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鲁边游击支队 民国27年(1938年) 7月7日,平原、恩县、夏津抗日游击队升级改编为“冀鲁边区游击支队”,属中共鲁西北特委领导,孙超任支队长,彭天琦任政委,王克寇任政治部主任。下辖4个中队,共500余人,配合津浦支队、青纵二团在冀鲁边区开展抗日武装斗争。民国28年(1939年)1月,升编为津浦支队整编新一营,龙崇宜任营长,彭天琦任政委。
恩县抗日游击大队 民国27年(1938年)5月,中共恩县县委建立恩县抗日游击大队,孙仲伯任大队长,刘子蔚任指导员,共120人,长、短枪80余支,在恩县境内开展抗日武装斗争,后加入冀鲁边游击支队。
平原县大队(铁路西) 民国27年(1938年)11月,中共平原县工作委员会组建了平原县大队,马立朝任大队长,曲德成任指导员,共100多人,在四区、五区开展抗日武装斗争。民国28年(1939年)3月,为缩小目标而解散。11月,重新组建平原县大队,李达任大队长,下辖两个中队,一个手枪班,共200余人。民国29年(1940年)5月,由于地委执行统战政策的失误,县大队被迫转入运西,改组为运河大队。
民国32年(1943年)秋,再次开辟高、恩、夏、平、禹边区,重新建立平原县大队,大队长由活动在本地区的运东大队副队长马立朝兼任。民国34年(1945年),马立朝调走,县大队由参谋长张浩和宋玉文带领。民国36年(1947年)升编到野战部队。
平原县大队(铁路东) 民国29年(1940年)3月,中共平禹县工委组建了平禹县大队,县长霍仙洲、王仲敏先后兼任大队长。10月,分为平原县大队和禹城县大队,平原县大队(路东)由县长王其元、周金生先后任大队长,共500余人。民国32年腊月十二反扫荡后,平禹县再次合并,以两县县大队为主体,建立了200余人的平禹县大队,县长周金生任大队长,县委书记陈文会任政委,在平、禹交界区域开展抗日武装斗争。民国34年(1945年)9月,升编为渤海军分区特务营。
运东大队 民国29年(1940年)7月,冀南军区第四军分区在清河县组建运东大队,亦称运河大队、鲁西北中队、鲁西大队。以平原的马立朝、恩县的杨凯、高唐的李恒带去的人马为骨干,共130余人,宋东旭任大队长,马立朝任副大队长。民国32年(1943年)秋,回到运东地区开展抗日游击战争。民国34年(1945年),马立朝带领运东大队的十三中队加入了夏津独立团,其余人马由宋东旭带领加入十九团。
独立二营 民国29年(1940年)10月,由鲁北支队的张魁武、胡天绪带领的武装工作团,来平原铁路以东开展抗日斗争。民国31年(1942年)10月,武装工作团发展到200余人,被编为军分区独立二营,张魁武任营长,胡天绪任政委。民国32年(1943年)春,编入平禹县大队。
三地区队 民国31年(1942年)12月,冀鲁边区二分区将十七团的三个营改编为三个地区队,三地区队开进平、禹交界地带开展抗日武装斗争。初由李明生任区队长,李牺牲后,任金贵为代区队长。民国32年腊月十二反扫荡中,三地区队损失惨重,任金贵牺牲,剩余部队人员编入平禹县大队。
恩县县大队 民国32年(1943年)夏,由原恩县武工队(队长高震)的50余人和十九团的一个步兵连组成恩县县大队,共200余人,李学时任大队长,于寇群任副大队长。民国33年(1944年)秋,县长刘子蔚、夏克先后兼任大队长,县委书记李学时兼任政委,十九团调来的胡永昌任副政委。12月,改编为恩县独立团,徐秀峰任团长,胡永昌任政委。民国34年(1945年),恩县解放后随大部队进入高唐作战。
特务二团 民国34年(1945年)7月1日,朱九武(共产党员)策动恩县伪县长王化三的朱九文(朱九武之兄)部队起义后,改编为冀鲁豫六分区特务二团,朱九武任团长,蒋怀玉任政委。民国35年(1946年)与恩县独立团合并,改称基干一团,编入晋冀鲁豫野战军二纵队。
平北县大队 民国36年(1947年)7月,平北县组建县大队,队长曹建华、政委苏青,常驻八区马家寨、王韩家等村。主要任务是保卫土改胜利果实,配合围剿地主还乡团武装,保卫和巩固新政权。民国37年(1948年)9月,升编为解放军主力部队。
