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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疫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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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机构 1953年,平原县卫生院设防疫股。1956年6月,防疫股由卫生院析出,扩建为卫生防疫站,站址与卫生局同院,有6名工作人员,7间房,2架显微镜。1964年,和妇幼保健站一起,随局迁往西街路南侧,工作人员18名,占地1760平方米,建筑面积504平方米。1970年与妇幼保健站合并称平原县防疫保健站。1976年,妇幼保健站析出,复称平原县卫生防疫站,工作人员20名。1981年4月,设卫生、防疫、宣传、地方病、检验室等股室。1984年,改设办公室、流行病科、卫生监测科和检验室。1985年,工作人员40名,其中主管医(技)师4名,医(技)师5名,医士17名,检验士3名,初级卫生人员6名,行政、后勤人员5名。主要设备有救护车和普通电冰箱、超低温电冰箱、恒温培养箱、烘干箱、分光光度计、电泳仪、分析天平、PH计、荧光显微镜、水质监测仪等。
传染病管理 1954年至1985年,平原县卫生防疫股、平原县防疫站先后设专人负责,定期做旬、月、年报。报告范围:1955年至1977年,按卫生部《传染病管理办法》规定,全国分甲乙两类共18种,我县报14种。自1978年起,按卫生部《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规定,全国分甲乙两类共25种,本县报8种。
天花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平原县时有发生,死亡率、致残率都较高。清宣统元年(1909年),恩县曾设牛痘局。四十年代初,平原开始接种牛痘进行预防,但因疫苗所限,接种者不能普及。建国后,先免费给在学少年儿童接种,自1954年开始,年年免费给少年儿童和初生婴儿普遍接种。1968至1979年,全国每隔六年进行一次全民普遍接种。1980年5月,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全球消灭天花。1981年停种牛痘。平原县自1954年在新四区(今王村店乡)发生一例天花病人后,直到1985年再未发生。
肠道传染病 主要有霍乱、伤寒、副伤寒、痢疾、病毒性肝炎、小儿麻痹症等。自1963年开始,每年采取十项防治措施:(1)全县逐级建立防疫组织;(2)县和公社(乡、镇)逐级为下级训练医务人员;(3)成立机动队,县级医院10至15人,公社(乡、镇)卫生院3至5人;(4)做好药品和器械准备;(5)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饮食卫生,严防“病从口入”; (6)做好预防接种;(7)建立健全肠道病门诊及留验观察室;(8)对外来人员进行检疫;(9)加强疫情报告;(10)做好水源检查。
1975年8月30日到10月3日,在徐庄公社刘宁口、河圈、吕井、陈屯四村,通过大便培养,先后发现5例爱尔托弧菌携带者。首例为刘宁口的5岁女孩,末例为吕井的一岁女孩。为避免传播,省、地、县领导亲临指挥,采取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再未发现新的带菌者。1976年,对上述地区进行彻底清理,粪检一万余人次,做到有泻必报、有泻必查、有泻必治,定点、定期采样检验观察,也未发现新的带菌者。1984年搜查疫情时,在平原城关发现外地(河北省河间县)来平原的一个商人患副霍乱,立即将其封锁在平原镇卫生院治疗。经三次粪检,各次均呈阴性后,送其返乡。
