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作原由公安局治安股分管,1975年始单设消防股。在重点消防单位建立群众消防队伍。1980年,全县共有义务消防队86个,义务消防员2000人。棉花加工厂等20个重点单位均设消防机构,专职消防员66人。1984年统计,全县共有消防泵32台、消防桶37个,各种灭火机1105个。第一、第三棉花加工厂各配轻便消防车一辆。
公安局消防股对有消防任务的单位定期检查,进行业务训练。1978年在德州地区重点单位管理“十项标准”验收中,夏津获第二名,受到武警部队德州地区支队的表扬。
附:县电器修配厂火灾录
1984年7月19日20时,县电器修配厂汽车修理车间一修理工违章作业,面对汽油盒子吸烟,引起燃烧。烧毁房屋10间、旅游汽车1辆、空气压缩机1台。肇事者烧成重伤,抢救无效死亡。
第七节 消防
消防工作原由公安局治安股分管,1975年始单设消防股。在重点消防单位建立群众消防队伍。1980年,全县共有义务消防队86个,义务消防员2000人。棉花加工厂等20个重点单位均设消防机构,专职消防员66人。1984年统计,全县共有消防泵32台、消防桶37个,各种灭火机1105个。第一、第三棉花加工厂各配轻便消防车一辆。
公安局消防股对有消防任务的单位定期检查,进行业务训练。1978年在德州地区重点单位管理“十项标准”验收中,夏津获第二名,受到武警部队德州地区支队的表扬。
附:县电器修配厂火灾录
1984年7月19日20时,县电器修配厂汽车修理车间一修理工违章作业,面对汽油盒子吸烟,引起燃烧。烧毁房屋10间、旅游汽车1辆、空气压缩机1台。肇事者烧成重伤,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