区中队 在县抗日民主政府的领导下,大部分区都建立了抗日游击队,民国28年(1939年)最早建立的五区中队和四区中队,各有30人左右,五区中队长张延河,四区中队长先后为陈有良、肖国栋。随着对敌斗争形势的发展,平原县的三、六、七、八、九区和恩县的二、六区相继建立了区中队。区中队活跃在农村,保护麦收、秋收,惩治汉奸恶霸,为阻击日伪杂顽的烧杀抢掠起了重大作用,同时还为正规部队输送了一批干部战士,对平原县的抗日斗争贡献很大。民国34年(1945年)12月,平原解放后,区中队有的升编为正规部队,南渡黄河参加了解放全国的战争,有的回村加入了民兵组织,保卫胜利果实。
平原县中队 民国34年(1945年)9月,平原县民主政府建立公安队,亦称保卫队,归县公安局直接领导。民国36年(1947年),县公安队共有120余人,下设排、班。任务是保卫县政府和监狱的安全,围歼地主还乡团和杂匪武装。
1952年10月,县公安队改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平原县中队”。1955年,改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平原县中队”。1961年,实行义务兵役制后转为公安队。1966年8月,归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制,由县人民武装部领导。1976年元月,重归公安部门领导,改为“武装民警平原县中队”。1983年,根据中发〔1982〕30号文件精神,改名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平原县中队”至今。
县中队自建队以来,圆满地完成了看守、押解、训练任务。1980年,获全省军事技术比赛第三名。1981年到1983年,连续获得德州地区9个单项比赛第一名。
第三节 人民地方武装
冀鲁边游击支队 民国27年(1938年) 7月7日,平原、恩县、夏津抗日游击队升级改编为“冀鲁边区游击支队”,属中共鲁西北特委领导,孙超任支队长,彭天琦任政委,王克寇任政治部主任。下辖4个中队,共500余人,配合津浦支队、青纵二团在冀鲁边区开展抗日武装斗争。民国28年(1939年)1月,升编为津浦支队整编新一营,龙崇宜任营长,彭天琦任政委。
恩县抗日游击大队 民国27年(1938年)5月,中共恩县县委建立恩县抗日游击大队,孙仲伯任大队长,刘子蔚任指导员,共120人,长、短枪80余支,在恩县境内开展抗日武装斗争,后加入冀鲁边游击支队。
平原县大队(铁路西) 民国27年(1938年)11月,中共平原县工作委员会组建了平原县大队,马立朝任大队长,曲德成任指导员,共100多人,在四区、五区开展抗日武装斗争。民国28年(1939年)3月,为缩小目标而解散。11月,重新组建平原县大队,李达任大队长,下辖两个中队,一个手枪班,共200余人。民国29年(1940年)5月,由于地委执行统战政策的失误,县大队被迫转入运西,改组为运河大队。
民国32年(1943年)秋,再次开辟高、恩、夏、平、禹边区,重新建立平原县大队,大队长由活动在本地区的运东大队副队长马立朝兼任。民国34年(1945年),马立朝调走,县大队由参谋长张浩和宋玉文带领。民国36年(1947年)升编到野战部队。
平原县大队(铁路东) 民国29年(1940年)3月,中共平禹县工委组建了平禹县大队,县长霍仙洲、王仲敏先后兼任大队长。10月,分为平原县大队和禹城县大队,平原县大队(路东)由县长王其元、周金生先后任大队长,共500余人。民国32年腊月十二反扫荡后,平禹县再次合并,以两县县大队为主体,建立了200余人的平禹县大队,县长周金生任大队长,县委书记陈文会任政委,在平、禹交界区域开展抗日武装斗争。民国34年(1945年)9月,升编为渤海军分区特务营。
