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农村劳动力从业结构 资料库:平原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平原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section/1/article/7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section/1/article/7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本县农村劳动力1949年为124985人, 1985年增加到173846人,比1949年增加39.1%,平均每年增长1.08 %。农村劳动力历来以种植业为主,兼营林、牧、副、渔业。农业合作化时期,农村劳动力才在“五业”中有了明确分工,从业结构也比较合理。1958年“大跃进”时期,由于水利工程和农田基本建设战线拉得过长,工副业铺得摊子过大,劳动力在“五业”中的比重失去平衡,从事种植业的劳动力不足50%,且半劳力和妇女劳力占多数,因而造成种植业减产。1960年,人口外流严重,总人口比上年减少22.4 %。1962年,劳力开始返回。据1963年人口普查统计,农村劳动力为120618人,比1949年仍减少4367人。此后,为解决吃饭问题,90%的农村劳动力又重新集中于种植业,工副业生产失去平衡,造成农村经济发展缓慢。1978年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出现,农村劳动力从业结构发生了新的变化。据1985年统计:农村劳动力173846人中,从事种植业的144513人,占83.13%;从事林业的2376人,占1.38%;从事牧业的6255人,占3.6%;从事渔业的193人,占0.1%;从事工副业和第三产业的13742人,占7.9%;从事其它产业的6767人,占3.89%。
    平原县1985年农村劳动力从业结构统计表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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