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建立国营拖拉机站,1958年下放到城关公社,1960年恢复。1972年成立农业机械管理局,辖拖拉机直属队1处,社营站20处。
1956年至1972年拖拉机实行一级管理;1972年至1980年实行县农机局和社营管理站二级管理;1980年以后,实行县、社、队三级管理。
第二节 农机管理
1956年建立国营拖拉机站,1958年下放到城关公社,1960年恢复。1972年成立农业机械管理局,辖拖拉机直属队1处,社营站20处。
1956年至1972年拖拉机实行一级管理;1972年至1980年实行县农机局和社营管理站二级管理;1980年以后,实行县、社、队三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