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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军事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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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训练
抗日战争时期,民兵的军事训练,采用秘密集中、小型分散的方式。训练方法,各区武装部门组织各村民兵骨干,利用晚上的时间进行训练。骨干民兵受训完毕,回到本村再负责对全村民兵进行训练。训练项目有射击、投弹、刺杀、埋设地雷等。训练方针是以训迎战,以战代训,边战边训,不断普及提高。训练时,为严防敌人偷袭,先派出岗哨严密监视敌人,发现敌情,即刻投入战斗。
解放战争时期,民兵的军事训练采取农闲时间为主、小型分散的方式。训练方法是一边生产,一边练武。训练项目有射击、投弹、刺杀,也学习一些战术。
建国后,全县民兵的军事训练制度化。训练项目仍以射击、投弹、刺杀为主,又增加了打飞机、打坦克和队列练习。采取小型就地分散的训练方式。训练方法,每年由县人民武装部负责对各区、村民兵干部进行集中训练,民兵干部再回村训练民兵。
民兵干部每年在县集中受训的时间不少于20天。这种训练方法能使全县民兵的军事训练达到项目统一,时间落实,效果明显。
自1962年开始,全县民兵的军事训练纳入正规化训练。训练时间一般定为每年的冬、春农闲季节,基层民兵每年训练15~20天。训练方式采用劳武(劳动和练武)结合。训练项目以射击、投弹、爆破、打坦克为主,也进行武器性能、分解、结合等科目和队列训练。每年全县民兵参加训练人数达12000余人。1978年,根据中央军委《民兵工作条例》的要求,民兵又增加了战术科目的训练。为搞好这项训练,县人民武装部首先在滕庄民兵连搞试点。由于成绩突出,山东省军区司令员赵峰和德州军分区司令员张昌亲临现场,观看了战斗训练表演赛,总结了经验,推动了全县民兵战术科目的训练。
1981年,县人民武装部根据上级指示,对民兵的军事训练进行改革,规定基干民兵的训练2年为一个训练周期,每个训练周期的训练时间最多30天,即每年训练时间不超过15天。凡经两年军事训练成绩合格者,发给合格证,以后不再参加训练。同时还规定,各民兵连的连干部由县人民武装部培训,排、班干部由各公社武装部培训。1981年到1985年,全县参加训练的民兵共5382名,获得合格证的5168名,合格率达96%。
军事比武
1964年,全国掀起大规模的军事大比武活动。为了迎接全国性的军事比武大赛,本县民兵在县人民武装部的领导下,于1964年3月在党校举办民兵比武选拔赛。参加比武的男民兵132名,女民兵71名。比武项目有射击、投弹、爬楼、班进攻、班防御、撑杆上房、班队列。经过选拔,推选出22名男民兵和8名女民兵,参加了德州军分区举行的军事比武选拔赛。在选拔赛上,武城县有8名男民兵和4名女民兵被选为德州地区的民兵代表,出席了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军区于10月11日在济南举行的全省民兵比武大会。他们参加了全省民兵的军事比武和军事表演比赛。在比武中,武城县有7名代表荣获射击比赛一等奖,5名荣获攀登楼房表演一等奖。在军事表演赛中,全省仅有两名选手获得特等奖,其中一名是武城县女民兵代表郑桂兰。比武结束时,武城县12名民兵在济南军区靶场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央军委副主席贺龙元帅和国务院副总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罗瑞卿大将以及中共山东省委、济南军区、省军区领导谭启龙、白如冰、杨得志等同志的亲切接见,中央、省委及军区领导同志和民兵代表合影留念。会后,山东省军区奖给特等奖获得者1枝7.62半自动步枪1枝作为比武纪念,并规定,枪枝归本人保管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