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法制宣传 资料库:夏津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夏津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6/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6/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6/section/1/article/37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6/section/1/article/37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为向全体公民普及法律常识,增强法制观念和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司法局建立后,通过宣传车、广播讲座、以会代训、集训、黑板报、创办《法制宣传》小报(1982年创办,每季一期)等多种形式向公民宣传法律、法规。县司法局定期给全县六处国办中学上法制课,各乡镇司法助理员均建立了法制宣传教育点。至1984年5月,全县共上法制课73堂,受教育者达2000人。为配合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还编印了宣传提纲和各种宣传材料,出动宣传车,深入基层进行法制宣传。收到检举揭发信2200件,56名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瓦解犯罪团伙8个。另外,在城镇还设置法律咨询站,开展图片展览。集中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同时,宣传律师工作。公证工作的性质、任务和作用。从而增强了公民的法律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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