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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农、林、牧、副、渔产值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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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县以种植业为主,尤以植棉历史悠久而闻名。1949年全县农业总产值4975万元。据3个村15户调查,农、林、牧、副业的产值比重依次为68.9%、6.9%、14.8%、9.4%。
1950年至1957年,因地制宜,提倡多种棉花,并强调发展林、牧、副、渔生产,产业结构比较合理,“五业”产值增长较快。1957年农业总产值8718万元,比1949年增长75.3%,平均每年增长9.4%,年递增8.3%。据典型调查,农、林、牧、副(不含渔业)产值比重分别为75.3%,6.5%、12.2%、6%。
1958年至1976年,片面强调“以粮为纲”,忽视多种经营,农业总产值发展缓慢,“五业”间比例失调。1975年农业总产值5765万元,比1949年增长20.7%,比1957年下降51.2%。农、林、牧、副、渔比重分别为85.1%、2.9%、10%、2%、0.04%。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放宽农业政策,发挥当地棉花优势,促进了农业总产值的迅速增长。1984年农业总产值达21976万元,比1949、1957、1975年的总产值分别增长3.42、1.52、2.8倍。但农、林、牧、副、渔各业比例极不协调,农业(种植业)上得快,产值占92.6%;其他各业上得慢,产值仅占7.4%。其中林业占1.4%、牧业占4.2%、副业占1.8%,渔业占0.03%。
1985年,夏津县委、县政府提出“近抓棉花、远抓树,多种经营迈大步”的发展方针。经过一年的努力,在理顺农业各产业间的比重上已取得了初步效果。农业(种植业)产值由1984年的92.6%,下降为87%;林业产值由1984年的1.4%,上升为2.5%;牧业产值由1984年的4.2%上升为7%;副业产值由1984年的1.8%上升为3%;唯渔业未增未减。
表5—4
夏津县农林牧副渔产值比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