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地处平原,故名。
西周,为齐地。公元前11世纪,周成王讨蒲姑之乱后,以益姜太公封地,遂为齐西境之下邑,城址在今王庙乡张官店村东。
春秋战国,齐国平原邑。平原名始见。
秦,齐郡平原县。秦王嬴政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以平原邑为县城置平原县,先属齐郡,后属济北郡。
西汉,青州刺史部平原郡平原县。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置平原郡,治所在平原县城,辖19县。相家河以西、恩城镇以南地区属鄃县,城址在今腰站镇王双堂村北,属清河郡。县西北地区属绎幕县,城址在今县城西北12.5公里处(今王杲铺乡境),属清河郡。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置州刺史部(监察区),平原县属青州部平原郡,鄃县、绎幕县属冀州部清河郡。
东汉,青州部平原国平原县,冀州部清河国鄃县、绎幕县。延平元年(106年),殇帝封和帝长子刘胜为平原怀王,改平原郡为平原国。永初七年(113年),绍封乐安王刘宠之子刘得为平原哀王,仍为国。永宁元年(120年),绍封河间王刘开之子桓帝之父刘翼为平原王,仍为国。建光元年(121年),改国为郡。建和二年(148年),桓帝封其兄都乡侯刘硕为平原王,又改郡为国。建安十一年(206年),复为郡。建安十八年(213年),平原郡改属冀州,平原县随属之。
三国,魏冀州平原国平原县,魏冀州清河国鄃县、绎幕县。魏黄初三年(222年),曹叡封平原王,改郡为国。魏黄初七年(226年),叡继帝位,平原国复为平原郡。
晋十六国,冀州平原国平原县,冀州清河国鄃县、绎幕县。西晋泰始(265—274年)初,武帝司马炎封司马懿三子司马干为平原王,终为国。建兴(313—316年)末,属刘汉。东晋,为前赵、后赵、冉魏、前燕、前秦、后燕、南燕递据。义熙六年(410年),东晋灭南燕,平原县属冀州平原郡,鄃县、绎幕县属冀州清河郡。
南北朝,北魏冀州安德郡平原县、绎幕县,冀州南清河郡鄃县。南朝宋初,隶属不变。北魏泰常中,于平原县张公城(今县城南30公里)置东青州,皇兴中废。北魏太平真君三年(442年),省平原县入鬲县,省绎幕县入武城县。北魏太和二十一年(497年),复置平原县、绎幕县。太和二十三年(499年),移平原郡治于聊城之王城,平原县、绎幕县属渤海郡,鄃县属南清河郡。北魏中兴元年(531年),平原县、绎幕县改属冀州安德郡。北齐,省鄃县、绎幕县入平原县。北齐天保二年(551年),平原县城由张官店村东迁来今治。北周,隶属不变。
隋,平原郡平原县。开皇三年(583年),废郡为州县二级制,属冀州。开皇九年(589年),于安德置德州,随还属。大业三年(607年),改州县二级制为郡县二级制,德州改称平原郡,隶属不变。
唐,河北道平原郡(德州)平原县。武德四年(621年),改平原郡为德州。贞观元年(627年)设道制,平原县属河北道德州。天宝元年(742年),德州复称平原郡,隶属不变。乾元元年(758年),平原郡又改称德州。大和二年(828年),改属齐州。大和三年(829年),还属德州。五代,隶属不变。
宋,河北东路德州平原县。
金,山东西路德州平原县。
元,直隶中书省燕南河北道德州平原县。
明,山东(承宣)布政使司济南府德州平原县。洪武七年(1374年),恩县城由旧城(武城地)迁来许官镇(今恩城镇),属山东(承宣)布政使司东昌府高唐州。
清,为山东布政司济南府平原县,山东布政司东昌府恩县。清初,平原、恩县隶属同明。雍正八年(1730年),平原县改属直隶高唐州。雍正十二年(1734年),高唐州降为散州,平原县还属济南府,恩县改属东昌府。
