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水利管理 资料库:夏津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夏津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6/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6/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6/section/1/article/15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6/section/1/article/15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一、水利经费
    水利建设的投资,1973年以前由国家拨款和县地方财政共同解决。用于水利基本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抗旱、防汛、打井、排灌站补贴等各项开支。从1974年起,国家不再拨款,各项开支直接由县地方财政解决。
    1982年德州行署下达指标,征收引黄引卫水费,按有效灌溉面积,由各乡镇缴纳。1982年至1984年三年征收2181557元, 1985年征收139万元,此款一部分上缴地区,一部分留作扬水站运转、维修经费。
    二、施工管理
    大型水利建设工程,由县委、县人民武装部抽调领导成员,按军事编制组成团级施工领导班子。各乡镇(公社)相应建立施工营部。大村建民兵连(小村数村建连部)以连为单位施工。
    年满18岁至45岁的男性村民出义务工参加水利建设的施工,按完成土方工日数付给报酬。各村(小组)另给予补贴。
    三、水文标点管理
    夏津县境内原有国家设水准标点26个。建国初期又设置军标31个,分3条线。山东省水利厅测设的水准标点17个,系大沽高程。国家二等水准标点3个,长办测绘队标点2个。为满足水利建设大发展的需要, 1974年7月,夏津水利局又新测水准点87个,观测井标点27个。为了统一各类标点的高程,1974年对原有标点进行了普查测量,统一采用黄海高程。全县较大桥涵闸等水工建筑物,按四等水准设有高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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