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县司法行政工作由人民法院兼管。1980年12月,建立县司法局。
法制宣传
1980年,县司法局建立后,为增强法制观念和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1983年,为配合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利用宣传车进行法制教育。1985年,根据全国人大会议决议,开展了普法教育工作。对各乡镇书记、司法助理员、宣传委员及县直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法制宣传员等,举办普法学习班120次,使干部群众增强了法制观念。
法律顾问
1980年12月,武城县法律顾问处建立,仅有律师1人。至1985年,律师增至6人,另有兼职律师8人。1983年,承担民事纠纷代理2件,代写诉讼文书66件,刑事案件辩护6件,解答法律询问179人次。1984年,民事纠纷代理10件,代写诉讼文书66件,刑事案件辩护14件,解答法律询问358人次。1985年,民事纠纷代理9件,代写诉讼文书88件,刑事案件辩护6件,解答法律询问491人次。此外,还受聘担任22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律师工作的开展,扩大了法制宣传,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公证
1981年5月,武城县公证处建立,有公证员2人。1985年,设主任1人,有公证员2人。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与合法利益。1981年,办理公证35件。1982年,办理公证687件。1983年,办理公证653件。1984年,办理公证748件。1985年,办理公证950件。
民事调解
1952年,武城县开始建立民事调解组织,由民政局管理。此后,各乡、村均建立调解委员会。“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调解工作处于瘫痪状态。1978年,调解组织恢复。1980年12月,民事调解工作改由司法局管理。司法局下设调解科,各公社设司法助理员,各村设调解委员会。1985年,全县有司法助理员15人,调解委员会391个。1981年,收案2970件,调处2860件。1982年,收案2630件,调处2422件。1983年,收案1056件,调处823件。1984年,收案805件,调处717件。1985年,收案774件,调处693件。
第四节 人民司法
建国后,县司法行政工作由人民法院兼管。1980年12月,建立县司法局。
法制宣传
1980年,县司法局建立后,为增强法制观念和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1983年,为配合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利用宣传车进行法制教育。1985年,根据全国人大会议决议,开展了普法教育工作。对各乡镇书记、司法助理员、宣传委员及县直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法制宣传员等,举办普法学习班120次,使干部群众增强了法制观念。
法律顾问
1980年12月,武城县法律顾问处建立,仅有律师1人。至1985年,律师增至6人,另有兼职律师8人。1983年,承担民事纠纷代理2件,代写诉讼文书66件,刑事案件辩护6件,解答法律询问179人次。1984年,民事纠纷代理10件,代写诉讼文书66件,刑事案件辩护14件,解答法律询问358人次。1985年,民事纠纷代理9件,代写诉讼文书88件,刑事案件辩护6件,解答法律询问491人次。此外,还受聘担任22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律师工作的开展,扩大了法制宣传,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公证
1981年5月,武城县公证处建立,有公证员2人。1985年,设主任1人,有公证员2人。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与合法利益。1981年,办理公证35件。1982年,办理公证687件。1983年,办理公证653件。1984年,办理公证748件。1985年,办理公证950件。
民事调解
1952年,武城县开始建立民事调解组织,由民政局管理。此后,各乡、村均建立调解委员会。“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调解工作处于瘫痪状态。1978年,调解组织恢复。1980年12月,民事调解工作改由司法局管理。司法局下设调解科,各公社设司法助理员,各村设调解委员会。1985年,全县有司法助理员15人,调解委员会391个。1981年,收案2970件,调处2860件。1982年,收案2630件,调处2422件。1983年,收案1056件,调处823件。1984年,收案805件,调处717件。1985年,收案774件,调处69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