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3月,在县人行设保险股。1952年11月,正式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夏津县支公司。1953年12月撤销。1954年7月复设。1957年6月又撤销。1981年1月,在人民银行恢复保险股。1984年3月,重建保险公司夏津县支公司。
保险公司通过收取保险费扩大保险基金,弥补在保单位和个人的意外损失,并为国家积累建设资金。
第四节 保险公司
1951年3月,在县人行设保险股。1952年11月,正式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夏津县支公司。1953年12月撤销。1954年7月复设。1957年6月又撤销。1981年1月,在人民银行恢复保险股。1984年3月,重建保险公司夏津县支公司。
保险公司通过收取保险费扩大保险基金,弥补在保单位和个人的意外损失,并为国家积累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