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通讯报道由县委办公室、宣传部兼管。1958年,县直机关、公社以及部分村庄建立了通讯报道组(于1960年逐渐消失),主要向本县报社、广播站投稿,平均每季有2篇稿件被省级报刊采用。
1970年,县和公社普遍建立通讯报道组,设专职报道员,县报道组3人,最多时6人,公社报道组一般1人。1985年底全县有业余通讯报道组42个,通讯员107名,其中骨干通讯员30名。每年向县广播站提供稿件千件以上,县报道组择优报省和国家报刊、电台。1983年有292件被省级报社、电台采用, 45件被全国报刊、电台采用。县委每年举行一次通讯员表彰大会,1977年至1985年,全县共有330人次受奖。
第三节 通讯报道
1956年,通讯报道由县委办公室、宣传部兼管。1958年,县直机关、公社以及部分村庄建立了通讯报道组(于1960年逐渐消失),主要向本县报社、广播站投稿,平均每季有2篇稿件被省级报刊采用。
1970年,县和公社普遍建立通讯报道组,设专职报道员,县报道组3人,最多时6人,公社报道组一般1人。1985年底全县有业余通讯报道组42个,通讯员107名,其中骨干通讯员30名。每年向县广播站提供稿件千件以上,县报道组择优报省和国家报刊、电台。1983年有292件被省级报社、电台采用, 45件被全国报刊、电台采用。县委每年举行一次通讯员表彰大会,1977年至1985年,全县共有330人次受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