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宣统二年(1910年),本县每平方公里为207.7人。民国4年(1915年),每平方公里为218.3人。民国16年(1917年),每平方公里为250.5人。1949年,每平方公里为298.9人。1957年,每平方公里增加到326.9人。1960年,因外流人员增多和出生率降低等原因,每平方公里减少到245.5人。1962年以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好转,人口密度逐年递增。1965年,每平方公里274.1人。1975年,每平方公里增至343人。1985年,每平方公里380.7人,局部(平原镇)最高密度为每平方公里达998人,局部(前曹乡)最低密度每平方公里229.3人。
据1984年统计,马颊河、相家河以西,包括王村店、王杲铺、王打卦、恩城、十里铺、腰站、张华等七个乡(镇),312个自然村,土地总面积387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35 %),共有17.2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41.6%),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446.5人;马颊河、相家河以东,包括王庙、苏集、林庄、尹屯、三唐乡和炉坊乡西部、寇坊乡西南部以及前曹乡东部,共290个自然村,土地面积为368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33.3%),共有10.89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6.3%),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297.7人;县境中部地带,包括平原镇和寇坊乡北部、炉坊乡东部、坊子乡南部及前曹乡西部,共计93个自然村,土地面积为108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9.8%),共有53569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3%),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496人;县境东北部,包括坊子乡北部、王凤楼镇、张士府乡、三唐乡的东部以及前曹乡的中部,计198个村,合计土地面积为242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21.9%),共有8.16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9.1%),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338.5人。
1985年,全县有农村人口368939人,占总人口的87.7%。全县有926个自然村,其中500人以上至1000人以下的自然村214个,1000人以上至2000人以下的自然村36个,2000人以上的自然村5个,其余为500人以下的自然村671个。人口最多的自然村达2668人,是王村店乡的王村店村,其次是主杲铺乡的甜水铺村2633人,再次是腰站镇的腰站村2542人;人口最少的自然村是王凤楼镇的崔庄,全村仅有16口人。
平原县各乡镇1985年人口密度统计表
第二节 人口密度与分布
清宣统二年(1910年),本县每平方公里为207.7人。民国4年(1915年),每平方公里为218.3人。民国16年(1917年),每平方公里为250.5人。1949年,每平方公里为298.9人。1957年,每平方公里增加到326.9人。1960年,因外流人员增多和出生率降低等原因,每平方公里减少到245.5人。1962年以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好转,人口密度逐年递增。1965年,每平方公里274.1人。1975年,每平方公里增至343人。1985年,每平方公里380.7人,局部(平原镇)最高密度为每平方公里达998人,局部(前曹乡)最低密度每平方公里229.3人。
据1984年统计,马颊河、相家河以西,包括王村店、王杲铺、王打卦、恩城、十里铺、腰站、张华等七个乡(镇),312个自然村,土地总面积387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35 %),共有17.2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41.6%),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446.5人;马颊河、相家河以东,包括王庙、苏集、林庄、尹屯、三唐乡和炉坊乡西部、寇坊乡西南部以及前曹乡东部,共290个自然村,土地面积为368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33.3%),共有10.89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6.3%),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297.7人;县境中部地带,包括平原镇和寇坊乡北部、炉坊乡东部、坊子乡南部及前曹乡西部,共计93个自然村,土地面积为108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9.8%),共有53569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3%),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496人;县境东北部,包括坊子乡北部、王凤楼镇、张士府乡、三唐乡的东部以及前曹乡的中部,计198个村,合计土地面积为242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21.9%),共有8.16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9.1%),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338.5人。
1985年,全县有农村人口368939人,占总人口的87.7%。全县有926个自然村,其中500人以上至1000人以下的自然村214个,1000人以上至2000人以下的自然村36个,2000人以上的自然村5个,其余为500人以下的自然村671个。人口最多的自然村达2668人,是王村店乡的王村店村,其次是主杲铺乡的甜水铺村2633人,再次是腰站镇的腰站村2542人;人口最少的自然村是王凤楼镇的崔庄,全村仅有16口人。
平原县各乡镇1985年人口密度统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