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署
1912年(民国元年),武城县衙改称县公署,知县改称县知事。县公署下设总务、民政、财政、司法4科,各科设科长1人,科员若干。
县政府
1928年(民国17年),县公署改称县政府,县知事改称县长。县政府下设秘书室、一科、二科和公安、财政、建设、教育4局。秘书室管理文书、庶物、出纳、交际事宜;一科管理行政;二科管理田赋税收。各科、局长的人选均由省甄试合格或经训练者充任。1932年(民国21年),取消财政、建设、教育3个局的名称,分别改称三、四、五科,与一、二科并列,公安局因职能特殊,称谓依旧。1936年(民国25年),第三科并入第二科,以统一财政。同时,第四科改称第三科,第五科改称第四科。
1937年(民国26年), “七·七”事变后,日军南犯,民国武城县政府人员于9月南逃。10月,国民党山东省主席韩复榘委派张受骞重建武城县政府。12月,顽匪张栋臣、王纯熙率部攻打县城,张受骞不战而逃。1938年(民国27年)1月,国民党抗日将领、山东省六区专员范筑先委任徐占魁为武城县长,组建民国县政府。11月,因日军进犯,民国县政府遂即流亡。此后,民国武城县政府虽几次组建,均属流亡政府。至1939年(民国28年),民国武城县政府(流亡政府)暂告溃解。
1945年7月武城解放,国民党在济南复建武城县政府,并组织“还乡团”对解放区进行破坏。1948年8月济南解放,民国武城县政府覆灭。
第二节 民国县政府
县公署
1912年(民国元年),武城县衙改称县公署,知县改称县知事。县公署下设总务、民政、财政、司法4科,各科设科长1人,科员若干。
县政府
1928年(民国17年),县公署改称县政府,县知事改称县长。县政府下设秘书室、一科、二科和公安、财政、建设、教育4局。秘书室管理文书、庶物、出纳、交际事宜;一科管理行政;二科管理田赋税收。各科、局长的人选均由省甄试合格或经训练者充任。1932年(民国21年),取消财政、建设、教育3个局的名称,分别改称三、四、五科,与一、二科并列,公安局因职能特殊,称谓依旧。1936年(民国25年),第三科并入第二科,以统一财政。同时,第四科改称第三科,第五科改称第四科。
1937年(民国26年), “七·七”事变后,日军南犯,民国武城县政府人员于9月南逃。10月,国民党山东省主席韩复榘委派张受骞重建武城县政府。12月,顽匪张栋臣、王纯熙率部攻打县城,张受骞不战而逃。1938年(民国27年)1月,国民党抗日将领、山东省六区专员范筑先委任徐占魁为武城县长,组建民国县政府。11月,因日军进犯,民国县政府遂即流亡。此后,民国武城县政府虽几次组建,均属流亡政府。至1939年(民国28年),民国武城县政府(流亡政府)暂告溃解。
1945年7月武城解放,国民党在济南复建武城县政府,并组织“还乡团”对解放区进行破坏。1948年8月济南解放,民国武城县政府覆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