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商业主要是指五十年代对私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没有过渡为国营商业,而根据自愿互利原则组成的合作商店(组),也包括1981年以来为安置城镇待业青年,由企事业单位筹资或自办公助而开办的合作商店。
1950年,在县工商联合会的组织下,县城的9家油行合并为公聚联营油栈,11家茶叶店合并为“信华”和“建国”茶庄,23家货栈合并为合作商店。1955年,通过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成为合作商业的有78户(处、组),512人,占私营商业总人数的31.4%。
1961年10月,商业局将没有进入国营和供销合作商业而从事百货、五金、烟酒、饮食、理发、酱菜、镶牙等行业的130人,组成了14个合作门市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后由县劳动部门陆续安置进部分职工。1964年8月,成立了夏津县合作商业总店。1979年8月,总店改为商业局综合公司,14个合作分店并为5个综合商店。是年,商品销售总额65.6万元,1980年为115.2万元,1982年为124万元,1984年为94万元,1985年为93万元。
1981年始,县直机关、各工厂为安置待业青年,陆续办起了各类商店。机关、工厂对商店实行经济承包,商店单独核算。1985年,有待业青年商店8个,从业人员74人。
第二节 合作商业
合作商业主要是指五十年代对私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没有过渡为国营商业,而根据自愿互利原则组成的合作商店(组),也包括1981年以来为安置城镇待业青年,由企事业单位筹资或自办公助而开办的合作商店。
1950年,在县工商联合会的组织下,县城的9家油行合并为公聚联营油栈,11家茶叶店合并为“信华”和“建国”茶庄,23家货栈合并为合作商店。1955年,通过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成为合作商业的有78户(处、组),512人,占私营商业总人数的31.4%。
1961年10月,商业局将没有进入国营和供销合作商业而从事百货、五金、烟酒、饮食、理发、酱菜、镶牙等行业的130人,组成了14个合作门市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后由县劳动部门陆续安置进部分职工。1964年8月,成立了夏津县合作商业总店。1979年8月,总店改为商业局综合公司,14个合作分店并为5个综合商店。是年,商品销售总额65.6万元,1980年为115.2万元,1982年为124万元,1984年为94万元,1985年为93万元。
1981年始,县直机关、各工厂为安置待业青年,陆续办起了各类商店。机关、工厂对商店实行经济承包,商店单独核算。1985年,有待业青年商店8个,从业人员7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