中华民国,山东省平原县、恩县。民国2年(1913年),改知府三级制为全省胶东、济西、岱南、岱北四道,平原、恩县属济西道。民国5年(1916年),改全省为济南、济宁、东临、胶东四道,平原、恩县属东临道。民国14年(1925年),改全省为济南、东昌、泰安、武定、德临、淄青、莱胶、东海、兖济、琅琊、曹濮十一道,平原、恩县属德临道。民国17年(1928年),裁道制,平原、恩县直属山东省政府。民国25年(1936年),省下设行政区,平原、恩县属第四行政区。“七七事变”后,全省划为三个行署区十七个行政督察区,平原、恩县属鲁西行署区第四行政督察区。民国34年(1945年),行署改为办事处,平原、恩县属第二办事处第四行政督察区。民国36年(1947年),撤销办事处,保留行政区,隶属不变。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民主政权相继建立。民国27年(1938年),平原、恩县、夏津、高唐五县交界边界地区建立抗日游击区,初属冀南军政委员会辖区,后属冀南行政区第五专区(第五专署不健全,由第四专署代管)。民国28年(1939年)初,冀鲁豫边区分为冀南区和鲁西区,平原、恩县抗日游击区属中共鲁西区鲁西北特委辖区。同年3月,鲁西区划分为三个特委领导区、五个地委辖区,平原县、恩县属中共卫东地委辖区。同年7月,中共卫东地委改称三地委,隶属不变。同年10月,鲁西北行政委员会成立,中共三地委辖区随属之。民国29年(1940年)4月,撤销鲁西北行政委员会,建立鲁西行政公署,中共三地委随属之。同年1月,平原县铁路以东地区和禹城县北部地区合建平禹县抗日根据地,隶属冀鲁边区鲁北行政区。民国30年(1941年)1月,中共鲁西三地委辖区划为冀南区运东地区,平原、恩县抗日游击区先属运东地区,后由六专署代管。同年10月,平禹县一分为二,建铁路东平原县(此时,平原县分路西、路东两个平原县),初隶属鲁北专区,后属冀鲁边区二专署。民国32年(1943年)3月,复建平禹县,先属冀鲁边区二专署,后属渤海区二专署。民国33年(1944年)5月,冀南区并于冀鲁豫边区,平原、恩县属冀鲁豫边区第六专区。
解放战争时期,民国34年(1945)10月,平原县、恩县县城解放。同年11月,冀南区复建,平原、恩县属冀南区二专区(亦称夏津专区)。民国35年(1946年)5月,平禹县分建,路东平原县地区建立平北县,属渤海区二专区。民国38年(1949年)8月,撤销边区建制,恢复省建制,平原、恩县属河北省衡水专区,平北县属山东省渤海区泺北专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平原县于1949年10月还属山东省,隶属渤海区泺北专署。1950年1月,撤销平北县,并入平原县,隶属不变。同年10月,渤海行政区及下属专区撤销,平原县隶属德州专区。1952年10月,恩县还属山东省德州专区。1956年2月,撤销德州专区,平原、恩县属聊城专区。同年3月,撤销恩县,将其东部三个区和另两个区的六个乡并入平原县。1958年12月,撤销德县,并入平原县。1961年9月,恢复德州专区,平原县还属。同年10月,恢复原德县建置,并入平原县的地区划出。1978年7月,德州地区更名行政公署,隶属不变。
附一:平原县名考
平原县名之由来,众说纷纭,旧志记载不一,有以“平原君”名县、“原山”名县、“因地处平原”名县三说。此次修志对三说略加考辨,得出了比较符合实际的结论。
