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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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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
建国后,武城县政府改称武城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下设办公室、民政、财政、建设、教育、卫生5科、公安、税务2局及县供销合作社。1950年6月,增设工商科、农建科。1951年11月,增设统计科,1952年1月,教育科改称文教科;10月,增设粮食管理局(后改称粮食局)。1953年6月,撤销农建科。11月,增设人事科。1954年3月,增设财经委员会;11月,撤销统计科;12月,增设计划统计科。同年,增设体育运动委员会。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下辖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五区5个区政权。1950年5月,五区并入三、四区后,县人民政府辖一区、二区、三区、四区4个区政权。1953年底,恢复五区,并建58个小乡后,县人民政府辖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五区5个区政权。
县人民委员会
1955年10月,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将武城县人民政府改称武城县人民委员会(简称县人委)。县人委下设办公室、民政科、人事科、财政科、建设科、统计科、工商科、文教科,卫生科、交通科、粮食局、税务局、公安局、县供销合作社、手工业联合社、计划委员会、财经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1956年3月;撤销文教科,改设文化科和教育科;6月,撤销工商科,增设商业局。是年,又增设采购局和农业科。1957年1月,增设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4月,撤销建设科,农业科改称农业局,文化科改称文化局,教育科改称教育局;6月,增设服务局。1958年5月,卫生科改称卫生局;10月,增设水利局、工业局。同时,文化局和教育局合并为文教局。12月,撤销服务局、税务局,财政科改称财政局;县供销合作社并入商业局。同月,武城县撤销,县人委及所属机构并入夏津县人委及其所属机构。
1961年7月,武城县恢复,县人委下设办公室、民政科、人事科、交通科、财政局、税务局、工业局、粮食局、商业局、农业局、畜牧局、水利局、文教局、卫生局、公安局、计划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县供销合作社。1962年5月,撤销畜牧局,增设工交办公室,同时,财政、农业、水利、文教、卫生等局均改局为科;11月,增设财贸办公室。1963年5月,农业科改称农林科。1964年5月,增设物资局(后改称建设服务局)。1965年5月,财政科与税务局合并为财贸科,人事科改称人事检察科。1966年4月,增设农林办公室;11月,民政、财贸、农林、水利、文教5科均改科为局。
1955年10月,县人委辖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五区5个区政权。年底,各区以驻地命名,一、二、三、四、五区分别改称东屯区、城关区、孙庄区、饶阳店区、夏庄区。同时,全县建立39个乡。1956年3月,撤销恩县后,将旧城、滕庄两个区及刘王庄区大部分划归武城县,全县重新划为6个区,67个乡,县人委下辖东屯、城关、孙庄、饶阳店、旧城、滕庄6个区政权。1958年3月,撤区并乡后,县人委辖东屯、祝官屯、杨庄、甲马营、滕庄、马庄、西王屯、旧城、刘王庄、祖杨庄、军屯、孙庄、瓦子庄、武官寨、饶阳店、李官屯、兀兰屯、曹官屯18个乡政权;10月,撤乡,建立人民公社,县人委辖城关、甲马营、滕庄、旧城、李家户、祖杨庄、武官寨、饶阳店8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简称公社管委)。1964年12月,区划调整后,县人委辖城关、甲马营、滕庄、旧城、李家户5个公社管委,1965年3月,缩小公社规模,县人委辖城关、杨庄、祝官屯、甲马营、李家户、旧城、梁庄、滕庄、鲁权屯、马庄10个公社管委;9月,由平原县划入5个公社。此后,县人委辖城关、祝官屯、杨庄、甲马营、李家户、旧城、梁庄、滕庄、鲁权屯、马庄、大屯、四女寺、张官寺、郝王庄、董王庄15个公社管委。
县革命委员会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人委及下属各科、局均受到冲击。1967年3月9日,成立了“武城县革命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简称县筹委),由县筹委取代了原县委和县人委。县筹委下设“两部一室”:政治部、生产指挥部和办公室。政治部下设学毛著办公室、组织组、监察组、财贸工交组、农业组、群团组;生产指挥部由原人委各科、局(政法除外)组成,设办公室、材料组、后勤组、调查组和行政组。5月,开始所谓“反逆流”。7月,县筹委被冲垮,全县处于无政府状态。
1968年9月3日,成立“武城县革命委员会”(简称县革委),实行一元化领导。县革委下设“两部一室”:政治部、生产指挥部和办公室。政治部下设办公室、组织组、宣传组、通讯报道组、群工组、教育组、体育组等;生产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政工办公室。10月,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合并,由“三支两军”部队接管,建立“武城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领导小组”。商业、交通、建设服务(物资局改称)、工业、粮食、水利、农业、工商行政管理、财金(财税局与人行合并后改称财政金融局,简称财金局)、电业诸局和县供销合作社先后成立革命委员会。
