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 1953年建立平原县妇幼保健站,站址在县政府大院西部,工作人员6名,当时主要业务是培训接生员,宣传新法接生。1958年、1959年分别开展妇女“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保护、查治妇女疾病。1970年与县防疫站合并,主要搞计划生育技术指导。1976年,平原县妇幼保健站恢复,工作人员5人。1977年站址移至平原城共青团路路东,占地2400平方米,建筑面积250平方米。1978年工作人员8名,开设了门诊,购置了必要的医疗器械,能做四种节育手术(放置避孕环、男输精管结扎术、女输卵管结扎术、人工流产术)和阴道细胞学检查及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查治。1982年工作人员16名,门诊分设妇女、儿童保健两个组。1985年,工作人员增至19人,其中主治医师1名,医师3名(包括站长1名),医士8名,护士1名,检验士1名,初级卫生技术人员1名,行政副站长1名,其它3名;设幼保组、妇保组、药房和检验室;医疗技术采用先进的冷冻和电磁波疗法。
新法接生 建国前,农村都用旧法接生,没有助产器械,不用药品消毒,因而妇女把生孩子视过“鬼门关”,大量出现难产、会阴严重撕裂、产后大出血以及产褥热、破伤风等,严重威胁产妇、婴儿的健康和生命。炉坊乡大马庄有一妇女,一生生了七个孩子,均因破伤风而夭折。
建国后,开始推广新法接生,自1953年至1970年,通过举办培训班,累计培训新法接生员(包括改造旧产婆)1321人,办接生站36处,全县普遍实行了新法接生。1982年,开展了围产期保健。1985年,有96.7%的孕妇做到了产前检查,使胎位性难产降低到1.9 %,先兆子痫和子痫发病率降低到0.12%;全县出生4517人全部用新法接生,其中40 %达到科学接生,无1例破伤风。
妇女劳动保护 自1958年开始,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妇女实行“四期”劳动保护,按照“三调三不调”,即经期调干(环境干燥)不调湿,孕期调轻(活)不调重,哺乳期调近(离家)不调远的原则分配农活,并配备1名妇女生产队长专管妇女劳动保护,妇女产期给予产假并照记工分。1980年实行家庭承包生产责任制以后,农村妇女的劳动保护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机关、工厂的女干部和女职工,从1952年起,分娩后享受工资照发、延长产假的待遇(产假原为56天,后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为4个月)。
妇女病查治 1958年至1961年,因三年自然灾害,农村妇女健康水平严重下降。1959年查治妇女病,全县查出子宫脱垂者816人,用针灸、中药治愈245人。1961年,检查18岁到45岁已婚妇女73116人,发现子宫脱垂者2157人,闭经者12087人,全部予以免费治疗。自1962年起,群众生活日益改善,妇女健康逐步好转。1964年到1970年,共查出各种妇女病患者16785人,没有发现因营养不良而闭经的新病人。1972年检查已婚妇女23470名,查出患附件炎者1054人,宫颈糜烂者2574人,子宫肌瘤者163人,子宫脱垂者416人。1979年至1980年,检查已婚妇女65835人,查出子宫脱垂者392人,用“曼切氏手术”和“阴道前后壁修补术”进行了治疗。1985年,检查60岁以下已婚妇女19846人,发现各种妇女病患者360人,用“神灯”射线进行治疗,治愈率达80%。
儿童保健 1954年以前,儿童预防接种仅限于牛痘,自1954年起,儿童预防接种疫苗种类和人次逐渐增多。六十年代以后,每年接受预防接种者达10万多人次。为保护儿童的身体健康,县妇幼保健站于1980年举办保育员学习班两期,共培训80人,给18235名儿童检查身体,使患病者得到了及时治疗。1985年,建立儿童健康登记卡,为1至7岁儿童查体16889人,打预防针185122人次。
第三节 妇幼保健
机构 1953年建立平原县妇幼保健站,站址在县政府大院西部,工作人员6名,当时主要业务是培训接生员,宣传新法接生。1958年、1959年分别开展妇女“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保护、查治妇女疾病。1970年与县防疫站合并,主要搞计划生育技术指导。1976年,平原县妇幼保健站恢复,工作人员5人。1977年站址移至平原城共青团路路东,占地2400平方米,建筑面积250平方米。1978年工作人员8名,开设了门诊,购置了必要的医疗器械,能做四种节育手术(放置避孕环、男输精管结扎术、女输卵管结扎术、人工流产术)和阴道细胞学检查及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查治。1982年工作人员16名,门诊分设妇女、儿童保健两个组。1985年,工作人员增至19人,其中主治医师1名,医师3名(包括站长1名),医士8名,护士1名,检验士1名,初级卫生技术人员1名,行政副站长1名,其它3名;设幼保组、妇保组、药房和检验室;医疗技术采用先进的冷冻和电磁波疗法。
新法接生 建国前,农村都用旧法接生,没有助产器械,不用药品消毒,因而妇女把生孩子视过“鬼门关”,大量出现难产、会阴严重撕裂、产后大出血以及产褥热、破伤风等,严重威胁产妇、婴儿的健康和生命。炉坊乡大马庄有一妇女,一生生了七个孩子,均因破伤风而夭折。
建国后,开始推广新法接生,自1953年至1970年,通过举办培训班,累计培训新法接生员(包括改造旧产婆)1321人,办接生站36处,全县普遍实行了新法接生。1982年,开展了围产期保健。1985年,有96.7%的孕妇做到了产前检查,使胎位性难产降低到1.9 %,先兆子痫和子痫发病率降低到0.12%;全县出生4517人全部用新法接生,其中40 %达到科学接生,无1例破伤风。
妇女劳动保护 自1958年开始,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妇女实行“四期”劳动保护,按照“三调三不调”,即经期调干(环境干燥)不调湿,孕期调轻(活)不调重,哺乳期调近(离家)不调远的原则分配农活,并配备1名妇女生产队长专管妇女劳动保护,妇女产期给予产假并照记工分。1980年实行家庭承包生产责任制以后,农村妇女的劳动保护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机关、工厂的女干部和女职工,从1952年起,分娩后享受工资照发、延长产假的待遇(产假原为56天,后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为4个月)。
妇女病查治 1958年至1961年,因三年自然灾害,农村妇女健康水平严重下降。1959年查治妇女病,全县查出子宫脱垂者816人,用针灸、中药治愈245人。1961年,检查18岁到45岁已婚妇女73116人,发现子宫脱垂者2157人,闭经者12087人,全部予以免费治疗。自1962年起,群众生活日益改善,妇女健康逐步好转。1964年到1970年,共查出各种妇女病患者16785人,没有发现因营养不良而闭经的新病人。1972年检查已婚妇女23470名,查出患附件炎者1054人,宫颈糜烂者2574人,子宫肌瘤者163人,子宫脱垂者416人。1979年至1980年,检查已婚妇女65835人,查出子宫脱垂者392人,用“曼切氏手术”和“阴道前后壁修补术”进行了治疗。1985年,检查60岁以下已婚妇女19846人,发现各种妇女病患者360人,用“神灯”射线进行治疗,治愈率达80%。
儿童保健 1954年以前,儿童预防接种仅限于牛痘,自1954年起,儿童预防接种疫苗种类和人次逐渐增多。六十年代以后,每年接受预防接种者达10万多人次。为保护儿童的身体健康,县妇幼保健站于1980年举办保育员学习班两期,共培训80人,给18235名儿童检查身体,使患病者得到了及时治疗。1985年,建立儿童健康登记卡,为1至7岁儿童查体16889人,打预防针18512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