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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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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落
60年代以前,农村多为四合院。长辈住北房(正房),晚辈住东西厢房,大门以内多建影壁。60年代以后,长幼分院居住,四合院渐少,每院除正房外,另建偏房,做厨房和储藏室。
二、房舍
历史上,农村住房绝大部分为土木结构平顶房。其布局为:凡三间者“两明一暗”或“两暗一明”;四间者,则在一端另加耳屋;五间者有“一抹平”、“二郎担山”或“明三暗五”等。苏留庄、常安集、雷集等乡镇,无论砖木或土木结构,均盖起脊房。80年代以后,砖木结构逐渐取代了土木结构,模式也不断增多,出现了出厦、倒扎、两头抱(俗称“锁皮厅”)等式样。城乡个人建筑楼房者逐渐增多。
旧时,选建地基须请“风水先生”勘察地形,挑选吉地。建国后此俗渐废,多以方便生活、有利出入为宜。60年代末,新宅基由村统一规划分配。盖房铺线一般选择“黄道吉日”,竖柱、上梁、稳檩须贴带有吉祥意思的对联。上梁、稳“红檩”(正房中檩)须在日出之前并燃放鞭炮以示庆贺,此俗今可见。另外,前邻正房高度以低于后邻正房为宜,否则,后邻则认为“压气”,引起不睦。此俗今尚存。
三、摆设
旧俗堂屋正中靠北山设方桌一张,圈椅两把,靠东山墙盘一土炕。6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农村多靠炕安置锅灶或盘通炕“自来风”煤炉,以方便做饭和取暖。80年代中期,土炕逐渐被木床取代,其他摆设视家境而异,无固定格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迎门橱、大衣橱、高低柜、写字台、饭橱、酒柜、沙发、电视机、录音机、电风扇等家俱及家用电器,进入普通人家,出现了新时代的崭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