运东大队 民国29年(1940年)7月,冀南军区第四军分区在清河县组建运东大队,亦称运河大队、鲁西北中队、鲁西大队。以平原的马立朝、恩县的杨凯、高唐的李恒带去的人马为骨干,共130余人,宋东旭任大队长,马立朝任副大队长。民国32年(1943年)秋,回到运东地区开展抗日游击战争。民国34年(1945年),马立朝带领运东大队的十三中队加入了夏津独立团,其余人马由宋东旭带领加入十九团。
独立二营 民国29年(1940年)10月,由鲁北支队的张魁武、胡天绪带领的武装工作团,来平原铁路以东开展抗日斗争。民国31年(1942年)10月,武装工作团发展到200余人,被编为军分区独立二营,张魁武任营长,胡天绪任政委。民国32年(1943年)春,编入平禹县大队。
三地区队 民国31年(1942年)12月,冀鲁边区二分区将十七团的三个营改编为三个地区队,三地区队开进平、禹交界地带开展抗日武装斗争。初由李明生任区队长,李牺牲后,任金贵为代区队长。民国32年腊月十二反扫荡中,三地区队损失惨重,任金贵牺牲,剩余部队人员编入平禹县大队。
恩县县大队 民国32年(1943年)夏,由原恩县武工队(队长高震)的50余人和十九团的一个步兵连组成恩县县大队,共200余人,李学时任大队长,于寇群任副大队长。民国33年(1944年)秋,县长刘子蔚、夏克先后兼任大队长,县委书记李学时兼任政委,十九团调来的胡永昌任副政委。12月,改编为恩县独立团,徐秀峰任团长,胡永昌任政委。民国34年(1945年),恩县解放后随大部队进入高唐作战。
特务二团 民国34年(1945年)7月1日,朱九武(共产党员)策动恩县伪县长王化三的朱九文(朱九武之兄)部队起义后,改编为冀鲁豫六分区特务二团,朱九武任团长,蒋怀玉任政委。民国35年(1946年)与恩县独立团合并,改称基干一团,编入晋冀鲁豫野战军二纵队。
平北县大队 民国36年(1947年)7月,平北县组建县大队,队长曹建华、政委苏青,常驻八区马家寨、王韩家等村。主要任务是保卫土改胜利果实,配合围剿地主还乡团武装,保卫和巩固新政权。民国37年(1948年)9月,升编为解放军主力部队。
区中队 在县抗日民主政府的领导下,大部分区都建立了抗日游击队,民国28年(1939年)最早建立的五区中队和四区中队,各有30人左右,五区中队长张延河,四区中队长先后为陈有良、肖国栋。随着对敌斗争形势的发展,平原县的三、六、七、八、九区和恩县的二、六区相继建立了区中队。区中队活跃在农村,保护麦收、秋收,惩治汉奸恶霸,为阻击日伪杂顽的烧杀抢掠起了重大作用,同时还为正规部队输送了一批干部战士,对平原县的抗日斗争贡献很大。民国34年(1945年)12月,平原解放后,区中队有的升编为正规部队,南渡黄河参加了解放全国的战争,有的回村加入了民兵组织,保卫胜利果实。
平原县中队 民国34年(1945年)9月,平原县民主政府建立公安队,亦称保卫队,归县公安局直接领导。民国36年(1947年),县公安队共有120余人,下设排、班。任务是保卫县政府和监狱的安全,围歼地主还乡团和杂匪武装。
1952年10月,县公安队改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平原县中队”。1955年,改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平原县中队”。1961年,实行义务兵役制后转为公安队。1966年8月,归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制,由县人民武装部领导。1976年元月,重归公安部门领导,改为“武装民警平原县中队”。1983年,根据中发〔1982〕30号文件精神,改名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平原县中队”至今。
县中队自建队以来,圆满地完成了看守、押解、训练任务。1980年,获全省军事技术比赛第三名。1981年到1983年,连续获得德州地区9个单项比赛第一名。