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预备役 资料库:平原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平原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section/1/article/42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section/1/article/42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根据兵役法的规定,应进行预备役登记。预备役分第一类和第二类,军士和士兵服役期满后转为第一类预备役;18岁到30岁(复转军人40岁)的男性公民和18岁到25岁具有专门技术的女性公民编入第二类预备役。1955年2月15日,平原县开始预备役登记,到5月10日,共登记第一类预备役人员391名,第二类预备役人员5504名。1956年,恩县部分划归平原后,全县共登记的预备役人员8211人。其中:军士155人,士兵8056人。第一类预备役人员287人,第二类预备役人员7924人。
    1957年6月18日,中央军委在《关于改进兵役工作的指示》中规定,“应将领备役与民兵工作合而为一,民兵即预备役”,统称民兵。1958年1月,又规定将预备役中的复转军人编入基干民兵。
    1962年恢复对1950年至1954年期间退役的副排级干部和1955年至1962年间退役的准尉以上军衔的干部进行预备役登记,全县编入预备役的军官共238名。
    1981年,中央军委规定,对在部队服役期满和服役一年以上,年龄在28岁以下的退伍军人进行预备役登记。
    1983年8月,平原县建立预备役炮兵团,下设4个营,16个连,干部战士共2148人,装备了汽车、电台、雷达和各式枪炮武器。团长由县人武部部长杨承连兼任,政委由县人武部政委何茂成兼任。人武部副部长赵学孔兼任副团长,人武部副政委王景华兼任副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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