以“平原君”名县说,见于清乾隆十三年(1748年)黄怀祖主纂《平原县志·疆域》:“战国时为赵所并,封公子胜为平原君,食邑于此,平原之名始见。”此说影响较大,并有一些文人作诗作词借题发挥,弄到近乎不容置疑的地步。其实,此说大有附会之嫌。据《中国历史地图集》绘记,平原以地名“平原”,早于公元前350年战国中期就已出现,比赵武灵王封公子胜为“平原君”至少早52年(公子胜封平原君是在公元前298年,即赵惠文王元年)。至于赵并齐平原地,是公元前284年以后的事了。赵封公子胜“平原君”时,齐国正处于东方霸主的鼎盛时期,赵武灵王虽在进行“胡服骑射”改革,但仅仅是刚开始,这时对齐国这样的大国,还是望而生畏,不敢东渔于河。后来,虽“六国”合纵攻齐,赵攻取齐地麦邱等地,而《史记》记载:除秦国外,各国兼并的土地多不巩固,也只能是短时占领,随后又失之。《史记志异》中曾诠释:“四君封邑,检皆不获,唯平原有地,又非赵境,并盖号谥。”《续山东考古录》(地理著作)更明确地指出:“县志(乾隆十三年知县黄怀祖修)疆域,赵平原君食邑误。平原君封邑即东武城,以平原为称汉平原县自是齐地,与平原君无涉。”
以“原山”名县说,见于《魏志》,魏术士管辂释平原郡守刘邠“此郡官舍连有怪变”问。辂说“此郡所以名平原者,本有原山,无木石屿池。”原山有否?历代修志者均考无结果。按鲁西北平原的形成分析,是不会找到原山的,就其“无木石屿池”的字义分析,平原县古城建于地高之埠或堆土为城是很自然的,如以此释平原县名之由来,似有穿凿之嫌,仍不足信。
以“地处平原”名县说,见于明万历年间御史张蕙撰《平原县志·新甃砖城记》:“地平土沃无山河之限,此邑之由名。”此说是符合实际的。《续山东考古录》作者清代人叶圭绶,经辨析《水经注》、实地调查并遍阅各府、州、县方志,确认“以平原为称汉平原县”。《水经注校·地理风俗记》:“原,博平也,故曰平原矣;县,平原郡治矣。”又《尔雅》:“广平曰原。”由此可见,平原县名之由来,是取地处平原广义说,并非以特定的人和物命名。
附二:日伪时期建置隶属
民国27年(1938年)5月,日伪山东省公署划全省为(鲁)东、西、南、北四道和济南、烟台两市,平原、恩县属鲁北道。民国39年(1940年)7月,全省改为10道,平原、恩县属东临道。民国34年(1945年)8月,日本侵略军无条件投降后,日伪建置随废除。
第二节 建置隶属
平原县地处平原,故名。
西周,为齐地。公元前11世纪,周成王讨蒲姑之乱后,以益姜太公封地,遂为齐西境之下邑,城址在今王庙乡张官店村东。
春秋战国,齐国平原邑。平原名始见。
秦,齐郡平原县。秦王嬴政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以平原邑为县城置平原县,先属齐郡,后属济北郡。
西汉,青州刺史部平原郡平原县。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置平原郡,治所在平原县城,辖19县。相家河以西、恩城镇以南地区属鄃县,城址在今腰站镇王双堂村北,属清河郡。县西北地区属绎幕县,城址在今县城西北12.5公里处(今王杲铺乡境),属清河郡。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置州刺史部(监察区),平原县属青州部平原郡,鄃县、绎幕县属冀州部清河郡。
东汉,青州部平原国平原县,冀州部清河国鄃县、绎幕县。延平元年(106年),殇帝封和帝长子刘胜为平原怀王,改平原郡为平原国。永初七年(113年),绍封乐安王刘宠之子刘得为平原哀王,仍为国。永宁元年(120年),绍封河间王刘开之子桓帝之父刘翼为平原王,仍为国。建光元年(121年),改国为郡。建和二年(148年),桓帝封其兄都乡侯刘硕为平原王,又改郡为国。建安十一年(206年),复为郡。建安十八年(213年),平原郡改属冀州,平原县随属之。
三国,魏冀州平原国平原县,魏冀州清河国鄃县、绎幕县。魏黄初三年(222年),曹叡封平原王,改郡为国。魏黄初七年(226年),叡继帝位,平原国复为平原郡。
晋十六国,冀州平原国平原县,冀州清河国鄃县、绎幕县。西晋泰始(265—274年)初,武帝司马炎封司马懿三子司马干为平原王,终为国。建兴(313—316年)末,属刘汉。东晋,为前赵、后赵、冉魏、前燕、前秦、后燕、南燕递据。义熙六年(410年),东晋灭南燕,平原县属冀州平原郡,鄃县、绎幕县属冀州清河郡。
