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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日用工业品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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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日用工业品的购销,依靠私商。行商从天津、济南、临清等地购进货物,批发给坐商和流动商贩。坐商(商号)以个人或租赁的房屋开设铺面。县城内较大的商号有经营百货鞋帽的“庆兴”、“厚记”(日伪时期。被日军焚烧得荡然无存)等;经营布匹的布庄有“玉兴”、“联义”、“聚和祥”、“同善成”等近10家;经营医药的药铺(店)有“三益堂”、“同德堂”、“瑞西”、“恒盛和”等近10家。药铺(店)多为章丘人开办。流动商贩推车挑担,走街串巷,赶集摆摊,招徕顾客。食盐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历代为官方独营,县城十字大街设官办盐店1处,山西人刘鲁斋任经理,本地人张明山任副经理(属雇员)。经理、雇员、股东各得利三分之一。夏津境内多盐碱地。百姓有淋硝盐传统。硝盐不纳税,不进店,与盐店争生意,盐店专配盐巡缉查,日伪时期,“三菱洋行”对食盐实行配给制,远不能满足需要;民为生计,淋硝盐者日渐增多,1938年仅城西九营村日产硝盐就达2万余斤。
1952—1953年,对积压的棉布、自行车外胎等进行赊销,对残、次品削价处理,各基层供销合作社之间调换积压商品。1956年以后,主要日用工业品多为计划分配。输入渠道为济南、德州等省内的二级批发站,由各专业公司批发给各零售单位。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对煤炭、煤油、火柴、棉布等日用生活品,按照标准及时供应,对食糖做到合理供应。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商品输入渠道、花色品种不断增加。销售网点也不断增多。1985年全县共有各类商业网点3462个,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已由1949年的1099万元增加到10127万元,增加了8倍多。
表9—2
夏津县社会商品零售额统计表
单位:万元

表9—3
夏津县主要生活用品零售量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