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安置
民国时期,因政府不管劳动就业,无就业安置之说。部分无生活出路的农民流入城镇自谋职业,求职不成或被解雇的职工,有一部分人沦为无业游民。
建国以后,人民政府对劳动就业实行统一管理,对属于城镇户口的待业人员统筹安置。从建国到70年代后期,主要是依靠国家和县属企业统一招工进行安置。此外,1964年至1978年,实行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插队安置,对象是城镇非农业户口人员中16—25周岁的待业青年。
70年代后期,城镇待业人员逐年增多, 1981年为100人左右,1985年猛增到1000多人。为做好劳动就业工作,1985年,县人民政府采取了新的安置措施:一是清退临时工,由待业青年顶替;二是成立劳动服务公司,组织待业青年经营自负盈亏的店、馆作为就业过渡;三是举办就业前各项专业培训班,提高待业人员的素质,缓冲就业压力;四是随父母转为非农业户口而家居农村的待业青年,在未就业前允许保留原来的责任田,以保障其生活。
二、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1964年9月至12月,全县20名城镇户口的高、初中毕业生响应党的号召,分三批分别到宋楼公社的宋楼、西张官屯、时庙、魏店大队下乡务农。70年代初期,全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形成高潮,由省、地组织的城市知识青年陆续来夏津插队落户。1973年,县成立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简称“知青办”),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接受外地知识青年和动员本县城镇知识青年下乡务农。自1964年至1978年,全县安置到农村插队落户的城镇知识青年共1077人,其中本县498人,济南市和德州市的515人,外省市来夏津的64人,多数是中、小学毕业生。
知识青年下乡务农,开始时,一般是分散插队落户,后发展到集体插队落户,建立知识青年点(集体户)。知识青年同当地社员一同参加生产劳动和收益分配。知识青年点,一般实行独立核算。除劳动所得外,国家和社队给予一定的经济、物资扶助。1974年至1976年,全县下拨知识青年安置费(包括建房、生活、医疗等补助费)共16.42万元,调拨木材210方,钢材10.5吨,拖拉机5台,以及大批水泥、化肥、煤炭等物资。1978年10月,本县接受安置最后一批知识青年下乡。
夏津县安置城镇知青下乡人数统计表
表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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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份 ┃ 人数 ┃ 年 份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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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4 ┃ 20 ┃1974 ┃248 ┃
┃1965—1967┃ 3 ┃1975 ┃421 ┃
┃1968—1969┃ 56 ┃1976 ┃73 ┃
┃1970—1971┃ 156 ┃1977 ┃ 40 ┃
┃1972—1973┃ 2 ┃1978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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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乡知识青年经过几年的劳动后,通过招工、升学、参军、“顶替”和调回城市等形式,陆续离开农村。至1981年全县下乡知识青年全部迁离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