南北朝,北魏冀州安德郡平原县、绎幕县,冀州南清河郡鄃县。南朝宋初,隶属不变。北魏泰常中,于平原县张公城(今县城南30公里)置东青州,皇兴中废。北魏太平真君三年(442年),省平原县入鬲县,省绎幕县入武城县。北魏太和二十一年(497年),复置平原县、绎幕县。太和二十三年(499年),移平原郡治于聊城之王城,平原县、绎幕县属渤海郡,鄃县属南清河郡。北魏中兴元年(531年),平原县、绎幕县改属冀州安德郡。北齐,省鄃县、绎幕县入平原县。北齐天保二年(551年),平原县城由张官店村东迁来今治。北周,隶属不变。
隋,平原郡平原县。开皇三年(583年),废郡为州县二级制,属冀州。开皇九年(589年),于安德置德州,随还属。大业三年(607年),改州县二级制为郡县二级制,德州改称平原郡,隶属不变。
唐,河北道平原郡(德州)平原县。武德四年(621年),改平原郡为德州。贞观元年(627年)设道制,平原县属河北道德州。天宝元年(742年),德州复称平原郡,隶属不变。乾元元年(758年),平原郡又改称德州。大和二年(828年),改属齐州。大和三年(829年),还属德州。五代,隶属不变。
宋,河北东路德州平原县。
金,山东西路德州平原县。
元,直隶中书省燕南河北道德州平原县。
明,山东(承宣)布政使司济南府德州平原县。洪武七年(1374年),恩县城由旧城(武城地)迁来许官镇(今恩城镇),属山东(承宣)布政使司东昌府高唐州。
清,为山东布政司济南府平原县,山东布政司东昌府恩县。清初,平原、恩县隶属同明。雍正八年(1730年),平原县改属直隶高唐州。雍正十二年(1734年),高唐州降为散州,平原县还属济南府,恩县改属东昌府。
中华民国,山东省平原县、恩县。民国2年(1913年),改知府三级制为全省胶东、济西、岱南、岱北四道,平原、恩县属济西道。民国5年(1916年),改全省为济南、济宁、东临、胶东四道,平原、恩县属东临道。民国14年(1925年),改全省为济南、东昌、泰安、武定、德临、淄青、莱胶、东海、兖济、琅琊、曹濮十一道,平原、恩县属德临道。民国17年(1928年),裁道制,平原、恩县直属山东省政府。民国25年(1936年),省下设行政区,平原、恩县属第四行政区。“七七事变”后,全省划为三个行署区十七个行政督察区,平原、恩县属鲁西行署区第四行政督察区。民国34年(1945年),行署改为办事处,平原、恩县属第二办事处第四行政督察区。民国36年(1947年),撤销办事处,保留行政区,隶属不变。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民主政权相继建立。民国27年(1938年),平原、恩县、夏津、高唐五县交界边界地区建立抗日游击区,初属冀南军政委员会辖区,后属冀南行政区第五专区(第五专署不健全,由第四专署代管)。民国28年(1939年)初,冀鲁豫边区分为冀南区和鲁西区,平原、恩县抗日游击区属中共鲁西区鲁西北特委辖区。同年3月,鲁西区划分为三个特委领导区、五个地委辖区,平原县、恩县属中共卫东地委辖区。同年7月,中共卫东地委改称三地委,隶属不变。同年10月,鲁西北行政委员会成立,中共三地委辖区随属之。民国29年(1940年)4月,撤销鲁西北行政委员会,建立鲁西行政公署,中共三地委随属之。同年1月,平原县铁路以东地区和禹城县北部地区合建平禹县抗日根据地,隶属冀鲁边区鲁北行政区。民国30年(1941年)1月,中共鲁西三地委辖区划为冀南区运东地区,平原、恩县抗日游击区先属运东地区,后由六专署代管。同年10月,平禹县一分为二,建铁路东平原县(此时,平原县分路西、路东两个平原县),初隶属鲁北专区,后属冀鲁边区二专署。民国32年(1943年)3月,复建平禹县,先属冀鲁边区二专署,后属渤海区二专署。民国33年(1944年)5月,冀南区并于冀鲁豫边区,平原、恩县属冀鲁豫边区第六专区。
