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武城县建立工商管理局,局址设在运河西孙庄。1945年,迁往县城(今老城)。1947年,武城县工商管理局属冀南行署工商管理局第二分局领导,下设行政、税收2个股,工作人员20余人。1949年春,撤销工商局,原工商局下设的行政股改为工商科。同时,在河西街、东屯、孙庄、薛官屯、赵行设市场管理所,每所工作人员一至二名。1957年6月,成立武城县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下设城关、旧城、李家户、甲马营、滕庄、祖阳、武官寨、饶阳店8个市场管理所。1965年,将地处运河西的祖阳、武官寨、饶阳店3个市管所划归河北省故城县,将平原县的董王庄、郝王庄、张官寺(今蔡村乡)大屯、四女寺5个市管所划归武城县。1970年,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改为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年5月,工商行政管理局、财税局合署办公。下半年,工商行政管理局、财税局、银行合署办公。1972年秋,工商行政管理局与财税局、银行分开,同时又与商业局合署办公。1974年8月,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商业局分开。同年,局址迁往新城中心街南,青年路东侧。1981年,下属15个工商管理所。县局内设人秘、市管、企业3个股室,干部职工共67名。1985年,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下设办公室、市场管理科、企业登记管理科、经济合同管理科、政工科和15个工商管理所,干部职工97人。同年,武城县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主任由1名副局长兼任。
市场管理
清末和民国时期,市场贸易由集头把持,秩序混乱,物价暴涨暴跌。1943年,武城县工商局成立后,加强市场管理,严厉打击不法商人的走私贩运活动,严格控制粮食、棉花等主要商品外流,实行经济封锁,孤立日伪敌人。1945年,武城县解放后,进一步加强城乡市场管理,稳定物价,教育改造小商小贩,严厉打击偷工减料、掺杂使假、倒卖粮食等破坏支前的投机倒把活动。建国初期,市场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活跃市场、繁荣经济、大力开展城乡物资交流、稳定物价。1953年,国家对粮、棉、油陆续实行了统购统销,严禁粮、棉、油、油料、土布、麻6种物资集市成交。1959至1961年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坚持“稳步前进、健康发展”的原则,做到一类物资管死,二类物资管好,三类物资管活。对于暂时出现的物价暴涨,一方面实行计划供应,一方面采取高价政策,扩大货币回笼,控制物价。并且采取行政手段对主要商品购销进行限制,取缔私商和长途贩运。这个时期,工商管理部门按照党的政策规定,本着“以集养集,以集建集和以旺养淡”的原则,按商品的成交额对买卖双方核收工商管理费。对大牲畜收费标准为成交额的百分之一;对猪、羊、木料、柴草、自行车等,均收百分之二,由买卖双方均摊。对于无证商贩,除给予取缔处理外,还需补缴管理费一至三元,对商业、供销、工业、物资等单位离开驻地到集市赶集的,每摊收管理费伍角至一元。1963年后,为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对资本主义势力开展斗争,按照“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要求,市场管理采取管管松松、松松管管的做法。1966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受极“左”路线的影响,全县学习“哈尔套经验”,即赶“社会主义大集”,全县定“一、六”日为统一集日。打击“四个地下”,即地下包工、地下运输、地下商店、地下文艺。把一些正当的市场交易视为资本主义尾巴,削冒尖户,禁止一切。因此,市场管理比较混乱。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市场管理工作逐渐正规,进一步坚持“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按照管理好、宣传好、服务好、卫生好、秩序好以及制度化、规格化、经常化的要求,对城乡市场不断地进行全面的管理检查和整顿保护合法经营,制止非法活动,打击投机倒把,促进商品流通、活跃市场,方便群众,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发展。1981年,对全县各集市市面进一步进行了调整,按行业和布局划行归市。对武城镇、老城镇、张官寺、董王庄等几个大中型集市,搞了市面分界牌,集市示意图。在各集市设立了肉架子,配备了公平称、公平尺、筛子、簸箕、麻绳、针线,多方为群众服务。该年,在县城和老城建服务棚416平方米,服务台208平方米。并对国营、集体、个体工副业的上市商品规定上市范围和经营地点。在各集市向群众进行宣传,让群众明白什么是合法交易,什么是非法活动。对弄虚作假、少称短尺、以次充好、掺杂使假、哄抬物价等搞不正当活动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教育、取缔和打击。还配合财税、商业、供销、公安等部门,对偷盗、诈骗、赌博、欺行霸市、出售宣传封建迷信物品、假药及有毒和霉烂变质食物等,均进行严厉打击和经济制裁。到年底,共查获投机违法案件229件,其中没收罚款的7件,计款11000元。随着生产的发展,城乡人民群众的购买力大大提高。至1985年,全县共有集市19个(其中包括农副产品市场2个),全年集市贸易成交额达1393.8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12%。
商标注册
武城县工业基础薄弱,定型产品少,1978年以前,对各种产品的商标没有注册。1978年至1985年全县产品使用了16种商标(其中三种自行使用),有13种商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核准注册。
注册商标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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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名称 ┃商品名称 ┃ 使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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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桥牌 ┃ 古贝春 ┃ 武城县酒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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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桥牌 ┃武城特曲 ┃ 武城县酒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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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桥牌 ┃优质特曲 ┃ 武城县酒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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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桥牌 ┃武城大曲 ┃ 武城县酒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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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桥牌 ┃武城头曲 ┃ 武城县酒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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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桥牌 ┃武城二曲 ┃ 武城县酒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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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桥牌 ┃武城佳酿 ┃ 武城县酒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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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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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名称 ┃商品名称 ┃ 使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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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桥牌 ┃武城白酒 ┃ 武城县酒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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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桥牌 ┃白 酒 ┃武城县酒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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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桥牌 ┃曲香白酒 ┃ 武城县酒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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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桥牌 ┃ 人参酒 ┃ 武城县酒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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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桥牌 ┃ 杂粮酒 ┃ 武城县酒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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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桥牌 ┃ 小麦酒 ┃ 武城县酒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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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注册自行使用商标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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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名称 ┃商品名称 ┃ 使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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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河牌 ┃塑料鞋底 ┃武城县塑料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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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骏马牌 ┃ 扑克 ┃武城县印刷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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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牌 ┃ 布匹 ┃武城县织布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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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企业管理
建国初,武城县根据政务院颁发《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办法》和财政经济委员会颁发《关于公营企业和公私合营企业应进行登记》的文件精神,对不同所有制工商企业进行了全面登记。经过登记管理,为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条件。1963年,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商企业管理登记试行办法》,对国营、地方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营等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业者进行了清理整顿和全面登记。并且配合计划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重新划分了行业和生产经营范围,调整了网点布局,取缔了无证开业者,工商企业经营活动较为正常。1966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工商企业登记管理被视为“资产阶级法权”,无政府思潮泛滥,企业登记核证中断。工商企业的开、停、并、转、迁移、变更以及生产和经营陷于混乱,失去了控制。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工商企业登记核证工作又重新恢复。1981年,按照国务院(79)102号文件和国家工商总局(79)146号文件以及山东省工商局(80)38号文件精神要求,对工业企业、工商企业、社队工副业、交通运输业等普遍进行了清理整顿,登记发证,共核发营业执照1841份,取缔了无证经营。至1985年,共核发营业执照2805份。
1985年武城县工商企业登记管理基本情况统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