结核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发病率、死亡率都很高。前曹乡大宋庄有一家兄弟四人均患肺结核,其中3人因此病亡。建国后,自1954年起,采用接种卡介苗的方法进行预防。1959年,县一院设结核病门诊,重点调查8000人,感染率达百分之七十,患病率为百分之四。1979年12月至1980年5月,线索调查55297人,患病率百分之五点八八。对徐庄、王打卦、王杲铺、恩城四社结核菌呈阳性的149人,由卫生和民政部门出钱治疗。1981年到1985年,县和公社(乡、镇)共调查19万人,查出活动期结核病人570名,发动患者进行了系统治疗。
地方病防治 麻风病 在旧社会为不治之症,患者受歧视。1957年县成立了麻风病防治小组。此后,继续组织线索调查,累计发现病人64例。1958年,建立麻风村(原在现陵县宋家乡高家窑,1960年迁至现平原县坊子乡傅庄),先后将64例患者收入村中治疗。病人入村后,由专科医生治疗,国家负担药费,并按月供给生活费(由6元陆续增加到15元)和商品粮(成品粮27斤),蔬菜自给自足。自建村以来,治愈35例,病亡29例。1972年,对24例治愈病人进行皮下组织查菌,检查结果均为阴性。对其家属等密切接触者71人进行访视和查体都没发现异常。1985年,尚有两名病愈者继续住村。
黑热病 由利什曼原虫引起,通过白蛉吸血传播。1956年,县卫生科组织医生对20岁以下的49257人进行扪脾检查,发现疑似者37人,经化验确诊8例。1959年,查扪脾263850人,确诊13人。两次均用“斯锑黑克”免费治疗,全部治愈,后未发现新病人。
丝虫病 平原县境属斑氏丝虫感染区。1959年,县防疫站调查2.6万人,未发现患者。1971年至1973年,对林庄、董集、尹屯、苏集四个公社265个村一周岁以上的村民,和其余公社每社五个村五岁以上的村民,合计350个村,共95194人,采血检查微丝幼,共发现带虫者363人。1976年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来县考核时,又发现21例带虫者。这384名带虫者分布在13个公社的162个村。全县平均感染率为0.38%;林庄公社最高,达1%。国家用“海群生”免费给患者治疗三个疗程,并让其家人服药预防。1981年省、地、县联合考核,确认上述病人全部治愈;同时又血检7660人,未发现带虫者,受到省委的表彰和奖励。
疟疾 为疟原虫引起的寄生虫病,通过按蚊叮咬而传播。一般情况发病较少,如遇暴雨积水面积扩大,按蚊密度增高,容易造成流行或爆发性流行,尤以三唐、林庄两乡为甚。1961年涝灾,秋全县爆发疟疾,患者达23384例。为此,随即采取以消灭传染源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大力开展防蚊、灭蚊活动;积极用氯喹、伯氨喹啉对患者给予正规化治疗;在发病多的乡村,组织全民服药预防,到流行休止期进行根治;国家免费供应药品,并组织大队(村)卫生员送药上门,看着社员(村民)把药服下。此后,全县每年服药预防者达16万余人次,发病率逐步下降。1981年有9例,1982年有7例,1983年有2例,1984年和1985年都未发生患者,达到了国家“基本消灭疟疾”的要求。
布氏杆菌病 是由布鲁氏杆菌侵入肌体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疾病,具有地方性。1959年在腰站公社王双堂村发现该病,因没及时引起注意,使其蔓延到附近13个村庄。1964年,省中医研究所和县防疫站、兽医站,对8个公社的121个重点村庄进行调查,查出病人278例(仅王双堂就有70例),国家免费给予系统治疗;同时,对2640只绵羊和山羊进行血清学检查,把查出的病羊卖给商业部门作了妥善处理,因而使发病率下降。1966年,省、县联合在腰站、张华两公社的15个村调查1520人,发现阳性53人,阳性率为3.5%,分布在四个村;检查山羊和绵羊452只,确诊14只,阳性率为2.6%,分布在13个村。1972年,检查1100人,确诊19人,其中18人处于慢性残余期,1人处于急性期。国家对查出的病患者治疗2个疗程。1975年,调查了两个公社20个村的3710人、200只羊,没发现病人、病羊。
流行性出血热 该病系由鼠类传播的一种疫源性疾病。1984年2月,在前曹乡吏部王庄发现首例病人。经在发病村庄连续5次投药灭鼠,发病被控制。此后,虽数次在全县统一开展灭鼠活动,但因鼠害严重和灭鼠活动开展不平衡,1985年仍有6个乡9个村的9人发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