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学校体育 资料库:平原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平原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section/1/article/45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section/1/article/45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民国时期,小学从三年级开始设体育课(一、二年级设唱游歌),每周2—3课时,内容为队列、跳绳、踢毽、踢皮球、拍皮球、拔河等。建国后,体育课程设置基本未动,但教学内容有所增加。1952年,在中学、师范推行国家颁布的第一套广播体操。1953年推行劳卫队活动,分一、二、三级,1956年改为“劳卫制”。“文革”期间,体育课程设置被打乱。1975年施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粉碎“四人帮”后,中小学体育课程恢复正常,课外体育锻炼受到重视,除了早操、课间操、体育课(每周2节)外,每周还有两节课外活动:小学一般任学生自由活动,中学根据内容和场地以班为单位轮流活动,项目有田径、球类等。 各中等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完小,都有重点训练的代表队。代表队平常每周活动三、四次,有时迎接比赛集中时间训练。训练内容一般有篮球、田径、乒乓球,还有排球、体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