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管理
1955年6月,根据国务院指示,开始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每人使用一张户口卡片。1958年,根据“便利好人,限制坏人”的户口管理原则,健全了迁出、迁入、出生、死亡四项变动登记表。1959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实行公社、大队两级户口管理制度,将各单位的人口普遍登记核对。户口卡片一式两份,公社、大队分别保管,基本做到无重复、无错漏现象。1982年7月,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将户口登记卡片改为户口簿。
二、特殊营业管理
从1964年起,对经营旧货(废旧物资收购)、印刻(刻章、铸字、印刷)、旅店、修理四个特殊行业,登记注册,发放营业执照,实行监督管理。1983年,全县登记特殊营业137家,其中旅店19处、旧货店20处、印铸业4处、修理业94处,从业人员共计392人。
三、枪械管理
1948年,根据华北人民政府《枪支管理暂行办法》,县公安局颁发布告:除县武装委员会(武装部)、民兵、人民武装警察装备的枪支外,非军事系统的各种军用枪支和狩猎用的有膛线枪、散弹枪、火药枪、麻醉动物用的注射枪以及能发射金属弹丸的发令枪一律登记打印。对未经批准持有的枪支弹药一律收缴。并对非军事系统枪支的携带、使用、保管、变动实行监督,定期检查。1982年,在全国统一对枪支进行检查时统计,全县民间共有土猎枪1649支。1983年,对刀械实行管理。收缴民间不必要的刀器,禁止商店和私人摊贩出售刀械。
四、自行车管理
1976年12月,县公安局设立自行车管理所,开始对自行车实行管理。1979年,各公社均设立了自行车管理站,每站配车管员1人。自行车管理采取登记、打印号码、挂牌、发放执照的办法,每年进行一次验证,换发新车牌。平时出售自行车,凭发票到车管所进行过户登记。实行自行车统一管理后,减少了车辆被盗案件的发生,提高了破案效率。
五、取缔反动会道门
1949年,全县共有会道门60种,大小道首731人,道徒21000人。同年7月,县公安局遵照上级指示,下令取缔一切反动会道门。1950年至1953年,集训反动道首141名,对不思改悔者进行严厉打击。至1955年,共逮捕首恶分子17人。1958年尚有圣贤道、一贯道、皈依道、金丹道、一柱香、龙华盛教会、如意门、磕头会、老寿星道、八卦道、佛教会、六趟拳等14种,道首373人,道徒8018人,后经严令取缔,公安机关立案61起,全部破获。自此,再未发现反动会道门活动。
附:宋里长屯等村被斗户暴乱
1947年7月22日,全县土改复查动员大会后,城北原五区的宋里长屯、前堂、后堂、孙小屯、北韩庄的被斗户(地主、富农)利用一些村干部作风不民主等错误,造谣惑众,企图破坏复查运动。前、后堂被斗户利用红门会首李同仁、李凤山等4人串连了孙小屯、北韩庄、宋里长屯的红门会首孙玉岭、孙建元等7人于农历八月初八日(9月22日)下午在孙小屯开会,议定当天晚上各村同时暴动,杀害民兵和复查斗争积极分子。同时编造了迷惑农民群众的反动口号。
八月初八日晚上,宋里长屯、孙小屯、北韩庄、前堂、后堂、马辛庄以及武城县郑官屯、邵子庄、李家户等11村的被斗户和道会门头子等40余人,均持大刀和红缨枪,在北韩庄韩家坟地里开会。决定先在宋里长屯下手。
八月初八日半夜,40多个暴动分子首先闯到宋里长屯包围了驻村干部住处,将区干部唐殿荣杀死。随后又窜到民兵队部,放出关押的被斗户,被斗户也都立即拿起枪刀,当场杀死民兵2人。同时会道门头目王瑞青窜到农会主任刘林厚家,将刘杀死。不久,受伤逃出的区干部王玉章跑到毕庄民兵队部求援,公安助理员率10余名民兵跑步赶到现场。区委书记张文祥、武委会主任王香亭等也随即赶到。混乱之中3名民兵被杀死,2名民兵受伤,张文祥也被暴乱分子王瑞青、韩玉魁杀害。唯王香亭打枪冲出村外。拂晓时,各村民兵陆续赶到,200余名暴乱分子向孙小屯逃窜。同时,孙茂林带80余名匪徒在前、后堂行凶后也赶到孙小屯来。两股暴乱分子汇合后一起向东逃窜。
这时,五区民兵紧紧追击,路过孙小屯的解放军某团一连和四区、一区民兵相继赶到,将暴动分子团团包围在孙小屯村前,合力围击。当场击毙会道门头子孙玉岭、孙茂林、李同仁等20余人,伤9人。其他暴乱分子,特别是被裹挟而来的大部分农民,停止抵抗。整个暴乱至上午9时被彻底平息。暴乱中,区、村干部及民兵共有8人遇害,5人受伤。
