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年,武城县金融业务与财政合署,称为财政科,下设公款局,司理税务征收、财政出纳、编制预算、审核决算和资金财产的保管事宜。1929年(民国18年),财政科改称财政局。1932年,财政局改称第三科。1936年,第三科并入第二科,设立县金库。县金库有主任1人,事务员2人,承县长之命,专理现金、财产之保管事宜。由此,金融机构独立设置。1937年“七·七事变”后日伪政府金融机构仍旧,直到1945年(民国34年)日本投降,金库由抗日政府接管。
早在1939年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冀南银行武城办事处成立,设主管员1人,兼理会计员、出纳员工作。1941年,冀南银行武城办事处与工商税务局、贸易公司合署办公,统归冀南银行六分行领导。1945年春区划调整,冀南银行武城办事处改属冀南银行二分行领导。1946年秋,冀南银行二分行武城办事处与工商税务局、贸易公司分署,正式建立银行,改称冀南银行二分行武城县支行,编制7人,负责人称经理。1947年,武城县支行与工商税务局合并。1948年夏分署,仍称武城县支行。1948年夏,华北银行建立后,武城县支行归衡水地区分行领导。同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建立,武城县支行由中国人民银行衡水办事处领导。1950年6月,衡水办事处改称衡水地区中心支行,武城县支行归其领导。同时增设农业银行业务。1951年8月,建立杨庄、薛官屯、孙庄3个银行营业所,同时在全县284个自然村中建立金融委员会组织280个。
1952年6月,冀鲁区划,武城县支行划归山东省分行德州地区中心支行。1956年3月,原恩县之旧城、滕庄两区及刘王庄区的大部分划入武城县。至此,武城县支行下设东屯、城关、孙庄、饶阳店、滕庄、旧城6个营业所。同时,武城县支行划归聊城地区中心银行领导。1956年秋,建立中国农业银行武城县支行。1957年,人、农两行合署办公。1958年,撤销东屯、孙庄营业所,增设祖杨、武官寨、李家户、甲马营4个营业所。同年夏津、武城合并,原武城县支行改称夏津县武城银行办事处。1961年7月,夏、武分立,恢复武城县支行,仍归德州地区中心支行领导。1964年7月,人、农两行分署,分别称中国人民银行武城县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武城县支行。1964年冬,武城县祖杨、武官寨、饶阳店3个公社及城关、甲马营两公社的一部分划归河北省故城县,中国人民银行武城县支行下设李家户、旧城、甲马营、滕庄4个营业所,城关营业所业务由县行兼理。1965年9月,增设城关、董王庄、四女寺3个营业所。1965年冬精简机构时,农行又并入人行。1966年,在全县281个生产大队建立了270个信用站,协助公社信用社开展金融业务。1970年11月16日,财政局、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武城县支行合署,改称财政金融局。1971年4月,由于原7个银行营业所跨公社管辖,工作不便,决定每个公社建立一个银行营业所,分别建立了城关、杨庄、祝官屯、李家户、旧城、梁庄、董王庄、大屯、郝王庄、张官寺、四女寺、滕庄、甲马营、鲁权屯、马庄等15个银行营业所。1974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武城县支行从原财政金融局中分出。1977年,为统一安排支援农业资金,实行银行营业所与信用社联合办公。一套人马、两套帐目,两种体制。同年8月,人、农两行迁至新县城,老城建立银行办事处。1979年初,建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武城县支行,负责基本建设资金的拨付与管理。1980年10月,人、农两行分立,建立中国人民银行武城县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武城县支行,原下设营业所和信用社统归中国农业银行武城县支行领导,中国人民银行武城县支行基层之业务由农行代理。同年冬,武城县建立保险公司。1984年,中国工商银行武城支行建立,与人民银行合署办公,人民银行武城支行行长同时兼任工商银行武城支行行长,1985年人民银行武城支行工商银行武城支行分署。
