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无专门财政机构,只在县衙内设主簿兼管。
民国建立后,地方政务名目繁多,经费纷杂,县公署不得不设财政机关,专司其事。1912年(民国元年),县公署内设公款局。1929年(民国18年),县政府内设财政局,局长1人,书记若干人。同时试办田赋征收处。
1932年(民国21年),财政局改为县政府第三科,职掌财政;另设财政监察委员会,以司监督。1936年9月(民国25年9月),第三科并入第二科,并改组田赋征收处,设置县金库。1937年(民国26年)“七七”事变后,县政府第二科改为县公署财政科,以理税收之征解保管,财政之出纳,预算之编制,决算之审核,财产之保管等项事宜。
1940年5月,武城县抗日政府成立,设粮秣科。1943年改称财粮科,同年底,又设工商事务管理所。工商事务管理所掌管税收。1945年底,财政和粮食业务分署,设立财政科和粮食科。1948年冬,撤消工商事务管理所,在财政科下设税务征收处。
1950年,县人民政府设财政科,同时建立税务局,区设财政助理员及税务所。1955年,县人民委员会内设财政科、税务局。1958年,武城并入夏津县,同时财政科改称财政局,撤消税务局,税务工作由财政局负责。1961年,恢复武城县,县人民委员会分设财政局和税务局。
1968年,县革命委员会建立财贸组,撤消财政局和税务局,由财贸组负责财政、税务工作。1969年,县革命委员会建立财政税务局,兼理工商管理工作。1970年11月,财政税务局与人民银行合并为财政金融局(工商管理由商业局负责)。1974年春,撤消财政金融局,成立财政税务局。1983年5月,财政、税务分立,设财政局、税务局。1985年,财政局下设企业财务科、农业财务科、行政财务科、预算科和办公室,全局干部职工24人。税务局下设办公室、税政科、会统科、基层科、县直税务所,局内有干部职工39人;各乡镇都设税务所,计15处。
第一节 机构沿革
清代,无专门财政机构,只在县衙内设主簿兼管。
民国建立后,地方政务名目繁多,经费纷杂,县公署不得不设财政机关,专司其事。1912年(民国元年),县公署内设公款局。1929年(民国18年),县政府内设财政局,局长1人,书记若干人。同时试办田赋征收处。
1932年(民国21年),财政局改为县政府第三科,职掌财政;另设财政监察委员会,以司监督。1936年9月(民国25年9月),第三科并入第二科,并改组田赋征收处,设置县金库。1937年(民国26年)“七七”事变后,县政府第二科改为县公署财政科,以理税收之征解保管,财政之出纳,预算之编制,决算之审核,财产之保管等项事宜。
1940年5月,武城县抗日政府成立,设粮秣科。1943年改称财粮科,同年底,又设工商事务管理所。工商事务管理所掌管税收。1945年底,财政和粮食业务分署,设立财政科和粮食科。1948年冬,撤消工商事务管理所,在财政科下设税务征收处。
1950年,县人民政府设财政科,同时建立税务局,区设财政助理员及税务所。1955年,县人民委员会内设财政科、税务局。1958年,武城并入夏津县,同时财政科改称财政局,撤消税务局,税务工作由财政局负责。1961年,恢复武城县,县人民委员会分设财政局和税务局。
1968年,县革命委员会建立财贸组,撤消财政局和税务局,由财贸组负责财政、税务工作。1969年,县革命委员会建立财政税务局,兼理工商管理工作。1970年11月,财政税务局与人民银行合并为财政金融局(工商管理由商业局负责)。1974年春,撤消财政金融局,成立财政税务局。1983年5月,财政、税务分立,设财政局、税务局。1985年,财政局下设企业财务科、农业财务科、行政财务科、预算科和办公室,全局干部职工24人。税务局下设办公室、税政科、会统科、基层科、县直税务所,局内有干部职工39人;各乡镇都设税务所,计15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