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二节 工商信贷

档案浏览器

工商信贷是银行对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业发放的信用贷款。不同时期,贷款有不同的重点。同时贷款又受各个时期方针、政策的制约。因此,各时期的贷款种类和效果也不尽相同。
1949年,为了支持私人工商业恢复生产,发展经济,依照“发展生产,公私两利”的原则,全年发放工商企业贷款2674万元。由于当时物价不稳,工业贷款采取折实、定贷方式;商业贷款采取抵押、折实方式。折实种类以厂商经营或生产的产品为主。月息2.4—2.7分。
1953年,本着“先工后商,先公后私”的原则,对私人工商业实行限制、利用、改造的放款政策,大力支持供销合作商业、国营工商业的发展。1953年至1956年,发放供销合作贷款5661万元,国营工商业贷款2819万元,比1949年增加两倍多,使国营经济得以迅速发展,并促使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接受社会主义改造。
1954年起,根据国家对棉花、粮食、油料实行统购的政策,及时贯彻执行了“充分收购,就地给钱”的精神,加强了现金调拨,保障了资金供应。支持收购部门完成了每年的收购任务。
1958年,由于受“共产风”的影响,放松了信贷管理。贷款时,不问经济效益,用多少,贷多少,何时用,何时贷。在高指标的影响下,全年发放工商企业贷款21575万元,高于常年的8——10倍。致使企业盲目扩大战线,挪用贷款,破坏了物资、财政、信贷平衡,使国民经济遭受严重挫折。
1963年,根据中共中央“调整、充实、巩固、提高”的八字方针,实行财政与信贷资金分口管理。做到贷款按计划,追加按程序办理。这样不仅压缩了工商企业贷款,节约了信贷资金,还促使工商企业的经营发生了显著变化。
表12-3
夏津县工商贷款与生产经营变化表
单位:万元

1966年至1976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破坏,工商企业贷款余额增加659万元。其中工业贷款1966年为12万元,到1976年上升为199万元,增加187万元,而工业总产值仅上升4%。商业贷款余额1966年为1503万元,至1976年上升为1975万元,增加472万元,而社会商品零售额仅上升16%。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银行工作恢复了自主权,改革了信贷资金管理制度。企业流动资金由过去财政、银行分别管理,改为县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加强了信贷工作对各项经济活动的监督作用。这期间,本着“择优扶持”和“以销定贷”的原则,重点支持了轻纺工业和外贸产品。对原料消耗高、产品质量差、长期亏损、技术落后的企业,控制了贷款的发放,促其关、停、并、转。1978——1982年共发放工商企业贷款16659万元,促进了工商企业的发展。1982年工业总产值6846万元,比1976年增长1.8倍;社会商品零售额7796万元,比1976年增长1倍多。
1984——1985年,围绕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和提高经济效益,发放工业贷款1816万元,商业贷款2521万元,对工业产值和商品零售额的增长,均起了促进作用。
1984——1985年,本着对宏观经济控制,微观经济搞活的精神,扩大了信用领域,开展了信托业务。在吸收的存款中,发放贷款236万元。其中支持技术改造项目78万元,科研项目13.5万元,乡镇企业17万元,个体专业户5.5万元。对搞好地方经济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帮助企业清仓查库,查出积压商品240万元,采取措施处理230万元。有效库存由原来70%,提高到97%,加强了资金周转。
据1985年底统计,工商贷款余额2787万元,其中:工业贷款937万元,占32.9%,商业贷款1533万元,占55%,信托贷款236万元,占8.5%,技术改造与其他贷款79万元,占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