参加这次暴乱的共有300余人。平乱时,当场击毙20人,俘获240余人。暴乱中被民兵打死8人。事后处决13人。
六、查禁恶习流弊
禁烟肃毒 吸食、贩卖鸦片等毒品的恶习由来已久,国民党统治时期,官府屡禁不止。日伪统治时期,县城有东慧泉、西慧泉两家官办大烟馆,吸毒、贩毒之风较前尤烈。1945年夏津解放以后,县公安机关严令取缔吸毒、贩毒活动,对吸毒者登记教育,限期戒除;对贩毒者没收毒品,取缔营业。为彻底清除吸毒恶习,1952年8月,在全县再次开展禁烟肃毒活动,历时3个月,共破获吸毒案8起,种植大烟案4起,贩毒者8人。经严厉打击,吸食毒品恶习彻底绝迹。
查禁赌博 赌博恶习延传已久。解放前县城、庙会有公开赌场。解放后,县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严令禁止赌博,并把禁赌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春节期间集中查禁,没收赌钱、赌具,对参与赌博者批评教育;对惯赌分子和开设赌局者分别轻重予以拘留、判刑等处罚。
1983年1月14日开始,在全县开展禁赌宣传。春节期间,公安局抽调80多名干警,深入社队摸底排队,挖出一个50多人的赌博团伙,涉及高唐、夏津、平原3个县,12个公社。案发后逮捕3名,公开处罚16名;追赃款4550元。
改造娼妓 日伪统治时期,城内有“双琴”、“双凤”、“宝霞”等数处伪政府官办妓女院。另外,尚有一些私办妓女院和暗娼。解放后,人民政府对妓院立即予以取缔。对妓女教育、挽救,帮助她们从良出嫁,安家立业。娼妓随之绝迹。
七、查禁淫秽书刊、录像
1952年即开始查禁黄色书刊。“文化大革命”期间,黄色书刊沉渣泛起,秘密流传。进入80年代,部分走私淫秽录像、书刊,不健康的录音带等暗中流传,污染了社会风气。1983年,公安机关结合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缴获淫书、淫画、黄色录音带18件。1985年7月18日,公安局、广播电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对录像、录音进行审查,全县共查出录像带136部,其中禁映78部。查处禁止出售的录音带1800盘。
第二节 治安管理
一、户口管理
1955年6月,根据国务院指示,开始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每人使用一张户口卡片。1958年,根据“便利好人,限制坏人”的户口管理原则,健全了迁出、迁入、出生、死亡四项变动登记表。1959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实行公社、大队两级户口管理制度,将各单位的人口普遍登记核对。户口卡片一式两份,公社、大队分别保管,基本做到无重复、无错漏现象。1982年7月,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将户口登记卡片改为户口簿。
二、特殊营业管理
从1964年起,对经营旧货(废旧物资收购)、印刻(刻章、铸字、印刷)、旅店、修理四个特殊行业,登记注册,发放营业执照,实行监督管理。1983年,全县登记特殊营业137家,其中旅店19处、旧货店20处、印铸业4处、修理业94处,从业人员共计392人。
三、枪械管理
1948年,根据华北人民政府《枪支管理暂行办法》,县公安局颁发布告:除县武装委员会(武装部)、民兵、人民武装警察装备的枪支外,非军事系统的各种军用枪支和狩猎用的有膛线枪、散弹枪、火药枪、麻醉动物用的注射枪以及能发射金属弹丸的发令枪一律登记打印。对未经批准持有的枪支弹药一律收缴。并对非军事系统枪支的携带、使用、保管、变动实行监督,定期检查。1982年,在全国统一对枪支进行检查时统计,全县民间共有土猎枪1649支。1983年,对刀械实行管理。收缴民间不必要的刀器,禁止商店和私人摊贩出售刀械。
四、自行车管理
1976年12月,县公安局设立自行车管理所,开始对自行车实行管理。1979年,各公社均设立了自行车管理站,每站配车管员1人。自行车管理采取登记、打印号码、挂牌、发放执照的办法,每年进行一次验证,换发新车牌。平时出售自行车,凭发票到车管所进行过户登记。实行自行车统一管理后,减少了车辆被盗案件的发生,提高了破案效率。
五、取缔反动会道门
