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审判机构 资料库:夏津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夏津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6/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6/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6/section/1/article/36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6/section/1/article/36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45年9月,县人民政府设立司法科。1950年建立夏津县人民法院。设院长、调解员、勘察员、书记员各1人,法警3人,1954年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1956年实行公、检、法内部合并。审判机关仅保留司法科。1962年恢复原建制。1967年,对公、检、法机关实行军事管制。1973年,恢复原有建制。1981年,增设经济审判庭。1983年,法院内设办公室、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执行庭和信访接待室。1954年法院下设双庙法庭、李集法庭(后迁至郭寨)。1956年、增设苏留庄法庭。1977年新设新盛店法庭。1982年,设城关法庭、1984年设栾庄法庭。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按分工区域受理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