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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杂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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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爱好
养鸟 喂养的笼中鸟有百灵鸟、白玉鸟、画眉、鹌鹑、红靛颏、鹦鹉等,喂养者多系老年人。农村少数青年喜爱养鸽子,鸽子佩以竹哨,放飞时哨声鸣响,声闻数里,主人以此自得其乐。
养花 养花之习受制于生活、家境等条件。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养花之风盛行,县城和主要集镇均有花市出售花卉。此外,农村有在庭院内植石榴、栽葡萄、架丝瓜、种扁豆之习,赏花食果一举两得。
放风筝 风筝种类有八卦、七星、蝴蝶、老鹰、蜈蚣、蝌蚪等。清明时节,男孩喜欢放风筝。春风习习,风筝凌空,摇曳多姿,乐趣横生。
二、忌讳
乔迁 旧俗,迁新居时须于凌晨由女主人抱红公鸡一只,身披红袄进入新宅,寓“大吉大利”、“洪福齐天”之意。忌讳寡妇、孤儿、孕妇及穿白戴孝者进入新宅。因此,常在新宅门口“挂红”三天(即用秫秸夹三角红纸旗插于门首),以避不祥。此俗在部分村庄至今尚存。
观灯、踩仓 旧时新妇结婚三年内忌讳“正月十五观灯”和“二月二踩仓”,有“正月十五不观灯,观灯死公公”、“二月二不踩仓,踩仓死婆娘”之说。此种陈规,今已渐废。
岁数 忌说“四十五”。俗谣“四十五卖罐子,丢人半辈子”,故说去年四十四,或明年四十六。百岁以上老人忌讳说一百岁,故常说九十九。
出行 远行择吉日,一般选择三、六、九。每月初五、十四、二十三为“月忌日”出行不吉。回家当在二、五、八,故有“要是走,三六九;要回家,二五八”之说。凡离家远行时,行前家人须给出行者包饺子吃,以示饯行。远行归来,要喝面条,谓之接风。所谓“起身饺子落身面”意即指此。此俗至今尚存。
探病 探望病人一般应在午前,忌讳午后探病。此是出于午前为阳,午后为阴之说,趋阳避阴以便给病人以精神安慰。探病须视患者病情选以适当食品,以示慰问。
三、分家
旧时兄弟分家由舅父做主,经过商议共饮“分家酒”,书写“分家单”。分家后,老人靠养老地或由儿子轮流瞻养。也有几代不分家的,以几世同堂为荣。分家时所分房产,长子在东。如有债务,一般平摊。倘若出现纠纷,则由长辈调解了事。如今,分家调解不成,多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取名
男孩取乳名(俗称小名)多取吉利之意,也有的按时令、肤色、体形、属相、排行为依据:如:小喜、小庆、小福、春生、秋生、老黑、老白、老肥、小牛、小虎、小二、小三、小四等。女孩取乳名多取以兰、香、菊、梅、玲、荣、俊、秀等。有的人家生女过多,愿换生男孩,则为女孩取名为小换儿、小改儿、小满儿、小兰(拦)小洁(截)等。城东北一带女孩乳名多带“格儿”,如:玲格儿、玉格儿等,系满族遗风的流传。男孩取学名(大名)多按本家族行辈,以不乱宗为准,女孩不受此限。建国前,妇女社会地位低下,大多数没有学名,填表造册称×门×氏,如:张门李氏、王门赵氏等。今取学名亦不受本族行辈限制。
“文化大革命”期间,有的家长给孩子取名注重政治色彩,如:“卫东”、“保红”等。80年代以来,给孩子取乳名叠音者居多,如:晶晶、慧慧、玲玲;也有的取名崇尚欧化,如:菲菲、丽娜、琳娜等。
五、修谱
缮修族谱为本县重要民俗之一。多由本族长辈或有声望者发起,召集散居各村族人共同修缮。经费由族人均摊,或从祖田、庙产中支出。谱成后分发各支珍存。族谱内容包括本族来历、迁徙、世系行辈、人口繁衍、落居地域等。
明世系、理支脉是族谱重要内容,多在谱内编行辈,以求世代遵循。如城南王庄为代表的王氏一族,从二十世起所排行辈为:“传世得保裕,增修广延成,景彩以从善,兆宪启淑荣”。以城西时庄为代表的时氏行辈为:从今传继,敬绍承绪,慎修其可,於此有益”。如此等等。现在农村各姓各族男子仍严格按辈份取名。城内人取名,趋附时尚,不恪守于此。
民国时期,缮修族谱之习甚盛,建国初期此风有所收敛,“文化大革命”期间被取缔。80年代前后,修谱之风又起,然而规模远不如以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