1949年,全县共有会道门60种,大小道首731人,道徒21000人。同年7月,县公安局遵照上级指示,下令取缔一切反动会道门。1950年至1953年,集训反动道首141名,对不思改悔者进行严厉打击。至1955年,共逮捕首恶分子17人。1958年尚有圣贤道、一贯道、皈依道、金丹道、一柱香、龙华盛教会、如意门、磕头会、老寿星道、八卦道、佛教会、六趟拳等14种,道首373人,道徒8018人,后经严令取缔,公安机关立案61起,全部破获。自此,再未发现反动会道门活动。
附:宋里长屯等村被斗户暴乱
1947年7月22日,全县土改复查动员大会后,城北原五区的宋里长屯、前堂、后堂、孙小屯、北韩庄的被斗户(地主、富农)利用一些村干部作风不民主等错误,造谣惑众,企图破坏复查运动。前、后堂被斗户利用红门会首李同仁、李凤山等4人串连了孙小屯、北韩庄、宋里长屯的红门会首孙玉岭、孙建元等7人于农历八月初八日(9月22日)下午在孙小屯开会,议定当天晚上各村同时暴动,杀害民兵和复查斗争积极分子。同时编造了迷惑农民群众的反动口号。
八月初八日晚上,宋里长屯、孙小屯、北韩庄、前堂、后堂、马辛庄以及武城县郑官屯、邵子庄、李家户等11村的被斗户和道会门头子等40余人,均持大刀和红缨枪,在北韩庄韩家坟地里开会。决定先在宋里长屯下手。
八月初八日半夜,40多个暴动分子首先闯到宋里长屯包围了驻村干部住处,将区干部唐殿荣杀死。随后又窜到民兵队部,放出关押的被斗户,被斗户也都立即拿起枪刀,当场杀死民兵2人。同时会道门头目王瑞青窜到农会主任刘林厚家,将刘杀死。不久,受伤逃出的区干部王玉章跑到毕庄民兵队部求援,公安助理员率10余名民兵跑步赶到现场。区委书记张文祥、武委会主任王香亭等也随即赶到。混乱之中3名民兵被杀死,2名民兵受伤,张文祥也被暴乱分子王瑞青、韩玉魁杀害。唯王香亭打枪冲出村外。拂晓时,各村民兵陆续赶到,200余名暴乱分子向孙小屯逃窜。同时,孙茂林带80余名匪徒在前、后堂行凶后也赶到孙小屯来。两股暴乱分子汇合后一起向东逃窜。
这时,五区民兵紧紧追击,路过孙小屯的解放军某团一连和四区、一区民兵相继赶到,将暴动分子团团包围在孙小屯村前,合力围击。当场击毙会道门头子孙玉岭、孙茂林、李同仁等20余人,伤9人。其他暴乱分子,特别是被裹挟而来的大部分农民,停止抵抗。整个暴乱至上午9时被彻底平息。暴乱中,区、村干部及民兵共有8人遇害,5人受伤。
参加这次暴乱的共有300余人。平乱时,当场击毙20人,俘获240余人。暴乱中被民兵打死8人。事后处决13人。
六、查禁恶习流弊
禁烟肃毒 吸食、贩卖鸦片等毒品的恶习由来已久,国民党统治时期,官府屡禁不止。日伪统治时期,县城有东慧泉、西慧泉两家官办大烟馆,吸毒、贩毒之风较前尤烈。1945年夏津解放以后,县公安机关严令取缔吸毒、贩毒活动,对吸毒者登记教育,限期戒除;对贩毒者没收毒品,取缔营业。为彻底清除吸毒恶习,1952年8月,在全县再次开展禁烟肃毒活动,历时3个月,共破获吸毒案8起,种植大烟案4起,贩毒者8人。经严厉打击,吸食毒品恶习彻底绝迹。
查禁赌博 赌博恶习延传已久。解放前县城、庙会有公开赌场。解放后,县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严令禁止赌博,并把禁赌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春节期间集中查禁,没收赌钱、赌具,对参与赌博者批评教育;对惯赌分子和开设赌局者分别轻重予以拘留、判刑等处罚。
1983年1月14日开始,在全县开展禁赌宣传。春节期间,公安局抽调80多名干警,深入社队摸底排队,挖出一个50多人的赌博团伙,涉及高唐、夏津、平原3个县,12个公社。案发后逮捕3名,公开处罚16名;追赃款4550元。
改造娼妓 日伪统治时期,城内有“双琴”、“双凤”、“宝霞”等数处伪政府官办妓女院。另外,尚有一些私办妓女院和暗娼。解放后,人民政府对妓院立即予以取缔。对妓女教育、挽救,帮助她们从良出嫁,安家立业。娼妓随之绝迹。
七、查禁淫秽书刊、录像
1952年即开始查禁黄色书刊。“文化大革命”期间,黄色书刊沉渣泛起,秘密流传。进入80年代,部分走私淫秽录像、书刊,不健康的录音带等暗中流传,污染了社会风气。1983年,公安机关结合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缴获淫书、淫画、黄色录音带18件。1985年7月18日,公安局、广播电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对录像、录音进行审查,全县共查出录像带136部,其中禁映78部。查处禁止出售的录音带1800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