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环境监测 资料库:平原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平原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section/1/article/4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section/1/article/4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环境监测,本县在历史上很少被人们所重视。建国后,自五十年代起,由卫生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开始对水质进行监测。1958年以后,随着工业的不断发展,开始对大气污染进行监测,先由工业部门兼管,后由城乡建设部门兼管。水土资源的保护由水利和农业部门兼管。1981年县建立城乡基本建设委员会,总管环境保护与监测;1984年基本建设委员会改称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下设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对环境污染监测和综合治理,并配备林格曼烟尘监测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电子天平仪、光电比色计、高温电炉等监测仪器;对噪声的监测则由交警大队负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