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秋,在城西赵沟乡建立第一个信用合作社。1954年全县发展到48个。1956年冬,随着行政变更,信用社改按大乡设置,共计18个。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信用社按公社下属的管理区设置,基本上恢复到原小乡的服务范围。1965年全县划为20个公社,信用社改按公社设置。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建立15个乡、5个镇,原公社信用社随之改称乡、镇信用社。信用社与乡、(镇)农行营业所合署办公。1985年全县20个信用社存款余额2678万元,贷款余额550万元,累计盈余108万元。
第二节 信用合作社
1953年秋,在城西赵沟乡建立第一个信用合作社。1954年全县发展到48个。1956年冬,随着行政变更,信用社改按大乡设置,共计18个。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信用社按公社下属的管理区设置,基本上恢复到原小乡的服务范围。1965年全县划为20个公社,信用社改按公社设置。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建立15个乡、5个镇,原公社信用社随之改称乡、镇信用社。信用社与乡、(镇)农行营业所合署办公。1985年全县20个信用社存款余额2678万元,贷款余额550万元,累计盈余1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