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 清末开始废科举兴学堂。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平原县在景颜书院开办了高等小学堂。翌年,又将全县14所“义学”改为蒙养小学堂。原恩县也在近圣书院办高等小学堂。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清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学制”),促进了学堂的发展。到辛亥革命时,全县共办高等小学堂2处,村立初级小学堂67处,其中原恩县部分28处。
中华民国建立后,学堂改称学校,小学教育有所发展。到民国24年(1935年),全县共有完全小学9所(原恩县部分4所),村立初级小学432所(原恩县部分85所)。同年,为解决超龄儿童(13—16岁)的失学问题,又在农村兴办了半日制义务小学(亦称短期小学) 40处,“七七”事变后停办。民国16年(1927年)和民国22年(1933年),美国耶稣教堂和德国天主教堂在黄庄(今属腰站镇)和卜庄(今属炉坊乡)办教会学校2所。
“七七”事变后,平原县沦为敌占区,有些学校停办。五区和铁路以东的抗日根据地,根据毛泽东于1940年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提出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也就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文化”的教育方针,坚持在艰苦的环境中办学。1940年至1945年,先后办抗日高级小学(简称抗高)4所,初级小学96所。这些学校除教授文化课外,还组织青壮年农民上夜校学文化,组织学生拥军优抗,站岗放哨,监视敌情,传送信件等,为宣传抗日救国和培养革命人才做出了贡献。1943年11月,前亭子抗高的10多名青年学生均参加了抗日工作。
1945年,平原县解放后,全面贯彻执行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方针,小学教育迅速恢复并有新的发展。到1949年,全县完全小学有西关、石庄、张辛、刘屯、恩城、前曹、李汉衢、腰站、陈屯、王杲铺、岳高铺11所,初级小学527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毛泽东提出的“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和国务院颁布的“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新的教育方针的指引下,小学教育全面普及。到1966年,全县共有完全小学86所,初级小学610所,基本达到了片片有高级小学,村村有初级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正常的教学秩序被打乱,学校工作处于瘫痪状态,尤其在无政府主义思潮的影响下,学校的设备曾遭到严重破坏。
1968年学校复课,小学体制由高、初两级“二、四分制”改为“五年一贯制”,自此,高级小学与初级小学不再分设,学生通过升级考试,可一直读完小学。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办学条件不断改善。1985年统计,全县共有小学739所(农村小学585所,县、镇小学154所),群众自筹资金905万元,地区拨款45万元,建新校舍5463间,维修旧房3385间,垒校院墙36506米,新制课桌凳30073套,实现六配套(教室、操场、院墙、厕所、大门、课桌凳)的学校398处,占学校总数的54%。
学生 清末至民国元年,全县小学共有72个班(原恩县部分30个班),在校学生2664人,其中高等小学5个班(原恩县部分2个班),在校学生185人,适龄儿童(6—11岁)的入学率约占12%。
民国24年(1935年),全县小学共有484个班(原恩县部分104个班),在校学生1350名,其中高等小学19个班,在校学生603名。据《重修恩县志》记载,原恩县户口调查委员会于民国22年(1933年)调查统计:全县适龄儿童(6—10岁)共有32905名,其中入学儿童9551名,失学儿童23354名,适龄儿童的入学率为29%。
建国后,小学教育迅速发展,适龄儿童的入学率逐年提高。1978年统计,全县7—11周岁的学龄儿童共有46962名,已入学的有46109名,入学率为98.2 %,在德州地区名列首位。1985年末统计:全县小学在校学生共63304名,其中城镇小学在校学生15133名,农村小学在校学生48174名;本年入学儿童12187名,其中城镇2923名,农村9264名;本年小学毕业生升入城镇初中的1374名,升入农村初中的3079名,小学升学率为60.5%。
学制 清末废科举兴学堂以后,全县小学教育学制基本上实施的是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清政府颁布的《奏定学堂章程》,即初等小学堂学制五年,高等小学堂学制四年,两等小学堂的教育年限为九年。
辛亥革命以后,全县小学教育按照北京政府制定的“壬子、癸丑学制”,改小学教育九年制为七年制,即初等小学四年,高等小学三年,入学年龄为6岁。民国11年(1922年)按照北京政府公布的“壬戌”学制,全县小学教育改七年制为六年制,即初级小学四年,高级小学二年。
建国后,根据1951年《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和1953年《政务院关于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的指示》,全县小学教育修业年限仍为6年,初高两级仍为“四、二分制”。1968年,改初、高级“四、二分制”为“五年一贯制”。1981年,自小学一年级开始,改五年制为六年制。
课程设置 清末,初等小学堂课程有:国文(作文、习字)、算学、修身、手工、图画、唱歌。从三年级起增设读经(《诗经》、《礼记》)。高等小学堂课程有:国文、算学、修身、读经(《春秋》、《左传》)、文学、地理、格致(动植物、初级物理)、图画、手工、乐歌、体操。
民国初,初级小学课程有:国文、算术、修身、手工、图画、唱歌、体操;高级小学课程有:国文、算术、修身、地理、历史、理科(博物、理化)、手工、图画、唱歌、体操、英语。民国4年(1915年)高级小学恢复读经一科。民国9年(1920年),将国文改国语课。民国11年(1922年),修身课改为公民课,体操课改为体育课,唱歌改为音乐课,同时高小取消英语、读经、理科,增设自然课。民国17年(1928年),高小设党义、童子军课。次年,初小设常识课(包括公民、自然课)。民国时期小学课程变动频繁,课程设置较长的,初级小学有:国语、算术、常识、音乐、体育、图画、手工(劳作);高级小学有:国语、算术、自然、地理、历史、公民、党义、音乐、体育、图画、手工劳作。
1938年至1945年,平原县敌占区,初级小学课程设置有:语文、算术、常识、唱歌、美术;高级小学课程设置有:语文、算术、日语、历史、地理、自然、修身、音乐、体育、美术。
建国以来,小学教育走向正规,课程设置趋于统一。小学一、二年级设国语、算术、常识、唱游(音乐)、体育;五、六年级增设政治、历史、地理、自然。各年级每周授课均为30节,全年为34周。1955年,各年级每周增设手工劳动课1节,一至四年级每周授课改为24节,五至六年级每周授课26节,全年均为34周。1959年取消劳动课,增设周会1节,五、六年级并增设农业常识课1节。
1968年,小学实行“五年一贯制”,课程设置不很统一;1978年,开始使用全国统一编制的五年制课本;1981年,从小学一年级开始,使用全国统一编制的六年制新教材。
附:平原县实验小学
实验小学,建于1962年,校址在文化路东段北侧,路南为体育场。初建时,只有三个初级班,教师6人,直属县教育局领导。1970年,属城关人民公社领导,校名改为花园小学。1979年,定名为“平原县实验小学”,直属县教育局领导。
学校现有教室51间,教师宿舍28间,办公室6间。一至六年级共15个班,在校学生946名(全为走读生),教职员工49人,其中专职教师44人。
实验小学,在贯彻“德育、智育、体育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中,为全县小学教育树立了典范。1979年至1985年,连续七年在全县统考中,各年级的考试成绩均名列前茅。小学考初中的升学率在全县最高。在开展“三好”学生(身体好、学习好、品德好)活动中,1982年被共青团山东省委员会授予“红花先进集体”称号。同年,在德州地区体育、卫生先进单位评比中名列第一。1984年,在全国小学生田径通讯赛中获一等奖。
平原县1935年完全小学一览表
平原县抗日高级小学一览表
平原县1966年完全小学分布情况表
平原县历年小学各年级学生统计表
(续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