第一节 机构
民国初年,武城县金融业务与财政合署,称为财政科,下设公款局,司理税务征收、财政出纳、编制预算、审核决算和资金财产的保管事宜。1929年(民国18年),财政科改称财政局。1932年,财政局改称第三科。1936年,第三科并入第二科,设立县金库。县金库有主任1人,事务员2人,承县长之命,专理现金、财产之保管事宜。由此,金融机构独立设置。1937年“七·七事变”后日伪政府金融机构仍旧,直到1945年(民国34年)日本投降,金库由抗日政府接管。
早在1939年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冀南银行武城办事处成立,设主管员1人,兼理会计员、出纳员工作。1941年,冀南银行武城办事处与工商税务局、贸易公司合署办公,统归冀南银行六分行领导。1945年春区划调整,冀南银行武城办事处改属冀南银行二分行领导。1946年秋,冀南银行二分行武城办事处与工商税务局、贸易公司分署,正式建立银行,改称冀南银行二分行武城县支行,编制7人,负责人称经理。1947年,武城县支行与工商税务局合并。1948年夏分署,仍称武城县支行。1948年夏,华北银行建立后,武城县支行归衡水地区分行领导。同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建立,武城县支行由中国人民银行衡水办事处领导。1950年6月,衡水办事处改称衡水地区中心支行,武城县支行归其领导。同时增设农业银行业务。1951年8月,建立杨庄、薛官屯、孙庄3个银行营业所,同时在全县284个自然村中建立金融委员会组织280个。
1952年6月,冀鲁区划,武城县支行划归山东省分行德州地区中心支行。1956年3月,原恩县之旧城、滕庄两区及刘王庄区的大部分划入武城县。至此,武城县支行下设东屯、城关、孙庄、饶阳店、滕庄、旧城6个营业所。同时,武城县支行划归聊城地区中心银行领导。1956年秋,建立中国农业银行武城县支行。1957年,人、农两行合署办公。1958年,撤销东屯、孙庄营业所,增设祖杨、武官寨、李家户、甲马营4个营业所。同年夏津、武城合并,原武城县支行改称夏津县武城银行办事处。1961年7月,夏、武分立,恢复武城县支行,仍归德州地区中心支行领导。1964年7月,人、农两行分署,分别称中国人民银行武城县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武城县支行。1964年冬,武城县祖杨、武官寨、饶阳店3个公社及城关、甲马营两公社的一部分划归河北省故城县,中国人民银行武城县支行下设李家户、旧城、甲马营、滕庄4个营业所,城关营业所业务由县行兼理。1965年9月,增设城关、董王庄、四女寺3个营业所。1965年冬精简机构时,农行又并入人行。1966年,在全县281个生产大队建立了270个信用站,协助公社信用社开展金融业务。1970年11月16日,财政局、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武城县支行合署,改称财政金融局。1971年4月,由于原7个银行营业所跨公社管辖,工作不便,决定每个公社建立一个银行营业所,分别建立了城关、杨庄、祝官屯、李家户、旧城、梁庄、董王庄、大屯、郝王庄、张官寺、四女寺、滕庄、甲马营、鲁权屯、马庄等15个银行营业所。1974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武城县支行从原财政金融局中分出。1977年,为统一安排支援农业资金,实行银行营业所与信用社联合办公。一套人马、两套帐目,两种体制。同年8月,人、农两行迁至新县城,老城建立银行办事处。1979年初,建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武城县支行,负责基本建设资金的拨付与管理。1980年10月,人、农两行分立,建立中国人民银行武城县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武城县支行,原下设营业所和信用社统归中国农业银行武城县支行领导,中国人民银行武城县支行基层之业务由农行代理。同年冬,武城县建立保险公司。1984年,中国工商银行武城支行建立,与人民银行合署办公,人民银行武城支行行长同时兼任工商银行武城支行行长,1985年人民银行武城支行工商银行武城支行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