解放战争时期,民国34年(1945)10月,平原县、恩县县城解放。同年11月,冀南区复建,平原、恩县属冀南区二专区(亦称夏津专区)。民国35年(1946年)5月,平禹县分建,路东平原县地区建立平北县,属渤海区二专区。民国38年(1949年)8月,撤销边区建制,恢复省建制,平原、恩县属河北省衡水专区,平北县属山东省渤海区泺北专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平原县于1949年10月还属山东省,隶属渤海区泺北专署。1950年1月,撤销平北县,并入平原县,隶属不变。同年10月,渤海行政区及下属专区撤销,平原县隶属德州专区。1952年10月,恩县还属山东省德州专区。1956年2月,撤销德州专区,平原、恩县属聊城专区。同年3月,撤销恩县,将其东部三个区和另两个区的六个乡并入平原县。1958年12月,撤销德县,并入平原县。1961年9月,恢复德州专区,平原县还属。同年10月,恢复原德县建置,并入平原县的地区划出。1978年7月,德州地区更名行政公署,隶属不变。
附一:平原县名考
平原县名之由来,众说纷纭,旧志记载不一,有以“平原君”名县、“原山”名县、“因地处平原”名县三说。此次修志对三说略加考辨,得出了比较符合实际的结论。
以“平原君”名县说,见于清乾隆十三年(1748年)黄怀祖主纂《平原县志·疆域》:“战国时为赵所并,封公子胜为平原君,食邑于此,平原之名始见。”此说影响较大,并有一些文人作诗作词借题发挥,弄到近乎不容置疑的地步。其实,此说大有附会之嫌。据《中国历史地图集》绘记,平原以地名“平原”,早于公元前350年战国中期就已出现,比赵武灵王封公子胜为“平原君”至少早52年(公子胜封平原君是在公元前298年,即赵惠文王元年)。至于赵并齐平原地,是公元前284年以后的事了。赵封公子胜“平原君”时,齐国正处于东方霸主的鼎盛时期,赵武灵王虽在进行“胡服骑射”改革,但仅仅是刚开始,这时对齐国这样的大国,还是望而生畏,不敢东渔于河。后来,虽“六国”合纵攻齐,赵攻取齐地麦邱等地,而《史记》记载:除秦国外,各国兼并的土地多不巩固,也只能是短时占领,随后又失之。《史记志异》中曾诠释:“四君封邑,检皆不获,唯平原有地,又非赵境,并盖号谥。”《续山东考古录》(地理著作)更明确地指出:“县志(乾隆十三年知县黄怀祖修)疆域,赵平原君食邑误。平原君封邑即东武城,以平原为称汉平原县自是齐地,与平原君无涉。”
以“原山”名县说,见于《魏志》,魏术士管辂释平原郡守刘邠“此郡官舍连有怪变”问。辂说“此郡所以名平原者,本有原山,无木石屿池。”原山有否?历代修志者均考无结果。按鲁西北平原的形成分析,是不会找到原山的,就其“无木石屿池”的字义分析,平原县古城建于地高之埠或堆土为城是很自然的,如以此释平原县名之由来,似有穿凿之嫌,仍不足信。
以“地处平原”名县说,见于明万历年间御史张蕙撰《平原县志·新甃砖城记》:“地平土沃无山河之限,此邑之由名。”此说是符合实际的。《续山东考古录》作者清代人叶圭绶,经辨析《水经注》、实地调查并遍阅各府、州、县方志,确认“以平原为称汉平原县”。《水经注校·地理风俗记》:“原,博平也,故曰平原矣;县,平原郡治矣。”又《尔雅》:“广平曰原。”由此可见,平原县名之由来,是取地处平原广义说,并非以特定的人和物命名。
附二:日伪时期建置隶属
民国27年(1938年)5月,日伪山东省公署划全省为(鲁)东、西、南、北四道和济南、烟台两市,平原、恩县属鲁北道。民国39年(1940年)7月,全省改为10道,平原、恩县属东临道。民国34年(1945年)8月,日本侵略军无条件投降后,日伪建置随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