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良种繁育场 1948年在桑园(今河北省吴桥县)建场,名为桑园农场,直属山东省实业厅管辖。1958年迁草屯一带(现为武城县)建立平原农场,土地面积2000亩。1963年部分土地归还周围村庄后,有地1040亩。1965年迁来县城东更名为平原县农场,隶属县农业局,业务上受地区农业局领导,由企业性质改为事业单位企业管理。1985年改为平原县良种繁育场。土地面积1080亩(含原农科所试验田40亩),其中可耕地731亩,果园100亩,菜园10亩,筹建县第七棉厂(种子棉加工厂)占地144亩,非耕地95亩。场内生产设备有:拖拉机3台(75、55、24马力各一台),客货两用汽车1辆,12马力发电机1台,30千瓦电机和水泵一套,470米深水井1眼,22千瓦电机及水泵一套。经营项目,以繁育棉花良种为主,也部分繁育小麦、玉米良种;副业有小磨香油和酿造业。1985年,全场有职工290人(行政干部3人、技术人员4人、工人83人),年生产总收入26万元,盈利2万元。
平原县林场 位于西沙河,场部设在十里铺乡小屯村西,下设杏仁官庄、仁德庄、甜水铺、王杲铺、场驻地5个营林站和北十里铺1个苗圃。该场原称“和兴森林公园”,1909年由武城县杏仁官庄绅士郭射斗发起建立。林场北起平原县箔庄,西南至夏津县大兴庄,长25公里,面积7850亩,栽树60万株。1948年,和兴森林公司被恩县人民政府建设科接管。1949年改称恩夏合作林场。1956年,经省政府批准,改称平原县国营林场,面积扩大到黄河涯以西的减河两岸。1961年将夏津县部分划出、1975年将减河大堤6000亩林地划归德州河务管理站后,林场地7656亩。其中林业用地6332亩,其它用地1324亩。树种以杨柳、刺槐为主,其次为泡桐。到1982年,木材蓄积量4899立方米。另有苹果林122亩,年产苹果11.5万公斤;条林175亩,年产条1.75万公斤。全场固定资产有房屋169间、汽车2部、拖拉机2台、柴油机5台、汽油机12台、变压器2台、水泵2个、拖车1个、喷灌机2台、轧花机1台、榨油机2台,其它配套农具15件,机械总动力486马力、固定资产总值26.55万元。1982年底,共有职工82人,其中干部12人。该场为事业单位企业管理,自1949年至1982年国家累计投资322万元,为历年亏损单位。
第四节 全民所有制
平原县良种繁育场 1948年在桑园(今河北省吴桥县)建场,名为桑园农场,直属山东省实业厅管辖。1958年迁草屯一带(现为武城县)建立平原农场,土地面积2000亩。1963年部分土地归还周围村庄后,有地1040亩。1965年迁来县城东更名为平原县农场,隶属县农业局,业务上受地区农业局领导,由企业性质改为事业单位企业管理。1985年改为平原县良种繁育场。土地面积1080亩(含原农科所试验田40亩),其中可耕地731亩,果园100亩,菜园10亩,筹建县第七棉厂(种子棉加工厂)占地144亩,非耕地95亩。场内生产设备有:拖拉机3台(75、55、24马力各一台),客货两用汽车1辆,12马力发电机1台,30千瓦电机和水泵一套,470米深水井1眼,22千瓦电机及水泵一套。经营项目,以繁育棉花良种为主,也部分繁育小麦、玉米良种;副业有小磨香油和酿造业。1985年,全场有职工290人(行政干部3人、技术人员4人、工人83人),年生产总收入26万元,盈利2万元。
平原县林场 位于西沙河,场部设在十里铺乡小屯村西,下设杏仁官庄、仁德庄、甜水铺、王杲铺、场驻地5个营林站和北十里铺1个苗圃。该场原称“和兴森林公园”,1909年由武城县杏仁官庄绅士郭射斗发起建立。林场北起平原县箔庄,西南至夏津县大兴庄,长25公里,面积7850亩,栽树60万株。1948年,和兴森林公司被恩县人民政府建设科接管。1949年改称恩夏合作林场。1956年,经省政府批准,改称平原县国营林场,面积扩大到黄河涯以西的减河两岸。1961年将夏津县部分划出、1975年将减河大堤6000亩林地划归德州河务管理站后,林场地7656亩。其中林业用地6332亩,其它用地1324亩。树种以杨柳、刺槐为主,其次为泡桐。到1982年,木材蓄积量4899立方米。另有苹果林122亩,年产苹果11.5万公斤;条林175亩,年产条1.75万公斤。全场固定资产有房屋169间、汽车2部、拖拉机2台、柴油机5台、汽油机12台、变压器2台、水泵2个、拖车1个、喷灌机2台、轧花机1台、榨油机2台,其它配套农具15件,机械总动力486马力、固定资产总值26.55万元。1982年底,共有职工82人,其中干部12人。该场为事业单位企业管理,自1949年至1982年国家累计投资322万元,为历年亏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