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一节 民国时期行政区划

档案浏览器

1895年(清光绪二十一年)按恭、宽、信、敏、惠之序编制划分,中为恭,东为宽,南为信,西为敏,北为惠。分为64团,后增至74团。
1928年将全县划为5区、30里,436个村。
1930年,改区乡镇制,全县划为10区, 16镇,273乡,440村。即:一区(城内马道街)辖1镇31乡;二区(庞庄)辖1镇,47乡;三区(贺屯)辖2镇25乡;四区(卞官桥)辖2镇23乡;五区(大霍庄)辖2镇34乡;六区(前胡官屯)辖1镇31乡;七区(张堡)辖2镇20乡,八区(朱官屯)辖2镇30乡,九区(珠泉屯)辖1镇13乡,十区(崔楼)辖2镇19乡。
1934年末,取消区制,全县乡、镇无变化。
1938年12月至1945年9月,民国县政府、抗日民主政府并存。(日伪政府将全县划为10个区。各区所辖区域范围基本上与1930年同。)
1938年至1945年间,抗日民主政府区划变更比较频繁,区所在地变化不定。
1945年9月,夏津县解放后,全县划分为8个区,后又增至10个区。即:一区(城关、王太来、南屯子)、二区(莫庄),三区(东李官屯)、四区(大李庄、宋仓、李楼)、五区(蔡庄、胡官屯、孙家窑)、六区(三屯、六屯、滕庄)、七区(花园、箭口、崔楼)、八区(三十里铺、程庄)、九区(任堤)、十区(城关)。总计辖422个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