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装
四十年代,县城内有私营缝纫成衣局“老李”、“三义和”等5家,以经营中式服装为主。1950年,县供销合作社组建了2个缝纫合作组,承揽加工业务,职工40人,设备只有几台缝纫机。1956年,全县缝纫合作社、组发展到5家,年产值17.5万元。1958年10月以胜利、前进、和平三个服装生产合作社为基础,成立国营夏津县鞋帽被服一厂,职工200人。1959年有被服厂2个,产品10.5万,产值94.6万元。此后,缝纫户被取消。1978年始,个体服装加工专业户和乡镇办集体企业的服装厂家不断增多。从承揽加工到制商品服装,经营范围不断扩大。1985年,全县有服装缝纫厂家4家,其中县办集体1家,乡镇办3家,从业人员103人,固定资产13万元,产值59万元,实现利润2.6万元,提供税金1.1万元。个体缝纫专业户、点遍及全县城乡。其中以县服装厂规模最大,该厂自1980年由服装印染社改名为夏津县服装厂以后,由以加工为主改为以生产为主。1985年计有职工63人,固定资产10万元,产值38万元,上缴税金1万元,全员生产率为6133元。
二、鞋帽
四十年代,县城内有德庆祥、德兴祥、玉庆祥、顺兴和、荣兴等5家鞋帽店(铺),人员多为业主家庭成员,或有少量雇工;产品多为老式纳底布鞋和各种单棉夹帽等。1952年,县生产合作社成立制鞋合作小组,年底改称大众制鞋合作社。1954—1955年间,先后吸取了一些私营鞋帽经营厂家,职工增加到30余人,年产鞋6000双,并生产少量帽子,1979年改称夏津县制鞋厂,为全县唯一的制鞋厂家,主要生产布鞋、皮鞋、注塑鞋等。1954年创制的合皮底布鞋轻便舒适,深受中老年人欢迎,畅销不衰。1985年该厂有职工36人,产量3.84万双,产值17.6万元,全员生产率为4885元。
三、皮革
清末,县城内有高家开设的万圣和皮件铺,独家经营,自产自销,产品为车马挽具。到1954年县城皮革业发展到5家,是年5月合并为夏津县皮革生产合作社。除此外,在农村还有少量手工熟制皮毛的个体作坊。1958年全县皮革产量3000张。熏革2.6吨,轻革2312平方米,制革用原皮7800张。1960年有皮麻厂2个,制革(合计原皮)1500余张,“文化大革命”期间个体皮革业不复存在。1971年因车马挽具需求量锐减,县皮革社产品滞销而转产生产布玩具。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乡村办皮革业涌现,多以熟制皮毛为主,1985年经营厂家10处,其中乡镇办4处,村办6处,固定资产总值85.2万元,总产值143万元,实现利润187万元,提供税金26.2万元。熟制加工牛、马、羊、猪皮,较大的生产厂家有白马湖乡皮毛厂和田庄乡皮毛厂。
第八节 服装、鞋帽、皮革业
一、服装
四十年代,县城内有私营缝纫成衣局“老李”、“三义和”等5家,以经营中式服装为主。1950年,县供销合作社组建了2个缝纫合作组,承揽加工业务,职工40人,设备只有几台缝纫机。1956年,全县缝纫合作社、组发展到5家,年产值17.5万元。1958年10月以胜利、前进、和平三个服装生产合作社为基础,成立国营夏津县鞋帽被服一厂,职工200人。1959年有被服厂2个,产品10.5万,产值94.6万元。此后,缝纫户被取消。1978年始,个体服装加工专业户和乡镇办集体企业的服装厂家不断增多。从承揽加工到制商品服装,经营范围不断扩大。1985年,全县有服装缝纫厂家4家,其中县办集体1家,乡镇办3家,从业人员103人,固定资产13万元,产值59万元,实现利润2.6万元,提供税金1.1万元。个体缝纫专业户、点遍及全县城乡。其中以县服装厂规模最大,该厂自1980年由服装印染社改名为夏津县服装厂以后,由以加工为主改为以生产为主。1985年计有职工63人,固定资产10万元,产值38万元,上缴税金1万元,全员生产率为6133元。
二、鞋帽
四十年代,县城内有德庆祥、德兴祥、玉庆祥、顺兴和、荣兴等5家鞋帽店(铺),人员多为业主家庭成员,或有少量雇工;产品多为老式纳底布鞋和各种单棉夹帽等。1952年,县生产合作社成立制鞋合作小组,年底改称大众制鞋合作社。1954—1955年间,先后吸取了一些私营鞋帽经营厂家,职工增加到30余人,年产鞋6000双,并生产少量帽子,1979年改称夏津县制鞋厂,为全县唯一的制鞋厂家,主要生产布鞋、皮鞋、注塑鞋等。1954年创制的合皮底布鞋轻便舒适,深受中老年人欢迎,畅销不衰。1985年该厂有职工36人,产量3.84万双,产值17.6万元,全员生产率为4885元。
三、皮革
清末,县城内有高家开设的万圣和皮件铺,独家经营,自产自销,产品为车马挽具。到1954年县城皮革业发展到5家,是年5月合并为夏津县皮革生产合作社。除此外,在农村还有少量手工熟制皮毛的个体作坊。1958年全县皮革产量3000张。熏革2.6吨,轻革2312平方米,制革用原皮7800张。1960年有皮麻厂2个,制革(合计原皮)1500余张,“文化大革命”期间个体皮革业不复存在。1971年因车马挽具需求量锐减,县皮革社产品滞销而转产生产布玩具。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乡村办皮革业涌现,多以熟制皮毛为主,1985年经营厂家10处,其中乡镇办4处,村办6处,固定资产总值85.2万元,总产值143万元,实现利润187万元,提供税金26.2万元。熟制加工牛、马、羊、猪皮,较大的生产厂家有白马湖乡皮毛厂和田庄乡皮毛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