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地方人民武装的统一领导机构始建于1944年12月。在此以前,地方武装由中共地方组织和野战部队组织领导。
一、县人民武装沿革
1945年8月建立夏津县武装工作委员会(简称武委会),设主任、秘书各1人。1946年增至4人。任务是组织和领导全县民兵工作。
1948年12月,武委会改编为人民武装部,设部长、副部长各1人,下设军事、政工两个股,干事4人,秘书1人。任务是民兵组织领导和动员参军工作。
1954年10月,建立夏津县兵役局,设局长、副局长、政委各1人,下设组织动员科、征集科、预备役军官科、统计科、民兵科。仍保留武装部的名义。兵役局与人武部合署办公,实为一套机构,两个名称,其任务不变。
1962年,撤销兵役局,人民武装部单独建制至今。人武部设部长1人、政委1人,县委书记兼任第一政委。下设组织动员科、作战训练科、政治工作科。1985年,县人民武装部设部长、副部长、政委各1人,下设政治工作科、作战动员科、供应管理科。
二、基层武装部
1944年冬,首先在三、五、六区设武装干事。1945年9月夏津解放后,各区建武装委员会。1948年改为区武装部,设军、政干事4人。1954年,区武装部撤销,设武装助理1人。1960年,各公社又建立武装部,设部长、助理各1人。后又增设县直机关武装部。
基层武装部人员均为地方干部,受县武装部和同级党委领导,具体实施民兵组织训练和征兵工作。
第四节 地方人民武装领导机构
夏津县地方人民武装的统一领导机构始建于1944年12月。在此以前,地方武装由中共地方组织和野战部队组织领导。
一、县人民武装沿革
1945年8月建立夏津县武装工作委员会(简称武委会),设主任、秘书各1人。1946年增至4人。任务是组织和领导全县民兵工作。
1948年12月,武委会改编为人民武装部,设部长、副部长各1人,下设军事、政工两个股,干事4人,秘书1人。任务是民兵组织领导和动员参军工作。
1954年10月,建立夏津县兵役局,设局长、副局长、政委各1人,下设组织动员科、征集科、预备役军官科、统计科、民兵科。仍保留武装部的名义。兵役局与人武部合署办公,实为一套机构,两个名称,其任务不变。
1962年,撤销兵役局,人民武装部单独建制至今。人武部设部长1人、政委1人,县委书记兼任第一政委。下设组织动员科、作战训练科、政治工作科。1985年,县人民武装部设部长、副部长、政委各1人,下设政治工作科、作战动员科、供应管理科。
二、基层武装部
1944年冬,首先在三、五、六区设武装干事。1945年9月夏津解放后,各区建武装委员会。1948年改为区武装部,设军、政干事4人。1954年,区武装部撤销,设武装助理1人。1960年,各公社又建立武装部,设部长、助理各1人。后又增设县直机关武装部。
基层武装部人员均为地方干部,受县武装部和同级党委领导,具体实施民兵组织训练和征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