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口号的鼓舞下,全县又开展了第三次大参军活动。共有445名青年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投身于抗美援朝战争。基中一、二两个区参军就达246名。全县出现了母亲送儿子、妻子送丈夫、兄弟争相参军的动人情景。
1955年开始,武城县实行义务兵役制度,参军是每个青年应尽的光荣义务。从此,全县每年根据国家的需要,都有大批青年民兵参军入伍。1951年至1985年,全县共向部队输送兵员13000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