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志愿兵役制 资料库:平原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平原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section/1/article/42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section/1/article/42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建立以后,一直到1954年均实行志愿兵役制(自愿参军,长期服役)。 抗日战争开始以后,平原县大批爱国青年自愿参加八路军和游击队,抗击日军侵略,在斗争中大部分成长为人民军队的领导和骨干。 解放战争期间,经过土地改革以后的平原人民,爱国热情极为高涨。在人民政府号召下,大批青年涌跃报名参军,仅1947年平原县就有1975名青年入伍,为渤海军区和冀南军区各输送了1个新兵团。平北县有1500人报名参军,恩县有4200人报名参军,从中挑选了3700名优秀青年编入了新兵二纵四团,由团长李善民带领南下,直接参加了全国解放战争。 抗美援朝期间,全县锨起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热潮。1952年,平原、恩县共有3000多名青年报名参加了中国人民志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