1970年1月,恢复民政局,同时增设农业机械管理局;2月,增设棉花办公室;8月,增设计划生育办公室。1971年3月,新县委建立后,县革委成为行政机构。增设财贸办公室。6月,增设计划办公室。1972年12月,增设劳动局。1973年3月,“武城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领导小组”撤销,恢复公安局;4月,撤销工业局革委;5月,撤销交通局革委;7月,撤销农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服务局革委;8月,设知青办公室。9月,撤销粮食、水利、电业局革委,以上诸局均恢复原称谓,建设服务局又改称物资局。1974年2月,撤销财金局革委,同时,财税、人行分设,恢复财税局之称。1975年7月,建防空办公室。8月,撤销商业局革委和县供销社革委,恢复原称谓;12月,增设基本建设局。
1976年8月,撤销县革委政治部和生产指挥部,设县革委办公室、工交办公室、财贸办公室、农林办公室、文教办公室、民政局、人事局、劳动局、公安局、广播事业管理局、计划委员会。工业、交通、基本建设、电业四局的业务归工交办公室领导;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管理、气象等局和棉花办公室的业务归农林办公室领导;财税、商业、工商行政管理、粮食四局和县供销社的业务归财贸办公室领导;教育、文化、卫生三局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体育运动委员会的业务归文教办公室领导,以上诸单位行政上皆归县革委领导。1977年4月,增设第二工业局,其业务归工交办公室领导;7月增设防空办公室;11月,外贸公司升级后改称外贸局,其业务归财贸办公室领导, 1979年3月,增设沼气办公室和多种经营办公室,其业务分别归农林办公室和财贸办公室领导;5月,撤销防空办公室。1980年6月,增设地震办公室;8月,增设司法局。
1967年3月9日县筹委成立,各公社先后成立革命委员会,取代党委和管委,至1980年12月,县革委辖城关、杨庄、祝官屯、甲马营、李家户、鲁权屯、滕庄、四女寺、张官寺、郝王庄、董王庄、旧城、梁庄、马庄、大屯15个公社革委。
县人民政府
1981年1月,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中央指示,宣布撤销武城县革命委员会,改称武城县人民政府。
县人民政府下设办公室、民政局、人事局、劳动局、司法局、广播事业管理局、公安局、计划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及工交、财贸、农林、文教办公室。工业、公社工业(第二工业局改称)、交通、基本建设、电业5个局的业务归工交办公室领导,农林、水利、农业机械管理、气象、棉花办公室、沼气办公室的业务归农林办公室领导;财税、商业、工商行政管理、粮食、外贸5个局及县供销合作社、多种经营办公室的业务归财贸办公室领导;文化、教育、卫生3个局和体育运动委员会、计划生育办公室的业务归文教办公室领导。以上各单位行政都归县人民政府领导。1981年5月,增设农业区划办公室。1982年2月,增设物价局,撤销农林局,分设农业局和林业局;3月,增设统计科;7月,增设职工教育办公室;12月,县供销合作社改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1983年5月,撤销财税局,分设财政局和税务局。
1984年5月,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的指示,对政府机构作了调整。撤销工交、农林、财贸、文教4个办公室,增设经济委员会、经济战略研究中心办公室、审计局、县志办公室、棉麻公司;统计科改称统计局,农业局改称农牧渔业局,公社工业局改称多种经营乡镇企业局,同时撤销多种经营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改称计划生育委员会,基本建设局改称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气象局改称气象站,广播事业管理局改称广播站;工业局、电业局、农业机械管理局、外贸局均改局为公司,物资局改为物资综合公司,这些公司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都作为企业单位,不再列入行政序列。1985年3月,增设外事侨务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其他机构未变。
1981年1月,县革命委员会改称县人民政府后,各公社革委会随即撤销,复称公社管委会。县人民政府辖城关、杨庄、祝官屯、李家户、梁庄、旧城、甲马营、鲁权屯、滕庄、马庄、大屯、四女寺、张官寺、郝王庄、董王庄15个公社管委。1982年2月,城关公社管委更名为老城公社管委,张官寺公社管委更名为蔡村公社管委。
1984年4月,根据中发(1983)35号和鲁发(1983)49号文件精神,改人民公社为乡镇,全县15个公社管委改建为武城、老城、四女寺3个镇人民政府和杨庄、祝官屯、李家户、梁庄、甲马营、鲁权屯、滕庄、马庄、大屯、蔡村、郝王庄、董王庄12个乡人民政府。
武城县历任县长(主任)、副县长(副主任)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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