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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西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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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年平原县始用西药,当时品种很少(只有红汞、毛尔丁等),都是外国生产。到四十年代品种逐渐增多,常用的有雷封奴尔、衣斯拉文、红汞、紫药水、碘酊、毛尔丁、阿克疾早、碘胺噻唑、磺胺嘧啶等。五十年代,镇静、止痛、健胃、抗休克药广泛用于临床;抗生素类如青霉素、链霉素个别使用。六十年代,治疗农药中毒的药品(如解磷定等),抗疟疾药品乙胺嘧啶、伯氨喹啉、氯喹啉等广泛使用。七十年代,治疗脑血管、心血管病药物和抗肿瘤药物开始用于实践。1985年,常用的有针剂、片剂、粉剂、酊剂、软膏、栓剂、水剂、合剂、大液体和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剧毒药物等共460种。
1971年,开始执行卫生部制定的三土(土医、土药、土方)、四自(自种、自采、自制、自用中草药)方针,县、社医院和部分大队卫生室陆续建立了土药厂。1977年,全县制剂室达300多个,自制片剂、针剂、酊剂等数百种。由于技术和设备所限,到1985年只剩下县第一人民医院和第二人民医院的制剂室,主要生产10%葡萄糖、5%葡萄糖、复方氯化钠、注射用水、生理盐水、1 %奴夫卡因、眼药水、胃酶合剂、颠溴合剂、驱风合剂等,年产值4至5万元。平原县人民医院王凤楼分院制剂室,1975年因试制硝酸甘油成功,产品列入国家计划,并扩建为王凤楼制药厂。1978年10月,改为平原县制药厂,生产硝酸甘油、安定片、乙胺碘呋酮片。1982年12月,改属山东省医药管理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