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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机械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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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城农机厂 地方国营企业,厂址在老城镇小王庄村西北,德武公路南侧。
1958年,在全党大办工业的高潮中,以农机具修理为主的农机厂,经县人民委员会批准正式建立。至1963年,该厂以修理农机具、排灌机械、拖拉机等为主要生产方向。
1964年,德州地区给该厂下达了拖拉机、内燃机配件的生产任务。1968年,又增加了N—40型辊筒黄谷碾米机的生产项目。此后,该厂陆续试制成功G T—800型皮辊轧花机、6NS—20型砂碾米机、B—655牛头刨、Z5—25型摇臂钻、QT一580型动力弹花机、M TY—20型锯齿轧花机、67—800型白花牌动力皮辊轧花机以及小麦脱粒机,并批量生产,畅销省内外。
到1981年,该厂能承担全县大、中型机械的维修和制造。已拥有主要机械设备90余台,固定资产达73万元,职工212人。
1985年2月,重新调整了厂领导班子。新的领导班子主要抓了产品方向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先后派30多人次到北京、天津、沈阳等地调查、搜集10余种新产品项目。1985年11月与北京旅游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旅)签订了联合试制BW 620型全玻璃钢旅行车车身的协议,称“北京市旅行车股份有限公司武城工厂”。协议规定由北旅承担汽车生产的全部技术,并派遣技术人员提供技术保证,负责技术鉴定的文件资料;农机厂承担设备、厂房、人员、资金及整车的生产。同时还规定了利润分配办法。此项协议的鉴定,使农机厂打破了传统经营方式,走上了横向经济、技术联合的道路。
在大力开发新产品和大搞横向经济联合的同时,狠抓企业生产。1985年,生产碾米机605台,轧花机505台,弹花机550台,拖斗车204辆。全年生产总值122万元,实现利润18.6万元,交纳税金33.3万元。固定资产148万元,有职工219人。
武城轴承厂 县办集体企业。厂址在老城镇政府南侧。
该厂建于1954年,始为手工业合作社,以修理业为主。1958年并归机械厂,转为地方国营企业。1961年又从机械厂分出。当时以旧敞棚为车间,仅有皮带车床2台,固定资产3万元,职工60人。
1962年转为县办集体企业,名为五金合作社。主要生产皮轴、铝勺、水壶、水桶等产品。1965年,增添了柴油机和发电机组,生产得到发展,实现利润3万元,有职工90人。
1968年,改为武城轴承厂。改装了旧车床、磨床和冲床等机械加工设备,生产出208型轴承280余套。1969年,购置了车床、磨床等设备23台,扩建了轴承、铜球车间,扩大了生产。职工增加到160余人。
1974年,投资20万元,新上皮带车床的制造项目,提高了轴承生产量。同时,承担了泰山—50型拖拉机部件的制造任务。1976年,该厂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在一机部济南铸锻研究所的协助下,成功地制造出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优质液压件一六面顶压机配套阀20余种,填补了国家此项生产空白,为金铜企业的生产作出了一定贡献。六面顶压机配套阀的制造成功,使该厂获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当年实现利润3.5万元。此后,设备不断更新和增加,技术不断提高。
1978年6月,成立液压件厂。轴承和液压件同时生产。此时为一个厂两个牌子。1979年,根据市场预测,及时生产了农村急需的小型榨油机和JB—12水泵。产品畅销,发展了生产。
1979年后,由于轴承产品消耗高,效益低,销路不好,再加上管理不善,造成企业亏损。1984年9月,进行体制改革,调整了厂领导班子,制定了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强化了生产经营指挥系统;全面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建立了厂、车间、个人三级核算制度网。对工人实行超定额计件工资制和把产品质量、消耗捆在一起的综合奖励制,对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实行联产、联销计奖制。大胆改革,企业增加了活力。同时,根据市场预测,淘汰了轴承产品,大力生产农用微型电动水泵、榨油机、电动刨等产品。整顿、发展了液压件生产。1984年,武城轴承厂更名为武城机械厂。1985年,年总产值133.6万元,实现利润4000元,扭亏为盈。固定资产68.8万元,有职工16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