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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植树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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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本县以四旁植树为主,田间多在起碱土形成的土岭上种植红荆条,坟场种植松、柏、杨树,片林很少。据《重修恩县志》、《续修平原县志》记载:清宣统元年(1909年),原恩县开明绅士郭文光曾成立森林公司,组织群众入股,在西沙河植树60余万株;民国9年(1920年),平原县政府在马颊河两岸自津期店至曲六店长30公里的河堤上,植防护林23万株;民国21年(1932年),在东沙河水务附近建立建设局第二林场,占地200亩,植树2万株。至1949年,全县有片林500亩,四旁植树72万株,果园1000亩,红荆条年产条约100万公斤。
建国以后,在“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的号召下,人民政府坚持“群众造林与国家造林并举,用材林与防护林、经济林并举,成片造林与四旁植树并举”的方针和“国造国有,社造社有,队造队有,房前屋后谁造谁有”的造林政策,发动群众植树造林。1957年,全县用材林发展到14150亩,四旁植树320万株,并当年绿化河渠、道路40公里。1963至1965年,国家投资20万元,在张士府、王凤楼、林庄、腰站等公社,国社合营营造用材林1.5万亩、经济林2640亩。1977年始,在德州地委、行署统一领导下,开展了以建设高产稳产田为主攻方向、沟渠路林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马西大会战。本县王村店、王杲铺、恩城、王打卦、十里铺五个公社的24万亩耕地被列入会战区。到1980年因无款撤销会战时,五社在完成河渠沟路等土石方工程的同时,植树40.99万株,栽灌木293.8万墩,建成林网面积18.77万亩,桐粮间作3.5万亩。同时,于1978年在城关、炉坊、腰站、张华、王庙、苏集、林庄、寇家坊8个公社,开展了“马南改碱样板区会战”(省水利局统一规划)。到1980年会战撤销时,共植树317万株,植灌木161万墩,8社300万亩耕地的林网大框基本形成,并绿化方田15.1万亩。1980年,开始营造速生丰产林和综合防护林体系。据1984年统计,全县新造用材林6148亩,其中速生丰产林占50%,防护林820亩。为改善生态环境,达到以林促农的目的,1985年春,在省、地、县林业部门的帮助下,前曹乡建立万亩农田综合防护林试点,当年植树2万株。
平原县建国后典型年份植树造林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