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市
民国时期,武城县境内有大小集镇41个,以县城集市为最大,县城集设大集小集,小集在城里,以二七日(农历,下同)为市;大集在河西街,以四九日为市。主要集市还有:李官屯、武官寨、行杖集,以二七日为市;南大屯、甲马营、新兴集,以一六日为市;刘官屯、军屯、饶阳店、曹官屯、祝官屯、杨家庄以三八日为市;郑官屯,以五十日为市;儒林村,以四九日为市;郑口镇,以二六日为市。
原恩县部分辖区(后划归武城部分)的集市有:张官寺、魏村屯,以三八日为市;四女寺、大屯、肖河庄,以四九日为市;沙窝屯,以一六日为市;贾庄、旧城以二七日为市;董王庄,以五十日为市。
主要市面包括粮食市、棉花市、牲畜市、估衣市、蔬菜市、果子市、农具市、编织市、杂货市、布匹市、修理市、木料市、小吃市、柴草市、鱼市、肉市、鸡鸭市等,较大的市面达5万平方米,小集市亦不下6000平方米。
建国后,党和政府加强对集市贸易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作为国营商业、供销合作商业的助手和辅助作用,市场活跃。“文化大革命”中,集市贸易被说成是“资本主义尾巴”,予以限制。强行推广所谓“哈尔套经验”,赶社会主义大集,全县统一“一六”为集日,设检查站,人为地进行地区封锁,农民不敢上集交易,致使集市贸易萧条冷落。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集市贸易迅速发展,市场空前繁荣。1984年,武城县大小集市19个。以武城镇、老城镇两集最大。甲马营、滕庄、四女寺、刘王庄、郝王庄以一六日为市;武城镇以二七日为市;老城,以二七日为小市,四九日为大市;李家户、蔡村、马庄、杨庄,以三八日为市;桃店、四女寺、肖河庄,以四九日为市;新城、董王庄、郑官屯、鲁权屯,以五十日为市。其中新城、老城有天天集。1985年,集市成交额为1067万元,约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十分之一。
物资交流会
物资交流会,古称庙会。民国时期,武城县境内庙会有28处,较大的庙会会场面积5万余平方米。由商会组织会场秩序,安排物资交流场地。各处庙会会期交错举行,赶会的时间短的1天,长的达半月之久。庙会期间,除进行物资交流外,还有许多迷信活动,如抽签、算卦等。各地剧团、马戏团、杂技团和说书卖艺的也多有赴会,连日演出。参加物资交流会的大都是小商小贩,也有少数官办大买卖。交流的物资有粮食、牲畜、蔬菜、棉花、布匹、木料、家俱、农具、银器、陶器、柴草等。
建国后,党和政府加强对物资交流会的领导,由工商管理局组织安排,禁止不健康的东西参加。参加物资交流会的除个体商贩外,大部分为供销合作社和国营商业。交流的物资增添了新式农具、国产印花布匹等生产用品和日用消费品。交流会期间,各村村民,扶老携幼,纷纷参加,会上人山人海,熙熙攘攘,交易殊盛,热闹非凡。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物资交流会多数被撤消,保留下来的亦不如过去热闹,交易额很低。
1978年,为了繁荣经济,疏通流通渠道,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县政府决定恢复物资交流会。每年举行两次,在春秋两季农闲时进行。会址设在县内重要集镇。会间聘请外地剧团、杂技团、歌舞团等前来演出,人们可以进行交易,也可以欣赏精彩节目。参加交流的有国营商业、合作社商业、集体商业和数以千计的小商贩,其中合作社商业所占比重较大。到1985年,先后在老城、滕庄、四女寺、甲马营、肖河庄和新城举办春秋物资交流会近百场次。1981年举行的春、秋两季物资交流会,规模最大,历时47天,近千个个体商贩、国营及合作商业参加。参加大会的人数达130多万人次,成交额240万元。
第五节 集市贸易
集市
民国时期,武城县境内有大小集镇41个,以县城集市为最大,县城集设大集小集,小集在城里,以二七日(农历,下同)为市;大集在河西街,以四九日为市。主要集市还有:李官屯、武官寨、行杖集,以二七日为市;南大屯、甲马营、新兴集,以一六日为市;刘官屯、军屯、饶阳店、曹官屯、祝官屯、杨家庄以三八日为市;郑官屯,以五十日为市;儒林村,以四九日为市;郑口镇,以二六日为市。
原恩县部分辖区(后划归武城部分)的集市有:张官寺、魏村屯,以三八日为市;四女寺、大屯、肖河庄,以四九日为市;沙窝屯,以一六日为市;贾庄、旧城以二七日为市;董王庄,以五十日为市。
主要市面包括粮食市、棉花市、牲畜市、估衣市、蔬菜市、果子市、农具市、编织市、杂货市、布匹市、修理市、木料市、小吃市、柴草市、鱼市、肉市、鸡鸭市等,较大的市面达5万平方米,小集市亦不下6000平方米。
建国后,党和政府加强对集市贸易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作为国营商业、供销合作商业的助手和辅助作用,市场活跃。“文化大革命”中,集市贸易被说成是“资本主义尾巴”,予以限制。强行推广所谓“哈尔套经验”,赶社会主义大集,全县统一“一六”为集日,设检查站,人为地进行地区封锁,农民不敢上集交易,致使集市贸易萧条冷落。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集市贸易迅速发展,市场空前繁荣。1984年,武城县大小集市19个。以武城镇、老城镇两集最大。甲马营、滕庄、四女寺、刘王庄、郝王庄以一六日为市;武城镇以二七日为市;老城,以二七日为小市,四九日为大市;李家户、蔡村、马庄、杨庄,以三八日为市;桃店、四女寺、肖河庄,以四九日为市;新城、董王庄、郑官屯、鲁权屯,以五十日为市。其中新城、老城有天天集。1985年,集市成交额为1067万元,约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十分之一。
物资交流会
物资交流会,古称庙会。民国时期,武城县境内庙会有28处,较大的庙会会场面积5万余平方米。由商会组织会场秩序,安排物资交流场地。各处庙会会期交错举行,赶会的时间短的1天,长的达半月之久。庙会期间,除进行物资交流外,还有许多迷信活动,如抽签、算卦等。各地剧团、马戏团、杂技团和说书卖艺的也多有赴会,连日演出。参加物资交流会的大都是小商小贩,也有少数官办大买卖。交流的物资有粮食、牲畜、蔬菜、棉花、布匹、木料、家俱、农具、银器、陶器、柴草等。
建国后,党和政府加强对物资交流会的领导,由工商管理局组织安排,禁止不健康的东西参加。参加物资交流会的除个体商贩外,大部分为供销合作社和国营商业。交流的物资增添了新式农具、国产印花布匹等生产用品和日用消费品。交流会期间,各村村民,扶老携幼,纷纷参加,会上人山人海,熙熙攘攘,交易殊盛,热闹非凡。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物资交流会多数被撤消,保留下来的亦不如过去热闹,交易额很低。
1978年,为了繁荣经济,疏通流通渠道,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县政府决定恢复物资交流会。每年举行两次,在春秋两季农闲时进行。会址设在县内重要集镇。会间聘请外地剧团、杂技团、歌舞团等前来演出,人们可以进行交易,也可以欣赏精彩节目。参加交流的有国营商业、合作社商业、集体商业和数以千计的小商贩,其中合作社商业所占比重较大。到1985年,先后在老城、滕庄、四女寺、甲马营、肖河庄和新城举办春秋物资交流会近百场次。1981年举行的春、秋两季物资交流会,规模最大,历时47天,近千个个体商贩、国营及合作商业参加。参加大会的人数达130多万人次,成交额2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